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老百姓虽然不理政事,不过,人人都有八卦心理,都在悄悄地议论着此事。
最热闹的地方就是茶馆,客栈,酒肆还有赌坊等地了,这些地方人流量大,而且也是那些八卦专业户的联络场所。
秦菲菲好歹也是秦朝的公主,当今皇后的女儿,身份高贵显赫,虽然因为上次马车撞死人事件名声很臭,却还是值得他们关注。
都说此次和亲并没有表面那么简单,关系到沧溟大陆的大格局,是大事件。
此时,来福酒馆内就有一群人正在围在一张木桌旁热烈地讨论着此事,酒馆内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这里虽然不是广陵城最大的酒馆,却是老百姓最喜欢的。
原因很简单,东西实惠,味道好,人美。
坐在东边那个小伙子身穿一件粗布麻衣,瘦长身材,脸上胡渣很多,一看就是很久没清理过了。
他将抬起左脚搁在旁边那张椅子上,一只破洞草鞋包裹着一只沾着泥土、灰黄灰黄的大脚。
他头上还缠着一条白巾,将凌乱粗糙,发色暗淡的及肩灰发挽起来,但是从露出来的几缕发丝来看,此人神经大条。
他左手端起一个酒杯,对着对面几人哈哈笑了几声,随即一饮而尽。
对面有个大汉也仰头饮了一杯酒,砰的一声将酒杯砸在桌子上,桌子好像有一瞬间的颤抖,仿佛随时能碎裂,
他伸手将桌子上那碟子里的花生米丢进大嘴巴里,边嚼着花生米边说道:
“秦朝这皇帝王八羔子要打我燕朝的主意,真是可笑!”
他叫司马雷,士农工商四大家族之一,主工,司马世家二公子,头顶上还有个哥哥,名叫司马渊,这司马渊的名气可比他还大得多。
倒不是说他比他厉害,只是因为一年前跑去殷朝有幸见到殷朝大祭司纪无心施法,这一看就看上眼了。
然后从早到晚,不分昼夜地守在人家门口,只为了见人家一面。
不论下雨还是下雪,风雨无阻,在殷朝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都传为了笑谈。
但是殷朝老百姓早已司空见惯,追求纪无心的人不计其数,各色各样的人都有,大的小的美的丑的,书生、商人、农民、工人,无不闻风而来。
司马渊算是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因为他长得太壮,跟一头牛似的,下雪的时候不走,在雪中被埋了三天三夜,路人经过以为纪祭司从远方原来一个冰雕,装点门面的,并不知道是个大活人。
这司马渊在三天后夜里被路过的酒鬼踩到,然后人们才知道是他,轰动一时。
因为在雪中埋了三天三夜的人竟然没死,还有比这个更令人震惊的吗?
那可是寒冬腊月啊,且不说埋了三天三夜,只要站在雪中都能冻掉一只耳朵,经过此事,司马渊之名便永远被殷朝百姓记住了,是个硬汉!至少可以体现出他的一片真心了。
而司马雷和司马渊不同在于他更加谨慎,更加聪明,做事情有条有紊,并没有外表看上去那么粗心大意。
他长相彪悍,同样是不修边幅,胡渣已经长成树林了,粗粗壮壮凌凌乱乱,一看就很扎手。
左脸有道疤,看疤痕像是火烧的,就像一条蜈蚣盘踞在他脸上,要不是这些人早已见惯,第一次看见的人难免不会吓一跳!
“老雷啊,这秦朝皇帝想跟谁联盟关你屁事呢,你们司马家族又不靠燕朝活,燕朝即使败了,也不会连累到你们的。”瘦高男子语重心长地说道,饮了一杯酒后还想再去倒,发现倒酒有些麻烦,干脆伸手去拿酒壶,却被右边一人按住了手。
“你小子想干嘛?”瘦高男子眉峰一蹙,闪过一抹怒气。
他抬头看向的人是个瘦瘦弱弱的书生,白白净净的脸蛋,一身书生白衣长袍裹身,头上系着一条蓝巾,书生气十足。
他将一把绘着白梅的扇子一拢,收回,随即淡笑道:
“我们来秦朝还有事,不能喝多,喝酒伤身。”
“去你的,啰嗦得像隔壁家的麻婆一样,爷爷我就是想喝酒,你管不着!”瘦高男子脾气比较冲。
他叫公羊菽,殷朝人,农民出身,平时除了种田就是喝酒聊天各种八卦,为人大大咧咧,不拘礼仪。
没什么朋友,司马雷和书生算两个,若是细细算来,纪无心也算一个,不过纪无心比较高冷,他大抵是高攀不起的。
纪无心在殷朝施行国政的时候也干涉到农业方面,两人算打过交道,也算有些微不足道的交情。
说起这个交情怎么来的,也就是纪无心想在殷朝找个人帮忙管治农业,公羊菽身为公羊家族长子,识大体,懂得联络八方,圆滑世故,是个能将,便将任务交给他了。
后来他办得也挺好,纪无心很满意,之后对他的印象也算还行,除了本人有些邋遢不能忍受外,其余的暂且还能接受。
公羊菽因为这点在殷朝更是水涨船高,逮到人就吹嘘自己和纪无心认识,纪无心还请他到家里吃过小酒,都快吹上天了。
路人也是路人甲路人乙,这种话不知听过多少了,只当做笑话笑笑也就罢了。
大抵有些财势的人都喜欢吹嘘自己与纪无心认识,感觉提高了一个逼格。
殷朝的百姓就是天天听着,耳朵都生了茧子,这下子,公羊菽再怎么吹嘘也无用,即使纪无心真的给过他面子。
这下子,来了秦朝可不一样了,他这么一说,酒馆里全部的人都不约而同地看过来!
公羊菽很满意这个结果,一双灰黄大脚高高搁在桌面上,晃搭着大脚,还散发着一股恶臭味,书生不满地移了移位置,拿起扇子挡住了鼻子。
“说起我与纪祭司这段姻缘,这真是上辈子积攒的福分啊。”
他耳朵微微一动,听着四方的小声议论声,心里更是得意不已。
“纪祭司当时要施行国政,恰巧鄙人擅长那方面,她便将那个重任交给鄙人了。”
“鄙人虽然学艺不精,但是还是完美地完成了这个任务,纪祭司对鄙人很是赞赏,还邀请鄙人去她家喝了一口小酒呢!”
司马雷和书生捂住脸不愿多看,交给他任务是真,不过,这邀请去她家喝酒就太过了吧。
纪无心从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她的地盘,连太子殿下都要坐冷板凳,他一个小小的农民,虽然不算普通农民,怎么可能进的了呢?xiumb.com
“呵呵,阁下这牛皮吹得快要上天了吧。”
就在此时,门口传来一声带有深深的嘲讽的声音。
那是女声,清脆动听,如同翠鸟的歌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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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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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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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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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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