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她硬着头皮,艰难地吞咽那些所谓的食物之后,她都会感觉到喉咙里像是被粗糙的沙砺摩擦过一样疼痛。
她不知道现在的自己是步入了天堂还是进入了地狱,她第一次看到原来馍头是那么的细腻,原来青菜炒出来是那样的清脆欲滴,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食物叫作肉,还有很多很多的看上去都不忍心下嘴的食物就那样直白地摆放在她的面前。
她每尝一样,必用小手小心翼翼地摸一下,看看是不是画的。
用手摸了之后,她才敢用筷子夹起一小块,放在嘴边,小心地品味着。
她永远不能忘记她第一次吃肉的时候,她就哭了,她的鼻头一酸,想起了家里的妹妹还有弟弟们,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才能嫁人?如果嫁人可以带着兄弟姐妹的话她一定要把自己的妹妹弟弟全都带上。哪怕一人只能吃一小口肉,她也是愿意的。
她以为的嫁人在她来到飞凤楼之后,她就知道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一次看到那些可以做她爷爷的男人来捏起她的下巴的时候,她娇嫩的皮肤疼得缩成一团,然后她紧紧只是皱皱眉头,她连眼泪都不会流。
能够吃饱,能够吃上肉的日子是多么的美好,这点痛算什么?
不但如此,她很快便适应了迎来送往的生活,她没有像别的女孩子那样哭着闹着要回家,相反她很高兴,这样的日子她做梦也没想过。
轻罗小扇,还有一个人老色衰的老妈子专门地伺候自己。在她十三年的记忆里,只有她像一个小丫环一样任人驱使,而现在她有一个老妈子负责她的日常饮食起居。
那些人们恭恭敬敬地尊称她为“小姐”,在她有限的认识里“小姐”这个只有那些说书人口中的达官贵人之家的女儿才能被称之为“千金小姐”,而她算什么?她不过是乡下一个吃不饱饭无人怜爱的小丫头而已。
她表现得特别的顺从与听话,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都听过她的故事,老鸨把她的事迹到处讲给那些新进来的、思想上有着叛逆的姑娘们听,包括落凤也是听过她的故事的。只是她后来才知道故事里的主角就是她的使女哑女,就是她在大街上无意间救起的姑娘。
等哑女少年老成的时候,她已经习惯了在男人的身上找回自己的价值了。每个月她总能偷偷地攒下几两银子,悄悄地托人捎回去送给她乡下的家里。
偶尔家人也会捎来只言片语,告诉她他们用她的钱修了房子,送弟弟们去了学堂,买了田地等等。
每一次看到那些歪歪扭扭的笑迹的时候,她就像回到了家里一样。每一次当她回想起她穿着大红的衣服离开家的时候,弟弟妹妹们站在村口看着她的那双眼睛,眼神里饱含着羡慕与渴盼。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他们的姐姐是一个多么幸运的人啊,竟然可以穿着新衣裳去嫁人,据说还可以从此吃饱饭。
而他们基本上每个月都能收到她从城里带回来的银子,这些银子让他们在年年岁岁岁岁年年里不再挨饿不再受冻,而他们不知道是不是清楚哑女的生活。
哑女从来不对家里人提起,而家里的人也从来不问。
这样,大家的书信往来字里行间完全没有了尴尬与生疏。
虽然来到飞凤楼,有先生教她识得了字,可是仅仅识字哪里会知道做人的道理?人都是有一颗羞耻心的,她也有,只是贫穷让她的羞耻心屈服于衣食饱暖了。
她知道她自己在做什么,她知道那些乡里乡亲的会怎么笑话她,所以从她十三岁那年被媒婆用一辆马车带到琉璃城后,她再也没有回去过。
哪怕对着镜子,她能看到自己越来越圆润饱满的身体,越来越漂亮的脸蛋。
有人说“衣锦还乡”才是一个人最扬眉吐气的时候,而她可以衣锦,却从来还不去乡了。
永远也回不去了。
如果不是那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她仍然会像蚂蚁搬家一样把自己的私房钱源源不断地托人捎给家里,只为了换得那些一言半语的问候与温暖。
多少年了,那些脏兮兮的小手,那些破破烂烂的衣裳,那些面黄饥瘦的脸庞像记忆的刀一样深深地刻在她的心窝上。
每当她锦衣玉食的时候,她总是在无人的角落里细细地回忆儿时的贫苦,然后一个人悄悄地哭泣。m.xiumb.com
那种心酸与无人可诉的绝望只有她自己知道。
所以她从来不会拒绝老鸨给她按排的任务,她恨不得把自己掰成两半,这下她就可以攒下两份私房钱了,这样她就可以多给家里做一些贡献。
只要她再辛苦些,那些弟弟妹妹们会长大的,他们会因着她的付出活出更精彩的人生来。
只是她从来不知道每个人的精彩都是属于自己的,而当一个人从落魄走向精彩的时候,他们绝计是不会提起过去的自己似烂泥,连哭都觉得失礼。
当她生病的时候,她突然想家人了。
因为她生病了,在飞凤楼,在老鸨的面前她再也不是炙手可热的姑娘,谁愿意花钱去买一个病怏怏的人来找晦气呢?搞不好那些莫名其妙的病再传染到自己身上可怎么办呢?
因着她病得实在是太严重了,连做使女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她一向乖巧听话,老鸨倒也是叹惜了她一下,可怜了她一下。
给她一床破被子,就这样把她撵出了飞凤楼。
飞凤楼怎么可能养闲人呢?
她想了想,自己无处可去。如果回到乡下的家里,那么那些乡里乡亲的会带着怎样的有疑问来看待她?她的身体已经像残秋的柳树一样再也禁不起半点的风吹雨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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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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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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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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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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