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过原著,后半段林大小姐阴暗发疯的样子,真的特别恶毒,绝对不是一个正常人能做出的事。
现在答案揭晓,林大小姐确实不是一个正常人。
从周围人的反应来看,她的亲人根本不知道她有抑郁症,她独自守护这个秘密,将人生所有寄托放在沈知倦身上,无法跟这个世界和解,最终导致自己悲惨的下场。
她将药瓶塞回抽屉关上,抬头望向镜子中的自己,轻声说,“林初夏,这辈子你要自救啊,不要重蹈覆辙,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
逛完林大小姐的闺房,林初夏开车直接回沈宅,罕见地在饭点出现在客厅。
佣人前来迎接,管家紧随其后,弯腰礼貌地问,“太太,刚好到开饭的时间,您看您想怎么用餐。”
林初夏换完拖鞋,将外套和包包交给佣人,笑着对管家说,“在餐厅用吧,省得麻烦您还要给我送上去。”
既然要改变,不如从眼前小事做起,比如坐在一起吃顿晚饭。
这是她穿越过来,第一次在餐厅吃饭,她出现在餐厅的时候,明显感到里面人一震,包括沈知倦本人。
沈知倦坐在主位,目光远远地望过来,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沈太太,稀客啊。”
林初夏迈着傲娇的步伐走过去,坐在沈知倦左手边上,笑眯眯地回答,“沈先生,不要太小气,我吃得又不多。”
“放心,我养得起你,”沈知倦收起平板电脑,好奇地问,“我的意思是,今天沈太太怎么有兴致来楼下吃饭?”
“这是我家,我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林初夏笑意盈盈,“哪天我想去楼顶吃饭,该送饭的人,都要乖乖给我送上去,沈先生,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沈知倦轻笑一声,林初夏这话说得有意思,二人唇枪舌战,暗戳戳较劲一番,昨日那点摩擦后遗症,顿时烟消云散。
餐桌上氛围正好,阿莲牵着沈念笙的手过来,见到林初夏坐在餐桌上,吓得阿莲停住脚步。
之前林初夏提过后,沈知倦单独找过阿莲,让她以后躲着林初夏走,林初夏在的地方,她绝对不能出现。
林初夏很少来餐厅吃饭,现在冷不丁出现,吓了阿莲一跳,她握着沈念笙的手,一时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林初夏看到阿莲后同样一愣,自从上次她跟沈知倦提过,阿莲像是消失了一样,她以为阿莲已经离开了沈家,没想到阿莲没走啊。
场面陷入尴尬地沉默,林初夏拿眼神瞟沈知倦,想看他有什么反应。
沈知倦清清喉咙出声,“阿莲,你发什么呆?快出去,念笙过来坐下,我们吃饭。”
阿莲反应过来,赶紧放开念笙的手,转身离开餐厅。
沈念笙大眼睛咕噜噜转,自己爬到椅子上坐好,一脸好奇地盯着林初夏。
林初夏看那个小萝卜头,露出一个虚假友好的微笑,想起大嫂那句话,后妈比亲妈还难当,她的婚姻生活,真是每个问题都很棘手。
沈知倦见人来齐了,不管她们怎么交流,伸手示意上菜开饭。
沈家按照沈知倦的习惯,属于分餐式中餐,每个人四菜一汤分好,端上来各自摆在面前,倒是省得夹菜麻烦。
林初夏很喜欢沈家的厨子,手艺很好,味道很棒,今日一道花胶鸡烩菜,好吃到林初夏想飘起来。
烩菜很好吃,唯独一个缺点,有林初夏不喜欢的胡萝卜和青豆,她挑食但不挑事,默默地挑出来放到小盘子里。
正挑的起劲,忽然听到沈知倦的声音响起,他严厉地说,“念笙,不许挑食。”
林初夏手一顿,抬起眼看对面,沈念笙正在把胡萝卜挑出来。
小姑娘很鸡贼,她伸手指向对面,示意沈知倦看林初夏,她也把胡萝卜和青豆都挑了出来。
林初夏得意一笑,开心地说,“小孩子不许挑食,长大了就没人管啦!”
沈知倦不为所动,金丝边眼睛倒映着冷光,“沈太太,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你这样,让我很难办。”
林初夏收起笑意,什么意思?她还得吃胡萝卜啊!
结婚又不是卖身!哪有越混越惨的道理,她连挑食自由都没有了吗?!
“我胡萝卜过敏,”林初夏不让步,“沈先生,你这样,我也很难办。”
“真的吗?你吃掉证明给我看看,真过敏,我让这个家里不会再出现胡萝卜。”沈知倦霸道地说。
一听这话,沈念笙一脸期待地看向林初夏,只要她过敏,以后再也不用吃胡萝卜啦!
面对那两道颇具压力的目光,林初夏最终没扛过,只是一个胡萝卜,不值得这么大动干戈地对阵!
“我错了,我吃,”林初夏夹起胡萝卜,认命地放到嘴里咽下去,“这回呢,大家都满意了吧。”
沈念笙很失望,认命地夹起胡萝卜吃掉,一脸恨铁不成钢地表情。Χiυmъ.cοΜ
林初夏被她的小表情气死,同时理解了一点,养孩子真不容易。
为人父母,不能任性妄为,需要时时刻刻考虑对孩子的影响。
林初夏自己想开了,没想到沈知倦晚上还特意找她来说这件事。
“沈先生,就为了一根胡萝卜,不至于吧。”林初夏服了。
“不只是胡萝卜的事,以前我们没谈过这方面,择日不如撞日,我们正好详细聊聊。”沈知倦自顾自坐在沙发上,拍拍身边的位置,“过来坐,我们慢慢说。”
林初夏没过去,特意选择坐在他对面,“有什么话,沈先生请直说。”
“行,我直说,”沈知倦不介意她的小动作,目光诚挚地说,“沈太太,我希望以后,我在教育念笙时,你一定要给我面子,跟我站在同一阵营,不要再出现类似今天的情况,如你所见,念笙很聪明,她会举一反三,不要让她有任何反驳的机会。”
林初夏听着,只觉得沈念笙可怜,她为那个小萝卜头打抱不平,“沈先生,不吃胡萝卜又不是犯罪,她不爱吃就不吃呗。”
“曾经我也是这么想的,不吃胡萝卜,可以多吃其他蔬菜,但是那会造成另外一个问题,每次吃饭前,念笙都会认真讨价还价,她可以多吃什么,不吃什么,”沈知倦无奈地说,“沈太太,如果你亲自照顾她就知道了,告诉她不许挑食,是最简单解决方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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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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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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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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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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