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昨天应付老朱,再加亲自出手教训自家猪队友的倒霉舅舅,以及系统的提示,常升昨晚熬了夜以至于今早起的晚。
刚一醒来,还没用早膳呢。
小莲就带来了自家母亲的传召。
蓝母脸上带着莫名促狭的笑意,将一封拆开和一封未拆的书信都递到了常升的面前。
“这是你姐姐从宫里来的信,你都拿去瞧瞧吧。”
“宫里来信?”
常升一头雾水的接过信。
老朱对于皇宫与宫外的人员及信息管控还是很严格的。
以前往宫里送些东西,都是委托蓝玉走的朱标路子,和自家姐姐通书信,那都是趁着重要节日或者是她的诞辰才能往来。
今天不过是个寻常日子。
自家姐姐怎么还往家里递信了,一递还是两封。
被拆的这封是写给蓝母的,主要是跟蓝母只知会一声,宫里二月末,三月初会举行一场百花宴。
届时,马皇后会向所有勋贵和朝臣发帖。
让朝臣和勋贵都带着子嗣和待字闺中的闺女一同参宴。
为的,就是让二代们相互认识,促成姻缘,一方面达到稳固朝局,平复人心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臣子们尽快从胡惟庸案的牵扯中抽身出来,重新安心的为国效力。
蓝氏差人给蓝母送这封信,是为了让蓝母敦促常升,别到时候借口不来,错过了好姻缘。
常升看的头大。
这是什么百花宴,分明就是催婚的相亲宴好不好?
又把给自己的一封家书拆开。
果不其然,这更是一封赤裸裸的催婚书。
“升弟亲启,自嫁入东宫,一别经年,升弟已形同二人矣。”
“余听闻升弟接管家业,将府中事务操持的井井有条,使娘亲,茂弟无后顾之忧,森弟专心读书,余心甚慰。
信中先是寒暄和常升分别多年,一晃神的功夫,他都已经这么大了,操持起一家事务,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接下来便是一连串的埋怨。
先是埋怨自家弟弟一身才学,居然连她这个做姐姐的也瞒着,亏她小时候最宠着这个二弟。
再来埋怨他和老朱起冲突,让她这个做姐姐的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幸好皇后娘娘得知了此事,开了金口,把他的事按了下来,这才暂且作罢。
借着这个由头,蓝氏一番好言劝告他,以后做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最后就是关于百花宴。
“娘娘知晓升弟之事,有感家父过去为大明不惜此身,征战在外,为大明的建立立下汗马功劳,却无缘得见,深以为憾。”
“适逢升弟成年,娘娘有心为常家延续香火,故特此施恩,在宫中设下百花宴,广邀应天府中适龄少女,俊杰,以鼓励婚配。”
“娘娘之恩,不可怠慢,升弟当尽心准备,。”
“不仅如此,娘娘还特此开了金口,升弟在百花宴上如有相中,娘娘会亲口赐婚。”
“届时,还会让太子殿下来为升弟主持婚礼。”
“陛下知晓此事,不禁欣然应允,还有意将此事变作定制。”
“不仅此后每年都会在宫中设下百花宴。”
“还要为勋贵后代们。专门开办一场沙场校阅,为勋贵子弟们寻个差遣。”
“升弟若是有意,正是出仕之良机。”
家书读完了。
信纸也被常升攥成了团,脸上就像便秘了一样。
要是有的选,常升真恨不得今天就没见过这两封信。
干嘛呢这是,看他苟的太安稳给他找点事做是吧。
说是给他介绍姻缘,可他翻来覆去只在信纸中看到两个字——套路。
什么百花宴?
什么校阅?
这分明是洪武大型相亲兼催婚现场。
想要套路他,给他施恩,从而拿他的短,让他为太子效力来着。
虽然这是迟早的事。
可他他妈都穿了,怎么还是逃不过被催婚的命运呢?
要知道这可是古代,大明,算是一个封建礼教将至巅峰的时代。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不是跟你闹着玩的。
被抓住了这个话柄。
自家姐姐再被撺掇坑弟一下,他老朱分分钟就有由头把他抓起来“炮烙”了。
这到底是哪路神仙想出来的骚操作?
他亲姐不能这么坑他。
老朱?朱标?
这两父子就没这脑子。
所以就是马皇后了,常升用手搓脸,他怎么还惊动这位老佛爷了呢。
如果说洪武一朝,朱标就是老朱的剑柄,马皇后就是老朱的剑鞘,在他们两个未死之前,得罪老朱或朱标都不算个事儿,至少不会掉脑袋。
可要是得罪了马皇后。
那对不起。
老朱和朱标瞬间黑化不说,建立大明的那几十号黑道总扛把子,分分钟都能集体狂化把你削了。
这就是马皇后的江湖地位。
一想到百花宴这是马皇后的安排,常升都直挠后脑门。
论无欲则刚,这位的级别比他还高一级,她拍板的事,在大明还就没有办不成的。
老朱和朱标亲自帮她调配资源。
连蓝母都被一封家书偷了家。
碰上这位,常升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这算谋,这手腕,马皇后要是男人,还有老朱他们什么事儿啊?
琢磨了许久,常升终于想到一个不是借口的借口。
“娘,这百花宴我就不去了。”
蓝母一听,平日里的和蔼瞬间化作云烟消失不见,只平静的端起茶杯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你若不去,娘就只能将你的名字从族谱里划去了。”
好嘛,不去相亲,族谱除名。
那老朱还不是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他了。
常升轻叹一声,赶紧解释:“娘,您误会了。”
“家族传承紧要,可一家长幼次序,也不能乱了分寸。”
“作为嫡长,大哥在军中都尚未婚配,我不过恰逢成年,寸功未立,又怎敢窃居兄长之前。”
看蓝母面色稍霁,就知道这个理由还算过关。
可谁知下一秒,蓝母面色又是一遍。
“这也无妨。”
“你大哥近来送了家书,说是宋国公冯胜对他赏识有家,意召他为婿,此事虽还未有定论,但八九不离十。”
“就算你在百花宴上有相中了人家,娘娘赐婚,也可先定着。”
“只要成婚比你大哥晚,便不算乱了次序。”
“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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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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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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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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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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