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兰心里从来没这么踏实过,现在她已经把前世的事情当成了一个梦,一个美好又稀奇古怪的梦。
如果现在命运再给她个能返回去的机会,她是说什么也不愿意的。
刘婶子和铁蛋把羽绒厂经营的风生水起。
纺织厂和服装厂这边,春桃,白晓瑞和李文清也是尽心尽力。
白亮再有半年就要毕业了,现在已经去了市里最好的医院,做了方教授的学生。
父母那边没有了牵挂,就生起了要回乡下的心思。
叶落归根或许是每个老人家的念想。
对此白兰倒是支持的,乡下空气好,人又亲近。
父母年纪大了,也该回去享享清福了。
不过白兰父亲一直舍不得孩子,当他犹犹豫豫的提出,要把孩子带过去,给白兰带孩子的时候。
白兰痛快的答应了,这样自己去南方,就不用担心孩子。
说实话请个保姆,白兰还真的不放心。
再一个自己不在家,请个陌生人住在家里也不方便。琇書蛧
倒不是不相信二柱,见识过花花世界的白兰,只是不想让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影响他和二柱的感情。
毕竟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的。
可是当二柱听说老白两口子要把小女儿带去乡下,顿时像是有人要抢了他的财宝似的,炸了!
“不行,我不同意!”说这话时,他把怀里的孩子搂的紧紧的,好像一松手这孩子就要被人拐跑了。
“为什么不同意呀?我爸妈还能害了孩子不成?”
“农村里,又是狗,又是鹅,孩子被咬了,被啄了怎么办?
我闺女要是感冒了离医院又远,来不及看怎么办?
她跟咱俩都习惯了,见不到咱们,要是想了怎么办?
……怎么办?”
二柱提出了一大串的问题,就是为了说服白兰,把闺女留在身边。
说到最后,居然把自己说的眼泪汪汪,好像这所有的一切担心,都能成真似的。
偏偏可爱的小娃娃,扁着没牙的小嘴儿,叫出了平生第一句“啊爸,爸!”
这下子二柱更是舍不得了“她都会叫爸了,这要是走了,再见到我都该不认识了。”
白兰是又无奈又好笑,他这都什么逻辑!
“你周六周日也是可以回去看她的啊。
如果不让爸妈带过去,我马上要去南方了,这一去就得几个月能回来,你觉得你自己能带的了吗?”
“……”二柱不说话,无声的抗议着。
“你要是觉得你能带,那你就自己带,上班的时候把她抱去,下班再带回来。
然后伺候她吃喝拉撒,洗洗涮涮……”
养个小孩子是很麻烦的,一个人又要上班,又要管孩子做家务,根本就不可能。
“那你,不去南方不行么?”二柱知道白兰一旦决定的事情,是很不容易改变的,不过仍旧怯怯的问了一句。
“不行,这一次我是必须去的,没有一个产业能够经久不衰,我这也是给自己找条退路。
一旦服装这行生意不好了,把那片地皮开发出来,下半辈咱就可以什么都不干了。
再说我也要给闺女创造一份基业,不让她再吃咱们这样的苦!”
二柱无奈的叹了口气,把闺女的小脸蛋不舍的贴在自己的脸上,算是妥协了。
很快,老白两口子就把菜店兑了出去,兑得的钱在医院附近给白亮买了个有一百多平的婚房。
把这一切都做完了,也到了他们离开市里,回乡下养老的时候。
小孩子不知愁,坐上白兰的汽车,准备出发的时候,还张着两条肉乎乎的小胳膊,让二柱抱抱。
二柱转过头去,擦了擦眼泪,再也不敢看闺女的笑脸儿。
“二柱啊,你也不用担心,等你周末放假了,就回去看孩子。
咱东山屯都是熟人,断不会出现什么偷孩子的事情,我们拿老命也得把孩子给你伺候好了。”
“妈,你别说了,我信得过,走吧,快走吧!”
二柱怕再耽搁下去,自己舍不得闺女,就要反悔了。
白兰一脚油门,小轿车开了出去。
二柱顿时觉得自己的心都空了,大街上来来去去的行人,也那么让人心烦意乱。
再一想到白兰又要去那么远的地方,而且是好几个月。
想起上几回白兰一个人出门,遇到的那些事情,二柱的心悬到了嗓子眼。
怎么办?自己又说不动白兰,她一个人去自己又担心。
这么多年作为丈夫,自己还真的没做到给白兰遮风挡雨,给她个依靠。
现在为了事业她把孩子都送走了,自己想孩子,她这个当妈的能不想吗?
现在白兰已经是自己的妻子了,那自己一定要尽到当丈夫的责任,不能再让她独自去承受外界的风雨。
二柱暗暗的在心里下了一个决定,他要回单位去办停薪留职。和白兰去南方。
把南方的事业建立起来以后,再一起回到市里来,再把孩子接回来,三口人过甜蜜的小日子。
主意打定,二柱坚定的去了单位。
而白兰并不知道这些事情,在东山屯呆了两天。
又拜托屯子里关系不错的人,帮着父母照顾孩子,白兰这才离开东山屯。
人虽然是离开了,却把这世上最重的牵挂留下了。
为了随时打听孩子的情况,白兰甚至留下一笔钱,让刘叔张罗着,给自己家装上了电话。
当白兰返回市里的时候,二柱已经把她去南方要用的东西,全都收拾好了,整整两大提包。
“二柱,我用不着这么多东西的,再说这多沉啊,到了那边需要什么随时买就可以了。”
“还是从家里带吧,这都是用惯了的,再说沉怕什么,还有我呢!”
“有你?”白兰惊讶的看着二柱“你去干什么?不用上班了吗?”
“我办了停薪留职了,你自己一个人去我实在不放心,再说孩子也不在家,你再走了,我一个人住着空荡荡的房子,实在心里不太好受。”
白兰抿嘴想了想“也好!咱们到那边尽快把事情办完,尽快赶回来。”
两个人收拾好了东西,就等着明天出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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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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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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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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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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