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诡使神差>第210章 余轼弟弟
  我一想也是,正想下楼到公共电话去打,一看表都十一点多了,于是道,“算了,明天打吧,这么晚了,人家该睡了。”

  老黄毛道,“哟,你看我也忘了,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不然又得挨骂了,嘿嘿。”

  我把老黄毛送出去,到了门口老黄毛突然回过脑袋来,问道,“还要不要补充什么装备了?”

  我想了想,道,“这次装备一点儿都没损失,不过……黄爷再给我准备点儿炸药吧,那东西威力大,用处也多,我怕万一有什么意想不到的状况。”

  老黄毛道,“没问题,放心吧,好了别送了,回吧!”

  我摆摆手回到屋里,唐古咏絮道,“明天什么时候走?”

  我道,“明天上午十点的火车。”

  唐古咏絮道,“那时候小堂哥大哥还没醒呢!”

  我一想,可不是,按照吴白石的估计,小堂哥明天应该是十二点才能醒过来,不过现在也顾不得了。

  第二天,大概早上七点钟不到,突然传来了一阵又一阵的敲门声。

  开门一看,一个中年中年庄稼汉站在门外,个脑袋挺高,比我还高出半个脑袋,等我看到他歪着的嘴巴,突然想起来老黄毛说的那个人。

  那人开口道,“一听说你们回来了,我就赶紧过来了,来得唐突,还请见谅。”

  我寻思你消息倒灵通,我们昨天晚上才回来的。我道,“你是?”

  那人道,“哦,我叫余雄风,我哥就是余雄岭。”

  我纳闷道,“余雄风?余雄岭?我好象都不认识啊!”

  那人也皱起眉脑袋,道,“不会吧?跟你一起去金朝皇后陵的人之中莫非没有一个姓余的吗?”

  我道,“有一个,可他叫余轼啊,你认识吗?”

  那人笑笑道,“那就是我哥。”

  我这人才恍然大悟,余轼为了引我去金朝皇后陵才故意化名余轼跟我套近乎的,想到这里我有些不悦,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余雄风道,“……能进屋说吗?你看咱俩都在这儿站着……”

  我点点脑袋,把他让进屋里。

  坐下后,余雄风道,“我是打听到你们回来了,所以来问问你们,我哥和唐古两全大哥都没回来,他们是不是都……”琇書蛧

  余雄风没有说下去,我能体会他现在的心情,自己的亲哥哥生死未卜,换了谁谁能不着急呢。

  我对他的好感不由多了几分,他所说的唐古两全应该就是牛仔帽了,看来这些人都有些来脑袋。我泡了两杯茶,递给他一杯,接着把我们去金朝皇后陵发生的事情简明扼要地讲了一遍,不过没有讲余轼的阴谋,再加上我也实在不确定眼前这个人到底知道多少。

  余雄风听完,脸上的表情变化不定,竟一时说不出话来。

  我道,“别太难过了,你哥哥也许还没死,毕竟我没有亲眼看到他的尸体。”

  余雄风道,“唉,我哥哥就是那么个人,之前听说他要去盗什么金太国皇后的墓,我就劝他不要去,可是他死活不听,还把唐古大哥也拉上了,唉,唐古大哥死得不值啊!”

  我不明白道,“那个牛仔帽莫非不是跟你哥哥一样都是以此为职业的吗?”

  余雄风愕然道,“不是,唐古大哥是出家人,练了一身硬功夫,即使在出家之前曾是晓派,不过出家之后就再不干这种勾当了,这次不知道为什么,听我哥说了金朝皇后陵之后却突然动了心,跟我哥一拍即合,还找了几个同行,也都是出家人,功夫也都很好。我总觉得有什么蹊跷,出家人怎么会为了钱做这种事呢?我猜可能还有什么别的原因。”

  我暗忖还有个屁别的原因,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长生不老,金朝皇后陵就这些东西了。不过既然牛仔帽这么有来脑袋,不知道余轼是什么货色。

  于是我问道,“你哥呢?他以前是干什么的?”

  余雄风倒是知无不言,道,“说出来不太光彩,不过实不相瞒,我们祖上一直都是做这种勾当的,我们都是两国时曹操所设发丘中郎将余衍的后代,我哥那些手艺……也是祖传的。”

  我点点脑袋,觉得再无什么话可说了。

  过了一会儿,余雄风突然道,“你们是不是还要再去金朝皇后陵?”

  我道,“是的。”

  余雄风道,“能不能带上我?我想……就算我哥死了,我也得把他的尸体找回来,请帮帮忙吧!”

  我为莫非,“这个恐怕不行。不是不想帮你,不过我们这次去……很麻烦,时间也非常紧,实在不能帮你找人。”

  余雄风摆摆手道,“不用你们帮我找人,只要你们把我带进去我就心怀感激不尽了。”

  我问道,“你也继承了祖学吗?”

  余雄风摇摇脑袋,道,“我怎么会学那种东西呢?不务正业。”

  我苦笑道,“请问你现在务的是什么正业呢?”

  余雄风没听出来我是在讽刺他,道,“我现在开了个五金商店,勉强糊口!”

  他没反驳我也不好意思再多说什么,便转回到上面的话题道,“我劝你还是打消这个念脑袋吧,你没干过这行,不知道里面的危险,否则以你哥和唐古两全那么好的身手就不会有去无回了。”

  余雄风道,“唉,我何尝不知道呢,可总是要尽人事的吧?只有让我尽到了自己的心意我才能心安理得。”

  我正色道,“话不是这么说,因为情况不同,有时候我们当然要尽人事,甚至明知不可为也要为之,不过这次绝对不是这样,金朝皇后陵你没去过,里面的危险让你想象你都想象不出来,而且你又不懂这些东西,去了不不过很有可能找不到你哥,而且还是白白地赔上一条性命,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

  余雄风道,“可是我……”

  我问道,“你结婚了吧?”

  余雄风点点脑袋,好象不明白我怎么突然岔到这上面来了。

  我道,“你还有家庭,你要就这么走了,他们谁来照顾?你想过吗?”

  余雄风叹道,“我……唉,太冲动了,我一听到我哥的消息就什么都顾不上去想了,你不知道,我哥从小对我就好……”

  我拍拍他的肩膀,道,“人都是有感情的,不过千万不能做傻事,只要是有意义的事,那我们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在所不惜,不过明知没有意义还要去做的话,不是会对不起更多的人吗?”

  余雄风重重地点点脑袋,沉默,过了一会儿道,“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我道,“一会儿就走了,我们在跟时间赛跑。”

  余雄风道,“那我就不打扰了,我再好好想想吧!”

  我又拍拍他的肩膀,送他出去。关上门的一刻我突然想到,要是换成是小堂哥去了金朝皇后陵就没有回来,我又会怎么办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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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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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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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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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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