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杨开和雨水两个开着车离开,两个人一屁股就坐在了旁边的台阶上。
苏萌和韩春明两个也没有叫程建军,自己回了大杂院。
“建军,你说这小子为什么没看中那玉镯子?”常三儿皱着眉头问。
程建军也是一脸的郁闷:“谁知道呢,兴许他是真的嫌那东西不是太后用的?”
常三儿抬起手啪的就朝他头上打了一巴掌:“放屁!只要是宫里的玩意儿,谁能说清楚太后用没用过?这你也信?”
程建军捂着头:“三哥,你说就说,别动手啊,那你说到底怎么回事?”
常三儿点了一根烟,闷闷的吸了几口,然后抬起头说:“我觉着,是这小子看出来这东西是假的了,只是没给咱们点透而已。”
“看出来了?”程建军一愣:“这不可能吧?那东西做的那么像,他怎么可能看得出来?再说了,他看出来了为什么不说透,反而还给咱们钱让咱们帮他继续找?还有,他要是能看出来这个假的,会花五千块买片儿爷手里那个破瓷马?”
常三儿摇摇头:“我也想不出来为什么,不过这小子是真的有钱,也不心疼钱。乖乖,一出手就是十块十块的,这该是多有钱啊。”
“是啊,要是能吃住了他,咱们肯定大赚。”程建军说:“那三哥,咱们还给他找吗?”
常三儿闷着头又吸了几口,然后狠狠地说:“找!不找等着便宜旁人吗?这么有钱的主儿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碰上的,错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儿了。”
“那这回咱们找什么东西?”
常三儿苦着脸说:“我也不知道呢,他眼界这么高,这镯子都看不上,那咱们手里的那堆破烂玩意儿肯定也不用提,还得从别人手上找找。”
“要不,去琉璃厂瞅瞅?兴许能捡个漏什么的。”程建军试着说。
常三儿皱着眉头想了想:“行,那明天咱就去碰碰运气,要真能捡个漏,卖给这小子肯定能赚大钱。”
杨开把雨水送回四合院之后,直接又去了军区大院门口。
很快就见到了钟跃民他们几个,叮嘱了几句。
钟跃民三个连连点头。
“杨哥,这事儿交给我们,你就放心吧!保证给你办的妥妥的。”戴眼镜的郑桐信心满满的说。
“就是,杨哥,这种连亲戚都坑的家伙,就得这样好好收拾收拾他!”袁军也是气愤的说。wWW.ΧìǔΜЬ.CǒΜ
钟跃民则是一挥手:“走吧,兄弟们,做事!”
杨开看着他们离开,心想:这三人要是用得好的话,以后可是自己的三个好帮手。
接下来的几天,程建军和常三儿就像疯了一样,整天在琉璃厂转悠。
想寻找杨开想要的夜明珠。
可是这东西现在虽然很平常,但在二百年前可是个稀罕物,要不然也不会让老佛爷稀罕。
所以,他们在琉璃厂转悠了几天,都是一无所获。
琉璃厂的店铺,地摊上,倒是有不少所谓的夜明珠。
但那些东西要么一看就是后来的产物,要么品相很差,一点儿也配不上皇宫里出来这个名号。
两个人自己都觉得不满意,就更不敢买了拿去忽悠杨开了。
毕竟上次拿出来的东西就让人家看不上眼了,这要是再拿去一个次品或者赝品,那再想打交道,从这个所谓的冤大头身上赚大钱。
那可就是白日做梦了。
“怎么办?三哥,这整个琉璃厂都找不到这宫里出来的夜明珠,难道这就是不让咱们做这笔生意?”程建军苦着脸说。
常三儿没好气的说:“急什么?这才哪跟哪啊!好东西哪有那么容易找到的,要是随便一找就是宝贝,那还能叫宝贝吗?再说了,越是这样才越能赚大钱,这个道理不懂吗?”
程建军无奈的说:“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接下来到哪里找?唉,要是咱们真的认识宫里出来的爷就好了,指不定还真能找到一颗夜明珠。”
常三儿挠挠头:“这样,咱们再找找看,实在不行就得去找找牛爷,听说牛爷手里有不少好东西,兴许能找到他要的东西。”
俩人正一边走一边说着呢,程建军突然就停下了脚步。
指了指街口大树下的一个地摊说:“三哥,咱们刚才过来的时候,好像没见有这个摊子吧?”
常三儿看了一眼,点点头:“是没有,大概是刚来的。”
“要不过去瞅瞅?”程建军说。
常三儿点点头,两个人晃悠着就过去了。
摆摊的是一张生面孔,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小伙子,戴着一副眼镜,厚厚的镜片跟酒瓶子底一样。
看起来像个书呆子。
而且一看就不是经常在这条街上混的,面前就随便铺了一张旧床单。
床单上也是稀稀散散的摆了七八件东西。
两个人都没有抱什么信心,走过去随意的朝摊子上扫了一眼。
但就是这么随意的一瞥,两个人顿时全都眼睛一亮。
然后不约而同的看了对方一眼。
也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惊喜。
因为,他们两个赫然看到,在这个不起眼的小摊子上,竟然摆放着一颗珠子。
虽然那珠子看起来有些不起眼,上边还蒙上了一层浮灰。
但经常倒腾老玩意儿的人都知道,越是不起眼的东西就越容易给你大惊喜。
而且这珠子虽然脏兮兮的,但无论是形状,形态,都很符合夜明珠的特征。
浑圆有致。
而且虽然看起来蒙了一层灰尘,但灰尘下边却好像透射着一丝淡淡的不起眼的光泽。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程建军蹲下了身子,拿起旁边的一个瓷罐儿,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着,装作不经意的问了句:“哥们,这罐儿怎么卖?”
那个四眼青年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懒洋洋的说了句:“这个一千块。”
程建军吓了一跳,手里的瓷罐儿差点吓得掉到地上:“什么?你抢钱啊?这破瓷罐儿要一千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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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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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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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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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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