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自然又是去,温泉洗了澡的,毕竟是我们的身上那么脏,不洗澡睡觉的话会把自己脏到死的。
第二天则是晾晒稻谷,没有什么可说的,又是干了一两天的活计,但到了下午的时候便不在干活,而是去跟着孙大哥和孙爸爸去布置孙大哥的新房,准备明天的结婚事宜。
各种搬来搬去的,还要去女方家里,把他的嫁妆提前运过来,但是这些嫁妆倒是很好运,只有几床被子和几样稍大些的家具而已,只要把他们抬到事先开来的车子上面拉回去就可以了,不需要很多的力气。
但是,我却不由得暗暗腹诽,连彩礼都给了20万,可是这些家具加被子总价加起来也不到一千块吧,这女方家里有点太抠门了。
而且据孙大哥说,他们家并没有把彩礼全部数额给女方带来的,而是只给了10万,据说这样在农村已经是很厚道了。
有很多人都会直接把女儿的彩礼留在家里,让女儿空着手嫁过去的。
我心想,这传宗接代的代价倒是真的有点儿大呀,结个婚都能掏空一整家人的家底,那些家里有儿子的人家到底是怎么忍受的呀?居然能够答应给那么多的彩礼给女方家里。
后来孙甜向我解答了这个问题,他说:“因为我们家这边常年的重男轻女,所以男女比例的差异已经很大了,男方能找到一个愿意和自己结婚的对象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哪怕彩礼要的多,他们还是得咬牙给。”
我说:“这种陋习,也算是他们活该了。”
孙甜说:“对呀,而且他们因为种种陋习,并不敢找其他地方的女人来结婚,生怕他们受不了这里的生活跑掉,所以彩礼越要越高,也是他们自己做出来的。”
我深以为然。
这场婚礼是孙家人花了大力气置办的,孙爸爸孙妈妈虽然为人有点自私又抠门,可是对待儿子可是真的没有话说,把排场弄得大大的。
第二天的时候我便发现了,他们不惜代价的请来了许多的人来撑场面,并且给的饭食也非常的好,租来的婚车洗得干净,还请来了乐队,一路吹吹打打放着鞭炮的。m.xiumb.com
我混在接亲的人里,随车一起去接女方,孙甜和白雪也混在里面。
因为在农村的规矩,未婚的女孩子们要做去接新娘子的人,而且我们男方家里去女方家里的路程并不是简单的一条直线,而是婚车需要绕着好几个村子,风风光光一路吹吹打打,好似要让全天下都知道这门婚事似的。
吹打了好久,绕的我都有点晕车了,才好不容易到了女方家。
果然下车的时候,孙甜和白雪的脸色都有点白了,一副不堪忍受的样子,倒不是我们晕车有多么严重,而是这路崎岖不平的,动辄一个个的大坑,实在是太难走了。
女方家里住在破砖房里,在门口贴了红喜字,然后连里头的人都很少,我们去了才有一些的热闹,然后又在门口放了很多的鞭炮才稍微吸引了一些人来。
大哥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胸前别着新郎的花,喜气洋洋的样子,进去迎接新娘。
自然,新娘这边的伴娘为了为难新郎,又出了一些题目为难他,而在给了红包以后也就差不多放行,我终于看到了新娘子的脸。
这个新娘子的长相可以说是很一般般了,而且稍稍的有些胖,脸上画着大浓妆,可是脖子里却是另一个颜色,可以说是很尴尬了,但是呢,在这种大喜的日子,是没有人告诉他自己妆容化的多么的难看的,都面不改色的夸他是漂亮的新娘子。
不过我心想,这样普通的女孩子,也差不多能配得上孙大哥了。
他本身也就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两个人的结合也称得上是门当户对了。
孙大哥虽然长得一般,又没有什么能力,可是看得出也是一个有一些责任感的男人,这姑娘嫁给他,两个人未来的生活大概是平凡而又普通,婚后他们可能会生一个儿子或者两个儿子,然后再继续打工,下地干活攒钱,供儿子上学,然后给他攒娶媳妇的钱,这样子普普通通的过一辈子吧。
我想了想,这种普通的生活没有什么好的,可是也没有什么不好,因为这就是这个世上大多数人的普通生活。
终于新郎抱艰难的抱起了新娘,终于把他带上了婚车,在经过一番虚伪的辞别以后,我们终于踏上了回去的路。
这次去回去的路程终于稍微短了一些,让我们免于晕车的苦恼。
不过,这又让我有些不开心的是,在新娘家里我又遇上了黄毛,他仍然是那一副黄毛儿,穿着一身土不垃圾的衣服,还自以为很帅,裤子上滴里搭拉了好几条大粗链子,而他的腿又特别的细,穿的还是紧身的裤子,看起来不伦不类的,仿佛800多年前的流行款式,让人看一眼就觉得辣眼睛。
而他染着黄毛,可是肤色却黑得发亮,这种肤色染着黄毛,可以说是非常的辣眼睛了。
可他自己完全不觉得有什么,还觉得自己很时尚呢。
在看见我的时候,他刚开始还不敢上来打招呼,一副瑟缩的生怕我上去打他的样子,后来发现在婚礼的时候我肯定不可能来打砸场子,这才稍微的放开了一些,而放开的结果就是他居然跑去骚扰,雪了,在他面前忙前忙后的,找他说话,一副殷勤备至的样子。
白雪不断的对他翻着白眼,他也不在乎,我这边刚想着要去教训一他一下他,让他离白雪远点儿,但是紧接着又被其他人叫学干帮忙,一直都没有时间收拾这小子,让他离白雪远一点。
在到了孙家待过的天地以后,新娘便被送进了洞房,按照本地的习俗,他们是要闹洞房的。
一大群的年轻男人,都冲了进去把新娘和伴娘团团的围在中央。
我站在房间的门口没有进去,对这种习俗很不以为然,可是但也不好说什么,心想,反正我婚礼的时候是绝对不会让人闹我的新娘子的。
但是再一想我就觉得我想多了,我是不可能举办什么婚礼的。而那一边,房间里一个伴娘已经被闹哭了,而新娘则是婚纱都被闹的散落到了一边,头发也散乱起来,但新娘似乎是个很开朗的人,哈哈大笑着,一点都没有不开心的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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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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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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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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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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