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眠洲将猎来的两只山鸡架在火堆上烤着,等烤的肉香四溢,吩咐风三给明歌送去。
风三愁眉苦脸地回来:“郎君,女娘将烤山鸡都给县主和秋冬了。一口没吃。”
自打郎君回来,他就发现郎君和女娘脸色都不大好,两人,好像吵架了!
风眠洲闻言,沉默了数息,没说话,让人架了一张铁丝网,继续给明歌烤栗子。从山林里回来的路上,他就已经后悔了。
客栈一事,他应该庆幸明歌警觉,不然要是被那女刺客摸进屋内,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如果那女刺客一开始的目标就不是秋玉秀的侍女,而是明歌的话,这个念头让风眠洲后背发冷。
而且事发之后,李氏和府衙的人同时发难,明歌破了两起凶杀案,并且驱使花蛛娘控制住了李希,他们才能毫发无损地脱身,否则一旦打起来,风家人定然会有伤亡。
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他欠明歌,他不该质问她,更不该生气。
他只是突然意识到,从来都不是明歌需要他,而是他需要明歌,内心感到震惊和挫败罢了。
“郎君,您是不是跟女娘吵架了?”风三弱弱地说道,“女子最是不能生气,听说对身体不好。”
风眠洲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
风三摸着鼻子,声音越发小:“我烤了几只红薯,我去送给女娘。”
风眠洲:“等会,烤好了栗子,一起送过去。”
风三咧开嘴巴,笑道:“好的,郎君。”
一连三天日夜兼程地赶路,加上露宿荒野,众人终于出了李氏的地盘,入住了泉城外三百里的驿馆。
入住驿馆,最高兴的就要数秋玉秀和丫鬟秋冬。
主仆俩这段时间跟明歌同吃同住,已经培养出了姐妹感情,等到了驿馆,沐浴更衣,化了美美的妆容,秋玉秀就过来敲明歌的房门。
“明歌,眠洲哥哥说,这里已经是谢氏的势力范围,谢氏与风氏交好,我们可以去镇上逛一逛。”
秋玉秀兴奋地说道,进门就见明歌刚沐浴完,随意裹了一件披风,散落着满头青丝,坐在窗前吃肉干。
那肉干,秋玉秀吃过一次,干香干香的,回味无穷,而且她见风眠洲身边也有一个羊皮袋,装的就是这种肉干,但是风眠洲都不给她吃。
秋玉秀也不好意思舔着脸找他要。
秋玉秀咽了咽口水,然后就见明歌递了一块肉干给她:“吃吗?我从家里出来时,带的不多,所以要省着点吃,你莫要嫌弃给的少。”
秋玉秀兴奋地接过来,咬了一口,嚼着干香的肉干说道:“没关系,等到了盛京,我请你吃千里香的席面,这是什么肉呀,好吃。”
“牛肉呀。不过是我家乡的做法,我们山里养了好多牛。”明歌说着弯了弯眼睛,一块都不肯多给。这可是她一年的零嘴儿,而且这种饱腹感强的牛肉干在关键时刻是可以救命的。
“原来如此,明歌,我们出去逛街吧,我请你吃晚饭。”
“好呀。”明歌拍了拍手,见她妆容十分的精致,胡乱地将微干的长发编成了两条发辫。
“噗,我让秋冬来帮你挽发。你阿娘没有教你挽发吗?”
明歌摇头:“我阿娘可会挽发了,挽出来的发髻像仙女一样,不过她身体不好,我都是自己编发辫,简单。”
碧草倒是会挽发,但是她嫌弃麻烦,并不让碧草帮她挽发,而且碧草日后是要做大月国女官的人,不好做这些琐事。
“女娘终有一日是要嫁人的,如果挽的发髻好看,夫君喜欢,这日子也会过的舒坦一些。”秋玉秀摸着她犹如丝绸一般顺滑的发丝,有些羡慕,一边让秋冬帮她挽发,一边说道,“尤其是世家大族,规矩极多,女子出嫁前,出嫁后挽的发髻都是不同的,而且出嫁后也有很多礼仪规矩,等日后到了盛京,我让晋国公府的嬷嬷教你礼仪。”
明歌眼睛微闪,问道:“女子为何一定要嫁人?我阿娘说,一辈子不嫁人也是可以的,只要有子嗣能继承家产就好。
无论是挽发也好,嫁人也好,应该都是因着自己喜欢,而不能因着别人喜欢。”
秋玉秀和丫鬟闻言呆滞,连忙说道:“阿弥陀佛,这话你到了盛京,千万别说,你不知晓,盛京那些士大夫最是迂腐守旧,若是听到你这样大逆不道的言论,怕是会写千字文来驳斥你。”
秋冬拼命地点头:“我们女子生来就该是依附郎君的,不然会被娘家嫌弃,也无法在夫家立足。”
明歌挑眉,笑吟吟道:“我才不要当这样的女娘,我要一日看遍盛京花,要喝盛京最烈的酒,要看最美的夜景,娶世上最好的郎君。”
秋玉秀和秋冬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昳丽多姿的画卷,忍不住想,若是活成那样,该是何等的精彩,但是别说女娘,就算是郎君,也大多做不到的。
“说错了,应该是嫁世上最好的郎君。”玉秀县主掩口笑道。
明歌弯眼,没有反驳,看着秋冬巧手帮她挽了一个坠马髻,她捡起窗台前的一朵蔷薇花,别在发髻上,说道:“走吧,我们去逛一逛附近的城镇。”
三位女娘叽叽喳喳地结伴出了房门,正好遇到站在院子里交代事情的风眠洲。
到了驿馆,风眠洲便派人去跟泉城的部下联系,虽说谢氏与风氏交好,但是他离开盛京已久,朝堂变化万千,诸事还是小心为好。
“眠洲哥哥。”玉秀县主看见他穿着黑色锦袍,气宇轩昂,清俊的面容多了一丝沉稳和冷峻,忍不住芳心乱跳,娇滴滴地喊了一声。
以前眠洲哥哥最喜欢白衣,他长得俊俏,不仅穿的仙气,而且平添一股世家公子的风流仪态,惹得盛京女娘追捧,没有想到眠洲哥哥穿黑色锦袍竟然更帅更冷峻。
风眠洲冷淡点头,视线越过她,看向她身边的明歌,她挽了发髻,戴了一朵蔷薇花,人比花娇,他知道她好看,但是不知道她这么好看,只是简单妆扮,比盛京的女娘都要美上十分。
自从上次在山林里争吵过之后,明歌已经三天没有跟他说过话了,见面只是冷淡地点个头,这比争吵还让他难受。
“你们出去逛集市吗?”
秋玉秀羞答答地点头道:“眠洲哥哥要与我们一起吗?”
风眠洲摇头,淡淡说道:“出门在外,县主还是喊我风郎君吧。”
秋玉秀愣了一下,那边明歌已经不耐烦地催促着要出门了。
三人戴上帷帽,出了驿馆。
“明歌,你是不是跟眠洲哥哥吵架了?”秋玉秀的声音从驿馆外飘来,“我看你好几天没跟他说话了。”
“你是说风眠洲吗?也不算吵架,只是他不是很喜欢我,所以我尽量不与他说话,免得得罪了他,我在盛京就无依无靠了。”ωωω.χΙυΜЬ.Cǒm
秋玉秀吃惊道:“眠洲哥哥竟然不喜欢你吗?我还以为,还以为眠洲哥哥要纳你为妾室呢。”
“妾室?风眠洲是这样与你说的?”明歌带着笑意的声音被吹吹散。
风眠洲垂眼,站在初冬的驿馆内,觉得今年的冬天有些寒冷。
他抬眼吩咐着风三:“你带人远远跟着女娘和县主,保护她们的安全。”
风三领命,欲言又止,郎君既然这样关心女娘,不如去道个歉好了,免得他们夹在中间,整日活的兢兢战战的。
“郎君,您要不要去服个软?”
风眠洲脸色微微黯淡。
风三见戳到了郎君心窝子,连忙噤声,默默地带人去保护明歌和玉秀县主的安危。
明歌等人逛集市的时间不凑巧,下午大多摊子都收摊了,这种小地方又不是泉城那样热闹的地方,只有一些本地的食铺还开着门。
女娘最爱逛的就是胭脂水粉和成衣铺子,玉秀县主带着丫鬟去买当地的成衣,明歌则找了一间药铺,进去买了一些常用的药材,借机与药铺的老板交谈。
“娘子问的是最近发生的大事吗?您别说,还真有一桩有趣的事情,听说中原世家第一美人的谢氏贵女在泉城摆下了一个寻宝宴,现在九洲各地的世家子弟都往那里赶呢。”
药铺的老板说的眉飞色舞,看着面前轻纱遮面的女娘,觉得这女娘身段婀娜,肌肤如雪,露在面纱外面的眼睛美的如天上的星星,想必是长得极美,这姿色想必是不逊色于那位谢家贵女的。
“寻宝宴?何为寻宝宴?”明歌来了兴致,中洲竟然这么热闹吗?
“那小老儿不知,不过这几日消息传开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赶去泉城了,这么多人聚集在泉城,必有商机,可惜小老儿是卖药材的,但凡卖酒水吃食,那也一定去凑凑热闹。
我们这里距离泉城不远,快马加鞭,两日就到,女娘若是感兴趣,可以去泉城游玩,哪里热闹非凡,不亚于盛京呢。”
“掌柜的,你这话就纯属胡说八道了,盛京之繁华,岂是小小泉城可以比的,最不济还有金陵,泉城最多算是东南沿海一带的繁华之地。”一道风流倜傥的笑声传来,明歌回头一看,赫,还是熟人,正是之前在南阳郡遇到的萧家五郎,萧缭。
药铺老板一看这位郎君,就知道是有钱的主,口气也大,笑道:“小老儿没有去过盛京,娘子和郎君莫要当真,不过泉城很是值得一去,何况还有谢氏的寻宝宴呢。”
“此话倒是不假。”萧缭挥着白玉扇子,摆出自认最迷人的角度,朝着明歌作揖笑道,“好巧呀,月娘子。谢氏的寻宝宴,绝对不能错过。”
北有风氏,南有谢氏。谢氏可是可以跟风氏比肩的世家。世家第一美人谢书的寻宝宴,那估计是要引起万人空巷的。
明歌微微一笑:“好巧呀,萧五郎。”
明歌看向他的目光微深,没有想到一个盛京的纨绔子竟然猜到了风眠洲的路线,专程在此地等着他们,萧家五郎也不如传闻中的那样一无是处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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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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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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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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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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