她把车停到附近停车场,坐上林初夏的车,一起出发去红枫叶18号。
“你订了什么衣服?”顾晓好奇地问。
林初夏专注开车,随口一答,“忘了,好长时间了。”
听她这么说,顾晓拿出手机搜索,提醒她,“这家是做旗袍的,哇哦,沈太太你很有品味哦。”
不是她有品位,是林大小姐有品位。
红枫叶那边是高档商业区,一水小洋房,门口都不挂牌子,只有懂行的人才知道里面都是卖什么的。wWW.ΧìǔΜЬ.CǒΜ
将车停在外边,她和顾晓有说有笑地往里走,走到一半,忽然看到一家卖皮草的商店,顾晓被橱窗里那件亮粉色皮草吸引,非要拉林初夏进去看看。
林初夏不懂,为什么快要到夏天反而要买皮草,正想吐槽,猛然发现店里有个意想不到的熟人,是付诗情。
她和她两个小姐妹,三个人正在店里试皮草,她看见林初夏一愣,明显有话想说。
顾晓不知道那些,她开心地拉着林初夏往里走,激动地说,“哇,你看这个颜色多正,我好喜欢!我要买!”
林初夏收回目光,没有搭理付诗情,接顾晓的话,“我虽然不理解,但既然你喜欢,我支持你买。”
“这有什么不理解……”顾晓毫不留情地吐槽林初夏没有时尚眼光,紧接着把包交给林初夏,自己叫来店员,让她给自己拿下来试试。
顾晓今日打扮随意,穿上皮草后不满意,又让店员给她推荐内搭,去试衣间换衣服。
林初夏坐在沙发上,随便拿起一本画册翻阅,忽然眼前一暗,是付诗情站在她面前。
林初夏抬起眸子,一脸淡定毫不在意地问,“有事?”
付诗情这个人,实在不对她的胃口,接触一次就够了,好在她上次要回自己所有包和首饰之后,付诗情没有联系她,林初夏以为这是默认两人闹掰绝交了。
没想到她还会主动过来搭话。
付诗情简直不敢认眼前的女人是林初夏,仿佛脱胎换骨一般,优雅自信从容淡定,而且看样子有了亲密新朋友,怪不得她一直没联系自己。
在付诗情眼里,林初夏是个懦弱孤僻的可怜虫,除了她没有人会跟她做朋友。
其实她也没有把林初夏当成真正的朋友,她从来不邀请她来参加自己派对,那副畏畏缩缩的样子很丢脸。
上次闹翻之后,其实付诗情一直在等对方联系自己,她已经想好了,只要林初夏送给她一个十万以上的礼物,她还会继续跟她做朋友。
“你……最近过得好吗?”付诗情僵硬地问。
“很好啊,我没事就发朋友圈秀恩爱晒幸福,”林初夏勾起唇角,暗戳戳地说,“你别当看不见嘛。”
付诗情都看见了,包括上一次那个热帖,只是她以为这都是假的,林初夏是在强撑。
看到她过得这么好,付诗情心里特别不是滋味,那个可怜虫,怎么能活得这么好?
两人没说几句,顾晓一阵风似的冲出来,在林初夏面前凹造型,“怎么样,是不是那味出来了?你……”
顾晓话没说完,注意到付诗情,她不明白状况,礼貌地点头笑笑打招呼。
林初夏顿时觉得没意思了,她站起来叫付诗情去衣帽间,关上门后说,“付诗情,我觉得不如趁此机会说清楚吧,你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你,没必要在那装塑料姐妹花,以后我们别联系,不小心碰面,当做谁也没看见谁,以后我们各自精彩吧。”
说完,林初夏转身想走,付诗情被嫉妒不甘灼烧着,她才不会让林初夏好过。
“等等,林初夏,沈念笙不是沈知倦亲生的,你说我把这条消息捅出去会怎么样?”付诗情冷笑一声,接着威胁,“沈知倦如果知道你在背后调查他,你的幸福生活,还能演下去吗?”
林初夏回头,不可置信地张大嘴,这个贱人,比她想象中还要贱。
沈念笙的事,不能捅出去,对小孩和大人都是一种伤害,她怎么舍得让那对父女难过。
更别提第二条了,原著中沈知倦知道林大小姐调查他,面上虽然没说什么,心里好感度疯狂往下掉,甚至第一次产生了怀疑,眼前这个女人,他真能忍她一辈子吗?
想到这些,林初夏冷静下来,她轻声说,“行,你到底想怎么样?你说吧,我听着。”
付诗情呼吸急促,想强撑做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其实表情扭曲,更像是个女疯子。
“这周日我举行生日派对,你过来参加,送我一个爱马仕包包,当我最好的朋友,”付诗情顿了顿,表情阴狠地接着说,“而且到时候我可以取笑你,但是你必须对我点头哈腰,不许生气翻脸。”
总而言之,她要林初夏像以前那样,做她的提款机,做一个可怜虫,满足她的虚荣心。
林初夏无语死了,林大小姐什么眼光!孤独寂寞怎么了?那么有钱,不会出去买快乐吗?跟垃圾做朋友,只会让自己被熏臭。
原著中虽然没提,但她现在开始怀疑,林大小姐越走越歪,绝对跟付诗情有关系。
看林大小姐丢脸发疯,付诗情一定很爽吧。
“行,记得把地址发给我,咱们到时候见。”林初夏微微一笑,心中暗暗有了决定,她绝对不会让付诗情好过。
那天她无心工作,下午接沈念笙回到家里,立刻回到自己的房间,房门一关,她开始疯狂思考如何将这件事伤害降到最低,并且同时能狠狠教训付诗情。
思来想去,她发现最关键的是,沈知倦的态度。
如果她将所有事,先跟沈知倦坦白,那么付诗情的威胁效果将大打折扣。
可是她不确定,自己跟沈知倦坦白后,他会有什么反应,原谅她还好,不原谅她……嗯?好像也没什么。
林初夏恍然大悟,她不是林大小姐,她不怕离婚啊,那沈知倦生气就生气呗!
关键是,他一定能压住付诗情那边,让她无法爆出沈家父女不是亲生的消息。
她越想越兴奋,掐指一算,付诗情生日这周末,而沈知倦要下周二才回来,他好像去了港城出差。
那么事不宜迟,她今天订机票,明天一早飞过去,将所有事情当面跟他说清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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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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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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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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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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