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铎带着常升行走在大明开国文臣武将和勋贵二代中,指向一群少年郎。
常升一眼就瞧向了其中最鹤立鸡群的一个。
他的面容还显得有些稚嫩,但面如冠玉,英姿非凡。
却已有一个成年青壮的身高,尤其是那强健的体魄,简直形同一只小牛犊。
“那是魏国公徐达之子——徐允恭(后避讳朱允炆的名字,才改名徐辉祖。)”
“今虚岁十五,自幼修习家传武艺,兵法,深习乃父之风,有才气。”
“马战,骑射都是好手,拳脚兵器也不差。”
“相传十二岁时就已能开二石弓。”
“据说魏国公已经有意安排他进入左军督卫府历练,但徐允恭听闻陛下开沙场校阅,便决心参加,为自己搏个前程。”
“作为今日的黑马,老弟不可小觑。”
常升轻轻点头。
他的一身气力和武艺传自项羽和李存孝,眼力自然不能差了。
可换做旁人若是敢轻视于他,这个堪堪够上参加校阅的小公爷,只怕就能叫旁人知晓什么叫做莫欺少年穷。
最关键的是。
这小子今年还不满十五。
他若是有意拔个头筹,即便今年失利,以他的天赋,往后五年只怕都没人再压的住他。
康铎又指向了一位年岁与常升相仿的青年。
他举止雍容,眉目疏秀,颇有文气,若不是穿着武夫的衣服,只怕真容易被人当成书生。
“这是曹国公李文忠之子——李景隆。”
“虽不精于武艺,但在军略方面很有造诣,深得陛下看中。”
常升的脸上浮现了一抹莫名的笑意。
“这位不用介绍了,我有耳闻。”
这谁不认识啊。
堂堂的建文名将,靖难之役最佳奥斯卡影帝,大明战神李景隆。
老朱一生看错的人和事不少。
但值得拿出来列举的,文臣之中当属杨宪,武将之中首推的就是李景隆了。
这人投军,属实是入错行了。
就他这满点的社交能力,妥妥该进鸿胪寺啊。
正史朱允炆继位削藩打朱棣时,他能领五十万大军攻北平,几乎将举国的大半兵力都托付给他。
就这样的一手天牌,让他打镇守北平的朱高炽。
他硬生生能演成功败垂成。
拖到朱棣借兵回援,然后兵败。
还给朱棣留下大把的辎重。
回来还让朱允炆觉着,自己是不是给他的制肘太多才导致兵败。
此后还继续领兵。
前后丧军了数十万,一众臣子都上书要杀他。
朱允炆却一概不听,直至朱棣攻到应天府,还派李景隆去找朱棣求和。
李景隆反手打开城门,迎朱棣大军入城。
朱棣即皇帝位后,以李景隆有“默相事机之功”,授其为奉天辅运推诚宣力武臣、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加封太子太师,并增岁禄一千石。
当时,朝廷每议大事,李景隆都位于班列之首。
你让人赵括上哪儿说理去?
康铎虽然奇怪常升为什么会知道李景隆,但常升既然都说了,他也就没有再多介绍,转而指向另外一人。
个头不算太高,但气质英武,坚毅,看得出来是个从军的好苗子。
“那是宁河王邓俞之子——邓镇。”
“今岁十九,据说陛下有意让其承袭其父爵位了,此人传得其父的天生神力,也想借着此番沙场校阅,为自身正名,好名正言顺的承袭爵位,是个劲敌。”
常升看了邓镇一眼。
那邓镇似乎也心有所感,和常升对视了一眼,没发现什么异常,便继续窝在一角闭目养神了。
天生神力?
有点意思。
此人在明史中声名不显,受李善长案牵连被诛,显然是没有学到自家的真本事。
可惜了。
“这是信国公汤和次子——汤軏。”
“要说信国公一家当真是圣恩不断,长子汤鼎已在军中荣得高位,次子如今也来博前程了。”
“虽未听闻这位小公爷身有所长。”
“但就以信国公的家风和家底,若不多加注意,只怕就成黑马。”
康铎郑重其事的提醒着常升。
在他看来,这极有可能才是常升最后的劲敌。
看着被一群少年郎围着吹捧,却始终戒骄戒躁的汤軏,常升微微颔首。
就这家风。
活该人家汤和能在老朱多次屠戮开国元勋的屠刀底下硬生生活到善终啊。
“除了这四位小公爷得罪不起。”
“余者都是侯爵,伯爵之后,咱都能安排一二,能给老弟造成麻烦的怕是屈指可数。”
“再之后,就是那些根基不稳的文臣武将。”
“除非真有两把刷子,想博个前程,否则依附于勋贵之后的武将,是不敢跟老弟和几个炸刺的。”
果然,不论到了何处。
江湖都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常升领情的对康铎一拱手。
“今日多谢老哥指点了,改日到好汉楼,我请老哥不醉不归。”
康铎一拍手道:“这个好。”
说着,他又自来熟的勾住常升的肩膀,将他带至一边,有些急不可耐,又有些羞于启齿的问道:“我听闻,应天府的那片夫人坊也是老弟的产业。”
“是啊,怎么了?”
康铎脸上有些泛红。
“既然老弟认识那么多勋贵夫人,老哥有个不情之请,能不能请老弟在今晚的百花宴上,给老哥介绍个贤良淑德的媳妇。”
这突如其来的骚,差点没闪了常升的腰。
他还以为康铎这么尽心尽力的帮他是为了什么呢,没想到居然是想让他给牵线当红娘。
看常升的反应,康铎也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道:“若不是老母亲逼的紧,我绝不会向老弟开这个口。”
“实在是父亲早故之后,家里没有个会操持的,这才找到老弟这了。”
“这事就交给我吧。”
常升哭笑不得的将事情接了下来。
在问清楚康铎只是想讨个读书识字,孝顺懂事,能操持家业,照顾老母亲的媳妇,并不欲攀附哪个勋贵之家,常升就更放心了。
只要不把目标局限在勋贵之后。
让自家舅母,太子妃共同发力,从宫女和众多文臣武将的闺女中找个合适的媳妇,还是轻而易举的。
这个蕲春侯。
能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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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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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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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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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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