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豪门对照组的真千金>第446章 还能代嫁?
  返回盛京的水路,并没有明歌预想的枯燥,因为风眠洲硬气了一晚上,第二天晚上就来给她送赔礼道歉的礼物。

  对方站在窗前,敲了敲窗户,见她不搭理,默默离开了。

  她打开窗户,就看见挂在窗户上面的礼物。

  起初是海里的贝壳和海螺,每一只都雪白漂亮,有着不同的纹理,在月夜下散发着氤氲的光泽。

  随着船驶向深海,放在窗台上的礼物也由贝壳海螺之类的变成了珍珠、红珊瑚,有时候是几颗黑白珍珠,有时候是一株红珊瑚,每天的膳食也变成了烤鱼、鱼脍以及烤鸡、叫花鸡……

  这厨艺一看就是风眠洲做的。

  明歌那点子闷气早就烟消云散了,不过为了想多骗点礼物,还是假装在生气,当然她也会塞点回礼,今日塞个话本子,明日塞个小木雕,后日实在没的塞了,就塞朵花进去,如此日子也十分的有趣。

  船上日子枯燥,她开始每日写中洲游记,将这一路的见闻都一一记录下来,写的最多的是中洲的奇珍异宝,以及膳食。

  日后等她回到南疆,这些都是她的宝藏。中洲的游历,还有那些美味佳肴,她可以回忆一辈子。

  半个月后,风氏的船抵达钱塘。

  “女娘,前面就是钱塘,我们要换船换路线。郎君说我们会在钱塘停留两日。”

  “钱塘?”明歌从船舱内探出头来,“我们要在钱塘玩两日?”

  风三点头,心情也十分的愉快,到了钱塘换船,离盛京就近了,南疆真是远到令人发指,日后女娘若是嫁入风氏,每年回家省亲还真是一件麻烦事。

  风三已经想到了久远的以后。

  “风眠洲呢?”明歌背上自己的全部家当,系上厚厚的紫貂披风,兴冲冲地从船舱内出来,看了一圈没有看到风眠洲。

  这段时间,她都是在船舱内单吃,风眠洲也忙的不见人影,两人人前还是你不搭理我,我不搭理你,所以算起来,已经好久没坐在一起吃饭了。

  “郎君去拜访钱塘的苏府,不出意外的话,这两日我们借住在苏府。”

  苏氏是钱塘一带最有名的世家,跟风氏交好,而且走内陆的水路和海路不一样,水路沿途多水寇,需要沿途打点,苏氏在江南一带极有威望,风眠洲去拜访苏府,就是为了借苏家的船回盛京。

  明歌小鸡啄米一样地点头:“好呀,好呀,那我们快上岸去逛钱塘吧。”

  风三知晓她这段时间在船上憋坏了,唇角微微上扬,说道:“是,女娘。”

  赵管家留在船上清点物资货物,风眠洲去拜访世伯,明歌带了风三等人直接上岸去逛钱塘。

  寒冬腊月的江南,阴冷入骨,明歌穿了貂绒大氅,又轻又暖和,周身贵气逼人,一上岸就惹来了无数的目光。

  明歌一路看来,发现江南就如同婉约的画中仕女,处处都透着精致和繁华,许是年关将近,到处都张灯结彩,洋溢着过年的喜庆。

  许是刚下了一场雨,青石路上湿漉漉着,透着暗青色的色泽,随处可见小桥流水和飞檐陡峭的庭院阁楼,跟南疆不同,江南的屋舍隐在绿树琼花里,美的如同一幅画。

  明歌光看着这样精致婉约的屋舍就感叹不已,阿娘果然没有骗她,说人间最美不过是江南,尤其是雨后的江南。

  “风三,江南一带都是如此吗?如果我要买屋舍的话,需要多少银钱?”明歌伸手接了一滴雨水,然后兴冲冲地冲去铺子,买了一柄黄油伞,伞上绘着朵朵寒梅,十分有冬日的感觉。

  风三:“江南一带大多是这样,女娘若是喜欢的话,风氏在金陵和姑苏都置办了田产和房产,风氏祖籍金陵,老家主和老太太不习惯盛京的气候,一直都住在金陵的。

  我随郎君少时曾在金陵小住,一到雪日,金陵就美成了一幅画,可惜江南多雨,少雪。”

  明歌撑着油纸伞,笑道:“我阿娘也住过江南,就是不知道是金陵还是姑苏,还是钱塘,我阿娘的梦想是当一个采莲女,说盛夏的江南也很美,若是江南美,那我就待到明年盛夏再去盛京。”ωωω.χΙυΜЬ.Cǒm

  风三愁眉苦脸,那郎君会将他发配到岭南吧!

  “其实冬日雪景,最美的还是盛京,女娘不如先去盛京,等到明年盛夏再来江南小住?”

  明歌一想,很有道理,弯了弯眼睫,那就先去风眠洲家里做客吧,看在他每天晚上都给她送礼物的份上。

  “笑死,怎么会有人想当采莲女?”

  “估计是哪里来的土包子吧,听口音像是蛮夷之地,连官话都不会说。”

  “她不会以为那些采莲女身份多高贵吧?”

  “许是对她们蛮夷之地的人来说,江南遍地锦绣珠玉,也没什么毛病。”

  “可是她身上的大氅好贵重的样子。”一个怯弱的声音被淹没在人群里。

  明歌转着油纸伞看去,只见一家成衣铺子前,三四位美衣华服的女娘簇拥着一个脸若银盘的年轻女娘,站在门口奚落她,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身上的貂绒大氅,就差将“想要”两个字写在脸上了。

  明歌唇角微微上扬,原来是看上她的貂绒大氅了。

  “敢问几位娘子,江南一带什么身份最高贵呀?”

  “自然是世家贵女的身份最高贵,小娘子,听你口音也不是江南人,别被人骗了,江南采莲女都是穷苦人家的女儿,不像我们苏娘子,那是江南一等一的贵女,不比谢书差呢。”

  “就是就是,论高贵,唯有苏家大娘子。”

  明歌笑容更甚,一脸艳羡地说道:“哇,原来女娘这么高贵,不知女娘高贵在哪里,是为家族赚过银钱,还是做过造福世人的大事,亦或者是修书造册,史书留名?”

  “你。”被簇拥的苏家娘子气的脸色发白,呵斥道,“来人,给我掌她的嘴。”

  苏家娘子身边的丫鬟嬷嬷上前来,要按住明歌掌嘴。

  明歌轻巧地转身,手中的油纸伞飞溅了苏锦绣一身的水,顿时女娘们惊呼起来,连忙去挡水。

  明歌“哈哈哈”笑出声来,看着因为一点雨水都吓的花容失色的贵女们,笑吟吟道:“人各有志,有人向往平凡的采莲女,喜欢渔歌唱晚的宁静和悠闲,也有人渴望飞入金牢笼做高高在上的凤凰,我不评价你们,你们也莫要轻贱别人的愿望。

  诸位娘子,这就当是陪你们的衣裳钱了。”

  她从锦袋里摸出一两碎银子,天真无辜地说道:“这是我自己赚来的银钱哟。”

  苏锦绣等人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只觉得生平从未受过这样的奇耻大辱,顿时气道:“来人,给我掌嘴掌嘴,我要打花她的脸。”

  明歌将一两碎银子丢给苏锦绣,然后提起裙摆,冲着风三喊道:“快跑。”

  她率先沿着青石板路一路小跑,裙摆蹁跹如蝴蝶,留下一串畅快的笑声。江南真好玩呀,尤其是江南的贵女,吵架都吵不赢她,真好玩儿~

  风三硬着头皮跟上去,已经不敢想后面即将面对的局面。

  只要他眼睛不瞎,耳朵不聋,用脚指头都能猜到,这位苏娘子大约就是郎君要拜访的世伯家的嫡女,今夜还要借住在苏家,还要向苏家借船,女娘已经将人得罪光了。

  “哎呀,好曼妙的身姿,谁家贵女在雨日里嬉戏打闹,这般明媚,差点以为春天要来了。”

  “后面追着的好像是苏家的人,钱塘还有人敢得罪苏家娘子吗?”

  “许是世家大族的贵女间嬉戏打闹,我等看看热闹就好,也不知道谁家郎君日后能娶到这样明媚的女娘。”

  茶楼酒肆里,世家郎君们侧头看着楼下翩跹如蝴蝶的身影,有些感叹。

  明歌跑了三条街,才将苏锦绣的人甩开,跑的发髻松散,小腿抽筋,坐在一间酒香四溢的酒肆里喘着气,很是感慨,自打她下山,整日跟着风眠洲吃吃喝喝,荒废至今,跑了三条街竟然就开始气喘。

  可恶!

  “女娘,终于追上你了。”风三带着侍卫跑得脸色发白,月娘子也太能跑了点吧!

  “郎君传讯过来了,让我带您去苏府。”

  明歌点头:“那我打一壶酒。”

  她转身冲着卖酒的女西施笑道:“姐姐,打一壶酒。”

  “小娘子要什么酒?小店只有两种酒,一种是杏花酒,一种是竹叶青。女娘多爱杏花酒,郎君多爱竹叶青。”

  明歌壕气地说道:“都要。”

  卖酒的女掌柜见风吹开她的帷帽,露出花瓣一般的红唇雪肌,微微一愣,随即说道:“好嘞,女娘稍后。”

  女掌柜去打酒,取下酒缸的盖子,顿时酒香四溢,一壶酒还未打完,就见数人登门来,领头的中年男子色眯眯地笑道:“酒娘,婚事你考虑的如何?是你自己上花轿?还是爷来请你上花轿?

  你哥哥嫂嫂已经收了我的聘礼,写了婚书,你还是乖乖跟我回去做我的十八房妾室吧。”

  女西施脸色陡然变得苍白,握紧手中的酒壶,眼睛发红地冲着明歌说道:“今日酒肆要关门了,这是女娘要的酒,女娘早些回去吧。”

  明歌接过两壶酒,回头看去,只见那中年男子一脸纵欲过度的模样,又矮又胖,穿着一身金灿灿的蜀锦,带着偌大的玉扳指,带了七八个壮汉,一顶花轿将酒肆的门堵死了。

  她眼睛一亮,清脆地说道:“原来这就是话本子里的强求民女呀。”

  风三一个踉跄,险些摔倒。

  领头的中年胖子见她戴着帷帽,宽大的貂绒大氅也掩不住那曼妙的身姿,又听她口音不是本地人,身边没有带丫鬟,反而跟了三个侍卫,顿时眯眼,世家大族的女娘说的都是官话,这娘子定然不是贵女,而是养在外面的外室。

  “女娘此话差异,我们是有婚书的,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女娘若是看不过去,可以代替酒娘出嫁,我不介意先纳个十九房妾室。”

  众人一阵调笑声。

  风三脸色发冷,手已经握紧了腰间的剑柄。

  明歌取下惟帽,露出一张如花似月的面容,笑盈盈道:“还能代嫁?江南真是令人大开眼界呀。”

  众人只觉眼前一亮,看着那张娇颜,呼吸一窒,眼睛都看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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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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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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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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