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人风尘仆仆地在前进着,约摸着有二十来人左右,骑着骏马,朝着秦朝京城广陵城的方向而去。
马上一男子长得俊朗如风,眉眼间透着一股英气,那双眼眸却是炯炯有神,透着一股犀利的寒芒。
他身旁一男子骑着马靠近过来,拱手道:
“公子,要不要先休息一下,天色已晚,今天恐怕是到不了广陵了。”
“好。”男子点点头,抬头看去,发现远处有一家客栈,指了指那里,道:
“去那里问问,方不方便?”
“是,公子。”男子双腿一夹马肚,身影迅疾勇猛,朝那里奔去了。
他上前敲了敲门,门打开,一个容貌清秀的女子露出脸来,面带微笑。
“客官有何事?”
“我们公子今晚要在这里住下,你们准备好厢房。”
“好的。”女子点点头,抬头望了远处那群人一眼,眼底闪过一抹幽光,男子朝远方的众人挥挥手,那些人了然,骑着马上前了。
“这里不比城里,条件差,请客官多多见谅!”女子端着饭菜上前,搁在桌子上,旁边蹲着一个几岁大的男孩,男孩的眼睛晶亮晶亮的,好奇地打量着众人。
他们身上穿着的都是棉布做成的衣服,在他们看来,穿棉布的和穿麻布就是两个地位的人了,只有有钱人才能穿棉布衣裳。
秦灵均扫视了一眼这家客栈,实在是寒碜的很,桌子只有三张,而且已经很旧了,端上来的饭菜一肉一菜,连酒都没有。
不过,在这个荒郊野外,有吃的就不错了。
菲林叹了口气,道:
“公子你先忍忍,很快就到广陵了。”
菲林便是刚刚来敲门的男子,也是秦灵均的近身护卫,最得秦灵均信任。
秦灵均本是大秦朝淑妃的儿子,也是秦朝的大皇子,但是在他只有五岁的时候,便被派去南楚当质子,因为殷朝收复了南楚,他才得以回国。
过去了十五年了,他都不记得秦朝到底是个什么样子,而父皇和母妃的容貌也记忆不清,若不是南楚被收复了,他觉得一辈子待在南楚也未尝不可。
那个秦皇,也是他的父皇,冷血无情,说送去当质子就送去了,毫不留情。
当时他才五岁,送过去之后经常被那些世家公子欺凌,受尽苦难,但是秦朝的人漠不关心,就当没有他这个人一样。
秦灵均眼眸渐渐转冷,里面略过一抹幽光,就连握住茶杯的手都是指节发白。
王芮缓缓走了过来,瞥见他这般神色,神情微妙地转换。
“公子,还要茶水吗?”她微微一笑,露出一个温婉的笑容。
秦灵均抬头看去,愣了一下,近看之下,才觉得这个女子长得那般绝色,一双眼睛闪烁着无限的柔情。
他敛下复杂的情绪,淡淡道:
“多谢姑娘!”
“不用谢!照顾客人本就是我们的职责!”王芮给他重新倒了一杯茶,茶烟氤氲,衬得女子的脸庞如同雾里看花,似远非远……
“公子今晚要在这里住宿吧。”王芮开口问道。
“没错,你们这里有多少房间?”菲林开口问道。
“本店小,只有四间房,包括柴房,也才五间,让客官见笑了!”
“那就四间吧,我们挤挤就好。”菲林倒不介意这些事。
吃过饭之后,众人便回屋歇息了,秦灵均自己一人一间房,其余人平分,床上不够睡,便睡在地上,反正都是侍卫,这些苦还是受得住的。
除了菲林之外,其余人都是殷朝派来护送他回秦朝的护卫,虽说他是秦朝的质子,但也算是一个皇子,再加上现在秦殷两国正在交往,所以不能亏待了秦朝的皇子。
秦灵均刚睡下,就听到外面传来敲门声,他披上衣服起身开门,门外站着客栈老板,即那位姑娘。
王芮有些抱歉道:
“打扰到公子休息了吧。”
“姑娘有何事?”琇書蛧
“天冷,我给公子拿了一件棉被过来,请公子一定要收下!”王芮有些难为情道。
外面正下着雪,屋内也没有暖炉,只有一件单薄的棉被的确是不够的,但是秦灵均好歹也是七尺男儿,怎么会怕冷,便拒绝道:
“不用了,姑娘留着盖便好。”
“我那里还有被子的,刚刚看见公子手臂上有伤,想着若是伤上再加风寒,就不好了,所以……”王芮推脱道,脸上微微染上一抹红晕。
秦灵均无奈只能接下来,“多谢姑娘了。”
“不用谢!”王芮说完便跑了。
秦灵均将被子拿回屋,被子上有一股很好闻的清香,他凑到鼻间闻了闻,嘴角微微勾起一抹笑意。
手臂上的伤是二皇子派人来杀他弄的,秦寿是秦朝二皇子,也是他的弟弟,此次听到他要回国的消息,肯定是坐不住了。
若是他没回来,他的竞争对手就只有秦庚智一个人,但是现在他回来了,他又会多一个对手,所以便想着在他回来之前将他铲除干净,以免留下后患!
想及此,他的眼眸又冷了几分!
他握紧被子,指关节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明显。
他本想上床睡觉,且不料此时一道破空声传来,他眉头一蹙,与此同时,一根利箭穿破窗户朝他射来,他迅速向旁一闪,躲了过去。
门外已经传来悉悉率率的声响,客栈的屋顶上脚步踩在瓦片上发出咔咔咔的声音,秦灵均握紧腰间的佩剑,闪身而出。
很快,菲林也出了出来,还有那十几个护卫,纷纷警惕起来。
“又是二皇子殿下的人?”菲林气得脸色涨红,他就不明白二皇子为何要针对他家公子,公子从小就被送去遥远的南楚当质子,即使此次回来,无根无基的,怎么会对他产生威胁?
黑衣人已经跳下,手持长刀朝几人杀去,顿时刀光剑影,场面异常混乱。
秦灵均跃上屋顶,很快,几个黑衣人全部朝他扑来,他才是他们的目标。
秦灵均眉头微蹙,转身和他们交上几个回合,但是却渐渐落入下风,他们人多,而且个个实力不凡,虽然自己武功也不错,但是毕竟已经受了伤,使不上全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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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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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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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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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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