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来,林大小姐做事不讨喜,惹得沈家上下讨厌她,没有人站在她这边,她一个人在沈家大宅,肯定没少受欺负。
然后林大小姐受不了,要报复回去,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从小女主角度来说,当然很爽啊,可是她现在已经不是恶毒后妈了,她不会欺负谁,谁也别想欺负她。
晚餐过后,林初夏掐点给沈知倦发微信,说想跟他聊聊。
那边很快回复好,不一会儿,卧室门敲响,打开门一看,只见沈知倦穿着白衬衫现身,脸上还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杀伤力又提升两个度。
那股高高在上的禁欲气质,真是让人抓心挠肺,欲罢不能。
林初夏开门让他进来,昂首阔步走到起居室,创造一个正式谈话的氛围。
她坐在沙发中间,翘起二郎腿,摆出高傲的姿态,脸上却是委屈巴巴的表情,“沈先生,有一件事,我是很难张嘴啊!”
沈知倦慢一步坐在她对面,静静地扫了她一眼,不动声色地说,“你想不想说都可以,我尊重你。”
真是好冷淡,好会绕圈子。
爱上这样一个男人,真是自讨苦吃。
林初夏撇撇嘴,行吧,谁让是她求人,那自己先低头吧。
她放下长腿,双手合十,可怜兮兮地说,“沈先生,我知道之前是我不对,我道歉,并且保证不会再犯,这件事再怎么说,是我跟你还有念笙之间的矛盾,家里的佣人管家,说到底是要付工资的外人,他们没资格插手,沈先生,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Χiυmъ.cοΜ
沈知倦默默点头,简略回应,“是。”
“行,有你这个字,我就放心了,”林初夏认真地说,“阿莲不尊重我,好歹我是家里的女主人,她盯着我,像盯贼一样,我希望沈先生出面,帮我摆平这件事。”
沈知倦没想到有一天,他们之间还能进行如此理智的对话。
以前是什么样呢,她哭闹抱怨,最后所有事都归于,他不够爱她这一点上。
沈知倦确实不爱,所以他没有动手处理。
今天林初夏正经地提出来,他反倒想替她解决了。
“没问题,”沈知倦答应她,并且耐心地询问,“你需要我做到哪一步,以后不想看见阿莲这个人吗?”
“无所谓,对于我来说,是谁没区别,尊重我是最重要的。”林初夏不想管,她不是沈家人,沈知倦爱用谁用谁。
谈话结束,沈知倦离开林初夏房间,沈念笙抱着兔子玩偶坐在楼梯口,听见声音,回头露出笑脸。
沈知倦倾身抱起女孩,两人一起向楼下走去,“念笙,你喜欢阿莲吗?”
“阿莲喜欢我,”沈念笙鬼机灵地回答,附在大佬耳边轻声说,“她跟我说,如果她做我妈妈,一定会把我当成亲生女儿。”
沈知倦摇摇头,真是没救了。
阿莲确实会尽心尽力照顾沈念笙,如果到此为止便好了,她不该生出其他心思。
隔天上午,林初夏准时出门赴约,去见她那位“好闺蜜”。
两人约在市中心空中花园,高档法餐厅,林初夏一进门,就见付诗情激动地招手。
据林初夏了解,付诗情是个小富二代,林大小姐跟她关系不错,但是林初夏非常不喜欢她,觉得她人品有问题。
“初夏,我拜托我一个学长,费了不少心思,终于给你拿到了,”付诗情献宝似的,将一份亲子鉴定递给林初夏,压低声音,阴森森地说,“有这份东西在手,你可以直接闹到沈家,让家里长辈出面,把那个小野种弄走。”
林初夏接过来,定睛一看,竟然是沈知倦和沈念笙的亲子鉴定报告的影印版。
上面结论显示,沈知倦和沈念笙,没有血缘关系。
林初夏心中惊讶,原来这份闹到沈家长辈面前,加剧沈林之间关系破裂的东西,竟然是付诗情给她的,真是“好闺蜜”啊。
林初夏读过原著,早就知道那对父女没有血缘关系,对这件事并不感到惊讶。
说起这事,林初夏想给沈知倦一个称号,那就是“烂桃花之王”,因为他招惹了不止一个疯子,当然包括林大小姐。
另一位重量级选手,是沈念笙的生母,姜笙。
姜笙和沈知倦,自小相识,青梅竹马,可惜妾有意郎无情,在数次求不得之后,姜笙用计得到沈知倦,连夜逃跑去国外。
八个月后,姜笙给沈知倦发来消息,通知他女儿出生,但是这辈子,他们父女别想见面。
姜笙就是要折磨沈知倦,让他这辈子忘不了她。
兜兜转转五年过去,沈知倦终于找到沈念笙,那时候她人在孤儿院。
姜笙两年前因病去世,她为了瞒住沈念笙不是沈知倦亲生女儿的事实,临死前选择将孩子送到孤儿院,真是个疯子。
姜家也是豪门大户,就算沈知倦不要沈念笙,沈念笙依然能在姜家得到很好的生活。
但是姜笙为了折磨一个男人,选择献祭自己的女儿。
林初夏知道沈念笙生父是谁,一个挺有才华的建筑师,在不久的将来会出现,引出另一段故事。
说回正事,当时林大小姐获得这份证据,气得手发抖,咬牙切齿要发狂。
在她看来,沈知倦收养沈念笙,自愿喜当爹,是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沈知倦忘不了姜笙。
念笙,念的是哪个笙,还用问吗?
从此沈念笙升级为林大小姐眼中钉肉中刺,她拼死拼活,要把对方弄走。
林初夏只觉得林大小姐不理智,冷静想想便知道,沈知倦如果喜欢姜笙,当初为什么要拒绝她?开开心心结婚生子不香吗?
真是被爱情冲昏头脑,傻得要死,再加上“好闺蜜”推波助澜,林大小姐把这件事捅到沈家长辈面前,从此踏上不归路。
还好她赶在这事发生之前穿过来了,不然要处理更多麻烦事,哪还有消停日子。
林初夏把那份报告对折,利落地塞进包里。
付诗情一愣,只觉得不对劲,“初夏,你不生气吗?”
“生气,不过要冷静,这事急不得,”林初夏喝了一口果汁,转而提起另外一件事,“对了,诗情,你上次跟我借的那个爱马仕包包,什么时候还给我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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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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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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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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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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