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嫂是个挺开朗外向的女人,她没有多想,招手叫林初夏去家里坐坐。
这里都是一梯一户的大平层,打开房门第一眼,看到林冬阳夫妇的画像,林初夏彻底放心,自己没认错人,这位确实是她大嫂。
大嫂请她去水吧坐,自己亲自动手给她煮咖啡,林初夏不动声色地环顾四周,发现大哥大嫂家里的装修特别有品位,奢华中带着情趣,充满家庭温馨氛围的美好。
对比之下,沈宅就是冷冰冰的豪宅,用各种高级实木家具填充,毫无人情味的无聊居所。
还没说两句话,林初夏对这位大嫂印象不错,心生好感,这么有生活情趣的女人,实在是很招人喜欢。
大嫂为她端来咖啡和点心,贴心地说,“蛋糕我自己做的,一点都不甜,知道你挑嘴,放心吃吧。”
林初夏心软乎乎,乖巧地说,“谢谢大嫂。”
大嫂坐在她对面,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没有主动说话,只是看她吃蛋糕,眼神中一直含着温暖的笑意。
林初夏今天心情不好,在沈宅没吃多少东西,肚子有点饿,再加上她大嫂这块蛋糕实在美味,她一时间没客气,开心地大快朵颐起来。
她吃得开心,大嫂却敏锐地察觉到不对劲,她那小姑子是什么人?是吃块蛋糕就能开心的人么?
大嫂本来不想说,最后还是没忍住,“初夏,你别嫌我多管闲事,俗话说长嫂如母,你就当我更年期瞎操心吧,我问你,是不是在沈家待着不开心啊?”
林初夏抬起眼,心中佩服她大嫂,连这都能看出来,她表现得很明显吗?
大嫂一看她的表情,瞬间知道自己没说错,怪不得她小姑子今日格外反常,主动跑过来跟她聊天,如果是以前,那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
她叹了一口气,柔声说,“初夏,你别不好意思,我虽然反对你跟沈家的婚事,但我向你保证,我绝对不会教育你,放什么马后炮,说什么当初你就该听我的之类的屁话,你要是信任我,就跟我说说,到底怎么不开心了?”
对于林初夏,明悦向来大度,一是自己比对方年龄大,不会跟她较真,二是看在老公的面子上,对这位小姑子爱屋及乌。
林初夏心中惊讶,什么?这位大嫂反对她的婚事,苍天啊,她感动到落泪,终于找到一位明眼人了。
话说回来,由此可以推断,怪不得林大小姐不喜欢这位大嫂,手机里都没有大嫂的消息,让她两眼一抹黑,只能靠自己重新跟大嫂认识。
林初夏放下叉子,坐直身体,认真地说,“大嫂,我不怕你嘲笑我,我现在发现了,喜欢一个男人,跟和他结婚,是两码事,你就当是我矫情吧,就是各种小事,都让我不开心。”
“还真是婚姻令女人成长,”大嫂心疼地说,“哪里想到,我们初夏有一天会发出这种感叹,既然你都这么伤心了,那大嫂安慰安慰你,沈知倦是个很优秀的男人,你嫁给他不吃亏,只要你活得开心,人前风光人后风光都是你的,豪门圈的小姐妹都嫉妒死你了。”
林初夏抿住唇,忍不住笑,“大嫂,你别说那些了,我想听你骂沈知倦,说说你当初为什么反对我嫁给他?”
“你真想听啊?”大嫂喝了一口果汁,小心观察林初夏的神色,确定她没有说反话的意思,才放心地说,“那我不客气了,我反对你嫁给他,那不是明摆着的事么,首先说第一点,那就是嫁进去当后妈,后妈比亲妈还难当,麻烦事一大堆,想想就头疼。”
“第二点,沈家家庭关系太复杂了,水太深,你公公风流成性,一把岁数还拈花惹草,你大姑姐强势,招上门女婿,带着孩子住在老宅,什么心思昭然若揭,你现在是新婚,躲在自己家里看着没事,日子久了逢年过节,你肯定是要回去,那一大家子,没有一位省心的人。”
说起这事,林初夏从书中了解的很清楚,豪门沈家的家庭关系,确实乱到了一定程度。琇書蛧
先说大长辈,即沈知倦的爷爷,那是一位相当厉害的老人,白手起家一手创立恒昌沈氏集团,成为影响力巨大的财阀大亨。
与之相对应的,老人有多厉害,陈旧观念就有多严重,他要求沈家必须要有男性继承人,没有的话,想法办去生。
公公,即沈知倦的父亲,本来门当户对婚姻很完美,奈何妻子生大女儿后身体不好,没能继续怀孕,面对父亲的压力,公公简直找到了完美借口,开始正大光明在外面乱搞。
大姑姐就是在这种环境中长大,养成了争强好胜的性格,痛恨自己不是男儿身,坚持招婿上门,生下一儿一女都姓沈。
公公在外面愉快地偷吃,很快有了结果,集团一位傻白甜女员工怀孕了,这位便是沈知倦的母亲。
沈知倦出生后,由沈老太爷做主,公公和妻子离婚,迎娶沈知倦母亲进门,在他老人家的威压下,沈家保持着微妙的和平。
唯独出了沈知倦这个逆孙,只有他敢跟爷爷对着干,成年后搬出老宅独自生活。
话说回来,林大小姐当时拿着亲子鉴定闹到沈家,得到了沈老太爷鼎力支持,在他眼里,沈念笙不是他沈家的孩子,当然要送走。
沈知倦扛不住爷爷的压力,不得已送沈念笙回姜家生活一段时间。
这场战斗,看似是林大小姐赢了,其实她输掉了沈知倦的心,并且输得很彻底。
“总而言之一句话,他们沈家跟咱们林家没法比,”大嫂长吁短叹,“要我说啊,惹不起躲得起,你要是缺钱,就跟你大哥要,千万别掺和沈家继承人的事。”
林初夏听得脑仁疼,沈家大豪门,是有钱是厉害,沈知倦很帅,帅到惨绝人寰,迷人到无可救药,但一想到复杂的家庭关系,沈知倦真不是良配。
可惜,开弓没有回头箭,她已经嫁了。
“大嫂,你就当我发癫,”林初夏小声问,“你说,如果我想离婚,但是沈知倦不愿意,你认为我该怎么应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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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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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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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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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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