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豪门对照组的真千金>第435章 那我就靠明歌保护了
  兰园是谢氏宅院里最大的庭院,里面依山傍水,不仅有假山湖泊,还有九曲游廊和重重楼宇。

  谢书就居住在兰园内,且只有她一人居住于此。

  兰园门口,谢家护卫队把守着入口。

  明歌等人随着谢景焕入园,就见眼前重峦叠嶂,假山绿树,流水湖泊,游廊上处处雕梁画栋,兰园内地灯都尽数亮起来,每盏地灯上都挂在福袋。

  有女娘去拆了一个福袋,发现里面是一两碎银子,欢喜地收了。

  明歌一眼看去,隐在绿树假山之中的地灯不知多少,谢氏这一次的寻宝宴是出了血本的。

  “一两碎银子,聊胜于无吧,你们要福袋吗?”

  “我才不要呢,我出门时没有带钱袋,这些碎银子没地方装。”

  “一两碎银子也是银子呀,这里这么多的碎银子,随便拆一拆就有百八十两了。”

  “顾娘子,你眼皮子也太浅了,你去拆这些碎银子,别人就去找古玩字画,你拆一院子的碎银子都不抵人家找到一件古玩字画。”

  “哎呀,顾昔是这样的,谁让她家穷呢,父亲又只是一个九品的小官……”众女娘小声奚落着,秋玉秀伸出去的手默默地缩了回来。

  其实她觉得一两银子不少了,以她的速度,今天能拆好几百两银子呢,而且可以一边拆福袋,一边去找古玩字画呀。

  说起来,还是太贫穷了。

  秋玉秀和顾家女娘的心同时被刺痛了。

  明歌见状,眼眸微转,去廊下的宫灯下随手拽了一个福袋打开,红唇惊讶道:“呀,竟然是一颗明珠,谢家好大的手笔呀。秀秀,这个福袋给你吧。”

  明歌将福袋和明珠一起塞给秋玉秀,朝她眨了眨眼睛。

  秋玉秀心情立马雀跃起来,接过福袋和明珠一看,顿时有些傻眼,什么呀,这明珠这么大,分明是明歌自己从钱袋里拿出来的。

  她……

  秋玉秀心里一暖,险些感动地落下泪来。

  其他女娘惊呆了,纷纷围上来,见秋玉秀手中的明珠龙眼大小,散发着温润的光泽,顿时全都嫉妒了,这一下谁也别说拆这福袋的人小家子气了。

  女娘们纷纷去拆福袋,结果拆出来的不是碎银子就是铜板,一个值钱的福袋都没有。

  秋玉秀拉着明歌开开心心进园子,一路拆着福袋。

  原本被奚落排挤的顾家娘子绞着手帕,咬唇跟了上去,她看的分明,那明珠就是月明歌自己塞进去的,这月娘子不仅人美,而且心善,比泉城这些女娘们强一万倍。

  她突然有些羡慕秋玉秀。

  明歌和秋玉秀走了一小段路,从游廊里入了园子,在假山那边就遇到了比她们早入园的世家子弟。

  这些世家郎君都是家族里的心尖尖,自然不会将那些小福袋看在眼里,而且碍于面子还不好四处翻找,反而是聚在一起谈论风月,吟诗作画,然后四处打探谢书的喜好和住处。

  “听说兰园是谢家女娘的住所,这整座园子只她一人居住,果然只有这样美的园子才能娇养出谢书这样的美人。”

  “你们看到湖泊后面的重楼了吗?谢家女郎的闺房就在那里,只是闺房前应当是有丫鬟侍卫把守的吧,若是冲撞了女娘就不好了。”

  “我等不如前去看看,没准此次藏的宝贝都在小重楼里呢?”

  几位世家郎君笑嘻嘻地结伴往假山湖泊后面的小重楼走去。

  秋玉秀躲在树后面,哼了一声:“都是冲着谢书的美色来的。”

  明歌从树洞里拽出一卷书画,一边打开丝袋,一边懒洋洋地说道:“正常嘛,别说他们喜爱美人,我每次看到风眠洲,也是要多看几眼的,谁人不爱俏。”

  秋玉秀目瞪口呆地见她打开丝带,取出一卷绿檀木装订的古画,惊道:“明歌,你,你从哪里找到的?”

  明歌弯眼指了指被她扒拉开的树洞:“这里呀。”

  秋玉秀见树洞外面的枯叶和树藤都被她扒拉开,佩服得五体投地,不愧是月明歌,这也能让她找到?

  “什么画呀?”秋玉秀兴冲冲地凑过来,然后倒吸一口凉气,“这是前朝张春水的真迹《夜居小深山》,明歌,这是真迹!只这一幅。”

  明歌将画作卷起来,塞进丝袋里,笑道:“我知道呀,我又不爱画,我回去送给风眠洲吧,换明珠。”

  秋玉秀嘤嘤嘤起来:“眠洲哥哥最爱画作,看到这幅画估计会疯掉吧,估计会给你好多好多的明珠,你发财了明歌!我嫡长兄也喜欢画作,他屋内挂的就是《夜居小深山》的临摹图。”

  明歌闻言眯眼,秋慕白喜欢《夜居小深山》?

  这画作其实深得她意,画的是夜宿深山的荒凉之作,有一种迎面扑来的孤寂感,正好迎合了一些人的心境。

  秋慕白应当是一个极度自负且自傲的人,所以才有这种睥睨天下的心境,觉得天底下皆是平庸之辈,唯有他站在众山之巅,有一种高处不胜寒之感。

  明歌垂眼,将装着画作的丝袋背在身上,拍了拍袋子,笑吟吟道:“走吧,继续看看,没准能找到不少的宝贝呢。”

  “不好不好,我要与你分开找,我感觉我的好运气都被你吸走了。”秋玉秀皱着鼻子,可恶,她这一路走来,拆了百两福袋,但是明歌一出手就是张春水的真迹画作耶?还是她嫡长兄的心头好。

  “那你沿着这些地灯走,别乱跑,有事就大声喊我。”明歌摘了一朵木芙蓉花,尝了一片花瓣,弯眼笑道,“你喊谢景焕也可以,他定然不会让你这样的贵女出事的。”

  秋玉秀俏脸通红,作势要来打她,然后冷哼着独自走了。

  “记住,沿着地灯走呀,不然我不好找你。”

  “知道啦。”

  明歌见她身影消失在树影深处,眼底的笑容消散,听着隐匿在假山后面的呼吸声,脚尖轻点,迎面朝着假山走去。

  这几人跟了她和秋玉秀一路,现在秋玉秀离开,这几人没有任何动静,想必是冲着她来的,也是,秋玉秀是晋国公府的县主,今日秋慕白也在,就算借给谢家十个胆子,他也不会对秋玉秀下手。

  谢氏不像南阳郡李氏那么蠢。

  唯有她,出身不显,来历不明,又跟谢氏结下了仇怨,就算在谢氏出事,也只会被人茶余饭后说一句,自作孽,不可活。

  明歌唇角勾起一丝甜甜的笑容,直接朝着假山区走去,寻常人或许看不出来,但是她从进入兰园的第一眼就知晓,这整座兰园就是一座大型的阵法,假山湖泊区正是阵法核心所在,既凶险又暗藏玄机。

  来都来了,自然是要见识一下中洲的风浪。

  湖心亭小筑上,风眠洲垂眼喝下第三杯清茶,视线落在湖对面的园子里,神游太虚。

  “师弟,师弟。”秋慕白唤了两声,见他回过神来,若有所思地笑道,“你是在担心月娘子吗?玉秀与她在一起,谢氏人不敢为难她。”琇書網

  风眠洲回过神来,微笑道:“我只是在想,今日这样重要的日子,师兄为何不去寻找兰园里的那一顶珍珠凤冠?”

  谢景焕给世家郎君和贵女们传的话是不同的,对于贵女们来说,今日的寻宝宴不过是来看看九洲世家子弟,找一找园子里的珍宝,尝一尝海上的珍馐佳肴就足够了,但是对世家子弟来说,今日谁能找到谢氏的那顶珍珠凤冠,谁就能娶到谢书。

  规则是谢氏定的,内里玄机自然只有谢氏知道。

  秋慕白摩挲着手中的琉璃杯盏,俊美的面容透出一丝的高深莫测:“谢氏的那顶珍珠凤冠据说是大夏朝开国皇后之珍藏,这样的宝物岂是一般人能得到的。”

  那顶珍珠凤冠也许就在谢书的闺房里,也许在谢氏的金库里,或者是在某一个布满机关的藏宝地,不是找就能找到的,得让谢氏心甘情愿地送到他手上来。

  今日他的目的确实很清晰,力压风眠洲和昭和太子,跟谢氏女娘谢书定下姻缘,只是看眠洲这样悠闲且心不在焉的模样,根本就不想娶谢书。

  秋慕白内心隐隐有些不得劲,师弟想娶的人是月明歌吧?

  就好比他满腔野心,运筹帷幄,结果对手比都没比,直接认输!

  这感觉十分糟糕!

  连娶世家第一美人的虚荣都被冲淡了不少,要论美,谢书无论如何也比不过他年少时看到的画中女娘。

  两人端坐在湖心亭里喝茶,相对无言,直到一阵脚步声传来,萧缭和几个世家子弟气喘吁吁地走过来:“风眠洲,你叫我好找,我找了你一圈,没有想到你竟然坐在这里喝茶。”

  跟萧缭一起来的汪涛等人连忙朝着风眠洲和秋慕白作揖行礼。

  三名世家子都隐隐激动,谁能想到他们三个人都能来谢氏的寻宝宴,真是托了月娘子的福气,现在他们三不仅能来这九洲第一盛宴,还见到了传闻中的风家继承人和晋国公世子,回去他们也敢说自己是见过盛京贵人的人了!

  “有事?”风眠洲冷淡开口,对他脸色不算好,也不算差。反正这厮天天缠着明歌,回盛京,绝对让他老子狠狠揍他一顿,打的他一个月下不来床。

  萧缭牛嚼牡丹地灌下一杯茶水,喘气说道:“我刚才来的时候遇到了县主,明歌没有与她一起,我找了一大圈都没有找到明歌,担心她出事。”

  风眠洲眸光一暗。

  秋慕白挑眉冷峻道:“谢氏怎么可能会砸自己的宴席?”

  萧缭拍着大腿急道:“你们不知道,南阳郡的李氏也来了,李家老头子说是绑着儿子给风眠洲赔罪的,但是我看了一圈压根就没有见到李希那厮。

  那小子蔫坏,这次来本就是脑袋挂在裤腰带上,要是不干点轰轰烈烈的大事,能死里逃生吗?”

  风眠洲和秋慕白脸色俱是一变,看萧缭的眼神都变了。谢氏确实不会在自己的地盘砸自己的场子,但是南阳郡李氏就不一样了,原本就跟风氏结下了死仇,李希这条命是捏在风眠洲手里的。

  若是李氏为谢氏除了心头大患,李希这条命又保住了,谢氏会保他!

  风眠洲猛然站起身来,一言不发就往外走。

  萧缭踹了一脚身后呆若木鸡的汪涛等人,急道:“发什么愣,赶紧去找月娘子。”

  秋慕白见他们相继去找人,摩挲着拇指上的扳指,打了一个手势,顿时一道极淡的影子出现在亭子里。

  “去找月明歌的位置。”

  “是。”

  秋慕白起身看着阳光照射在湖面上,湖水波光粼粼犹如金子,想去找那个女娘,但是又生生地停住了脚步。

  这一场寻宝宴,他已然是赢家!师弟选择的是月明歌,昭和太子那日在千金楼就被谢书放弃了,她能选的人只有自己!

  只要他留在湖心亭内,不参与这里的明争暗斗,那么自然会有人将那顶珍珠凤冠送到他的手中,拥有了谢氏的助力,他又拥有边境的十万大军,到时候皇权帝位,美人皆在他之手。

  等他坐到那个位置,天下美人,就算是她,也只能属于他。

  或许他还能让场面更混乱一些,将利益最大化,毕竟那位昭和太子二十多年都不曾出宫,此时是绝佳的机会!

  秋慕白眼底闪过一丝冷酷的笑意。

  *

  明歌哼着大月国的小调,脚尖踩着庭院内的一盏盏地灯,一路上摘了好几朵花花草草,然后正要进前面的假山,就见一人从树影深处走出来,喊道:“明歌。”

  她抬眼一看,前面木芙蓉树下站着的正是前几日才认识的昭和太子谷霁。

  昭和太子身边没有带一人,独自站在花树下,俊脸有些苍白,脸色瞧着有些不对。

  明歌眯眼,上前去扶住他,问道:“你有哮喘症?”

  昭和太子点头,扶着树坐在树下的大石块上,取出袖笼里的药囊,吸了几口,脸色缓过来,冲着她温和一笑:“吓到你了吧?我也没有想到冬日里还能哮喘发作。”

  春夏两季多花粉,他一贯是不出门的。

  明歌坐在旁边一块小石头上,弯眼笑道:“喘症不算什么大病,你这个药囊就很不错,回头我给你调制一种药汁,你喷到喉咙里,能缓解喘症,还有就是别接触一些花瓣和羽毛之类的……”

  昭和太子愣住,见她说的云淡风轻,险些就信了。

  他的喘症整个太医院都束手无策,这个药囊是他保命的东西,几乎药不离身,但是在明歌口中似是小病一般。

  最最可贵的是,她没有将他当病人看待,态度与之前无异,甚至没有丝毫的拘束和恭敬之意,仿佛他们只是寻常的朋友。

  昭和太子心情陡然愉悦起来,低声问道:“多谢明歌,我已然好多了,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出来玩呀,殿下怎么没有带侍卫呢?”

  “兰园是谢家女娘居住之所,能让世家子弟和贵女们进来已然是不易,所以是不准侍卫和丫鬟进来的。”昭和太子温和地说道,他一个太子,言行举止比一般的世家子弟还要温驯谦和。

  明歌皱起眉尖,微笑道:“你的喘症很容易复发,你跟在我身边,我保护你。”

  笨蛋,他竟然不带侍卫就来参加寻宝宴,倘若谢氏选了别人,杀了他这太子,就地反了,他们大夏朝就危了。

  这一路走来,她已然隐隐瞧见了乱世之兆。

  昭和太子愣住,看着明艳灵动的明歌,心口剧烈地喘息起来,她这样娇娇弱弱的女娘,竟然说要保护他?

  她难道不知,她出身不显,姿容绝色,若是世家子弟和王公贵族对她见色起意,风氏难道还会为了她与人厮杀吗?到时候她不是出家为尼就是委屈地嫁入世家大族为妾室。

  方才,他正是见她孤身一人,才出声喊她的。

  昭和太子唇角溢出一丝笑容,声音柔软:“好,那就靠明歌保护我了。”

  明歌伸手拍着他的肩膀,笑吟吟:“谁让我们是朋友呢,你还说要带我游玩盛京呢,我自是要保护你的安全。走,我们去找一找谢氏的宝贝。”

  明歌拍了拍衣裙,拉着昭和太子起身,继续朝着假山走去。

  昭和太子身边空无一人,若是她,绝对不会错过这样绝佳的机会,很好,她和昭和太子也算是难兄难友,那便互相扶持,一起走吧。

  谷霁见状,低低笑出声来,宛如病恹恹的郎君,跟在她身后,走进假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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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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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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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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