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家有一个死对头,据说这个恩怨是从她太爷爷的时候就结下了。虽然时间的流逝让两家人都忘了具体是什么事了,但仇恨却是丝毫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深。
她爹娘感情极深,红脸的时候都少见。她娘亲的身体不好,生下她已经是勉强了,就算她想拼了命生第二个孩子,她爹也不会让的。她娘让她爹纳妾,她爹也不肯,生怕委屈了她娘,可若是她们家日后没有一个顶梁柱,迟早会被那家欺负死,所以只好委屈她了。
小的时候她对性别模糊,也不清什么男女,大家都说她是个男孩,是丞相府的大少爷,那她就理所应当的觉得自己是男孩。
见过她的人都夸她长的像个仙童一样,精致漂亮,她就理所应当的觉得自己应该是天底下最好看的小朋友。
傲娇的步晓晨小朋友从小就吸引各种小女孩的目光,这些小女孩为了能和她一块玩,经常给她各种各样的好东西,甚至还为了她大打出手,她内心的成就不言而喻了。据说学问高的男孩更能得到女孩的喜欢,所以步晓晨五岁就缠着她爹要进“太学”!
太学是整个大雍朝最出名的读书圣地,进入里面的人要不是非富即贵,要不就是才华横溢。步晓晨小朋友勉强算是“富贵”,也就走了个后门,安插在了太学里面。琇書蛧
步晓晨只听了一会,便觉得头晕,觉得台上那个羊胡子老头讲的话比她乳娘唱的摇篮曲还要催眠,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唯一不满的就是这个桌子太硬,不如她的小床柔软。
这个班上年纪最小的都是十几岁的少年,年纪再大的而立之年的都有。这么个萌萌哒的小包子就算睡着了,再严厉的先生也只是无奈的笑笑,哪里忍心叫醒她?
先生一说下课,步晓晨就立刻睁开眼睛清醒了过来,迈着小短腿就跑出去疯玩了。
太学依山而建,为保证学生安全一些危险的动物早就被人清理了,只留下一些野兔山鸡之类的。
步晓晨追着一兔子,一蹦一跳的来到一处清幽之处。背靠群山,面朝花田,几处岩石错落有致。
最美的不是风景,而且风景中的人,小小年纪已窥得绝色,仿佛这满天花香,群山翠峦都是他风华的延展罢了……
那也是个男孩,看年纪应该比她大那么一丢丢,因为他的个子比她高那么一丢丢……
步晓晨鼓着一张包子脸,迈开小短腿,一会就站在了男孩的前面。
近看之下那个男孩更加的精致好看了,步晓晨看着他细如白瓷的脸蛋,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比自己好看一点。
步晓晨不服,硬是要找他的缺点,他的眉毛太粗没有自己的细,他的睫毛没有自己的长,他的嘴没有自己红润小巧,但是他的眼睛好像比自己的黑,比自己的亮哎……步晓晨仔细的端详面前这张脸,跟记忆中的自己相比较,一会咧嘴笑,一会黑着脸。
“白痴,你看够了没有啊!”略有些恶劣的声音,从上面传来。
步晓晨首先想到的是“咦,他的声音没有自己的软和甜”,其次才反应话中的内容。
看见这个男孩的那一刻,步晓晨才知道她讨厌比她长的漂亮的男孩子!那样的话,她就不是最帅的了!喜欢她的女孩子,就会跑去喜欢别人!她爹跟她说过,女人都是善变的,上一秒还说喜欢你,下一秒就可以跟别人爱的死去活来。
步晓晨从小到大都是欺负别人的天才存在,却没想到今天被别人骂了,还是她看不顺眼的男生,步晓晨从一个白面馒头逐渐黑化成了黑心芝麻馅汤圆。
步晓晨扬起一个甜蜜的微笑,包子脸一派天真“小哥哥,你看那边有人喊你!”
那个男孩也是疑惑的转过身出去,只是这么一瞬便被一双小手推下了石头。
还好青草下的土地还算松软,并没有伤到男孩,但也让他吃了一嘴的土。
步晓晨掐着腰,嚣张的说道“竟然敢骂小爷,小爷我弄不死你!”
御臣当时也是个小天才,是皇上最喜爱的儿子,自然也是桀骜不驯的。两个小包子都是自小开始练武的,虽然还没怎么入门,但谁也不怕谁,马上就抱做一团,打了起来。
阳光正好,只可惜这满山的青草正是欣欣向荣的时候,便被这两个小魔星祸害了一个遍。
御臣大了几岁,在力气上占便宜,但是步晓晨天生三观不正,什么下三滥的招数也用的上,两人也算伯仲之间,打的难分难舍。
终究还是年少,活力旺盛,从太阳高照打到日薄西山。两人白嫩的小脸蛋也是青一块紫一块,整理好的头发也闪乱的跟疯子一样,身上统一的月牙色衣服也是破破烂烂的。
两个小包子还是谁都不服谁,相约来日再战。
步晓晨她爹看见自己的宝贝“儿子”跟逃难似的回来了,登时就怒了。虽然不是真的“儿子”,但也是他捧在手心里的宝贝疙瘩啊!平常自己骂两句都心疼的够呛,今天竟然被人打了!
老步相就要换上衣服,拽着自己的小包子去告御状。谁知道这个小包子满地的打滚,硬说是自己摔的,就是不承认被人打了!
她才没有被打好不好!这种找家长的行为太可耻了,以后让那些小美女怎么看她!
步晓晨晚饭多吃了两个包子,这样才有力气,她要长得比那个人还高!然后把他按在地上揍!
要收拾一个人,必须要深刻的了解这个人,这样才能找到的他的缺点,然后一击致命,她老爹这样教她。
步晓晨小朋友第二天早早的就到了太学,向自己的同窗来打探那个少年的消息。
后来知道了,那个长得比她还漂亮的男孩名字叫御臣,是皇上的儿子,也是太学里百年不遇的小天才,三岁能文,五岁能诗,七岁已经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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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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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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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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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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