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诡使神差>第120章 李老头分赃
  那‘蛇魄’被阳光一照消失不见,我才放松了,一直紧张着的神经。

  这时候我发现到,洞穴里的八个洞还在汩汩地冒着水,水势巨大,看青黑青黑的颜色,估计已不下几米深。

  最骇人的是翻腾汹涌的水流中间,竟然还有一个大大的旋涡,直径足有一米有余。虽然此时四个人已身处安全地带,但看着眼前这骇人的阵势,仍感心有余悸。

  向成刚说,“这要是晚了一步,咱们就都葬身这墓底了。”

  李老头说,“可可不是。”

  刘镇长也说,“真是好险,幸好有余兄弟和向兄弟。”

  此时我也不由暗叫一声庆幸,“但可惜还是死了李忠义和马大脚。”我说。

  经我一提李老头也想起来,赶紧去解开拖上来的那个蛇皮口袋,一看之下,又是一顿哭天抢地。

  口袋里的是马大脚,那么被水流冲进古墓的自然是李忠义。

  李老头一看自己兄弟的尸首都没有保住,哭得更是伤心。

  我和刘镇长劝了一会儿,李老头也渐渐地收了声。两个人赶紧收拾一下,便下山去了。

  一路上我、李老头和刘镇长轮流背马大脚的尸体——向成刚背了一会儿,但我看到一用力向成刚脑袋上的伤口竟还往外渗血,便不让他背了。

  这样一行人走得就比较慢,等走到山下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几个人的手机不是没电就是丢了,但好在李老头对这里熟悉的很。知道山下不远就有人家。

  于是所有人也没有休息,一鼓作气,一直走到了有人的地方这才稍微休息了一会儿。

  终于几个人费尽千辛万苦到了李老头家。

  进了门李老头点起蜡烛,我和向成刚则不管两七六十一便往上炕上躺去。但刚一躺向成刚就喊疼,我赶紧坐起来,把缠在他头上的布条解开,向成刚生命力旺盛,头发长得很密,又在这如豆的蜡烛光下,我实在看不到里面的伤口,但隐隐看得出伤口还在流血,只好又用小烧洗了洗,从包里找出云南白药给他涂上一些,再从衣服上扯下一块布条给向成刚包上。

  趁我给向成刚整理伤口的功夫,李老头已经把两个背包——有一个被水冲到古墓里去了——里的陪葬的古董宝贝都倒在了炕上,并且分成了五堆,让我和向成刚一人选一堆。

  我一看分成五堆气就不打一处来,我说,“这是什么意思?”

  李老头“嘿嘿”干笑两声,说,“一人一份,也别说你们三大学生我就欺负你们。马大脚就不用给他了。”

  我有点不开心的说了,“为什么不给他?”

  李老头说,“这人都死了,分不分他东西也没什么意义了嘛。”

  我说,“你兄弟死了照样分一份儿,马大脚死了却没有了?”

  李老头说,“这……我兄弟还有妻小,人死了,总得给活人留些东西不是。”

  我看李老头此时应答流利,便知他肯定是早就想好了的。可这么做确实太过分,我说,“你兄弟有妻小,人家就没有妻小了?

  李老头说,“这个余兄弟有所不知,这马大脚是孤家寡人,只在老家有一个痴痴呆呆的老爹。”

  我一听这话更生气了,我说,“既然马大脚有老爹,那更应该分他一份儿才对。”

  其实我压根不想碰这些东西,鬼知道里面是不是李林浦的墓,就算是那个奸相的墓那也是国有财产,盗墓和考古最大的区别就是我们考古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古董。盗墓则是为了化为私有。

  不过我觉得刘镇长和李老头得了宝贝,肯定不会交公,要是卖给外国人,还不如我和向成刚分走一部分,交给导师做决定,这列毕竟是人家的地盘我和向成刚人言为轻,不能强来啊。Χiυmъ.cοΜ

  现在看起来好像刘镇长和李老头和我们都是一条船上的人,鬼知道撕破脸会怎么样?这人总是比鬼难缠啊。

  李老头还想再说,却听向成刚提高了嗓门,说,“重分重分,分不好我一刀劈了你。”谁知向成刚说话用力过大,牵动着头疼起来,又在那捂着头叫唤。

  这时候刘镇长也说,“李大哥还是分李兄弟一份儿吧,毕竟这都是所有人拿命换来的东西。”

  “这……”李老头还是面露难色,向成刚又要吓唬他两声,但头疼得厉害,顾不上说话,只伸手指了指李老头。

  坦白说,这李老头并不是很怕我,但却对向成刚颇有几分忌惮,他以为这样四个人多分一些我会同意,至少向成刚会同意,但他错了,向成刚虽然生性不聪明,平时还爱贪点儿小便宜,但他没想到,向成刚是最讲义气的,在这种事情上更是决不含糊。现在见向成刚也不同意,李老头立刻见风使舵,说,“好好,向成刚兄弟别着急,我重分就是了。”

  不一会儿李老头分完,又让我和向成刚先选。向成刚走过去,转着脑袋看了一圈,然后从中选了一堆,我也选了一堆,然后又给马大脚选了一堆。其实我和向成刚都不太懂得这些东西的鉴赏,选的时候不过就是凭个感觉。

  这时候张李老头拿过自己的背包,两下五除二把其中的两堆装进去,然后把背包外面的拉链拉开,拿出一沓钱递给我,说,“余兄弟,你也别说我不仗义,我李老三想来是有一说一,咱们这就算两清了。”

  我接过钱,交给向成刚收起来,我说,“向成刚伤得不轻,我得带他去医院,这附近哪里有医院?”

  李老头说,“这镇上就有,条件也还可以,你可以带向成刚兄弟先到那里去。”说完向我和向成刚做弯腰致歉,做完之后抬腿就要走。

  我赶紧一把拉住他,说,“我和向成刚去医院,你就把马大脚的尸体送回去怎么样?”

  李老头说,“这个……这个……”

  我说,“这马大脚可是你带出来的,现在你总不能一走了之吧?”

  李老头又支吾了一会儿,说,“这个……其实也不能说是我带他出来的,是他非要跟我出来,你们想啊,他一个二傻子,别人都瞧不起他,他又没有别的生路……”

  我说,“既然你也知道马大脚可怜,便做一回好事,将他送回去不行吗?”

  李老头说,“并不是我不想送他回去,能送尸还乡这也是功德一件,但我实在有事在身,再说我兄弟又刚死了,还要回家安葬……”

  我听他这意思,是决计不会送马大脚回家了,便说,“那你告诉我马大脚老家在哪里?我送他回去。”

  李老头一听这话如蒙大赦,赶紧说,“就在九阳镇的马家坳。”说完头也不回地往门口跑。

  “这玩意!”向成刚大骂一声,随手抄起炕边桌子上的一个茶碗扔过去,李老头光顾着逃跑,哪儿曾想到后面还有暗器,被一只茶碗正砸在屁股上,但也还是没有回头,“嗷嗷”叫着落荒而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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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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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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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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