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这个时代对男人和女人的区别。
他即想齐人之福,又想财色兼收,甚至还想着靠着如今得到的财色,未来让自己平步青云,这天下可没有这么好的事情。
既然出名是他想要的,如此她送他一程,不用得到未来的某一天,很快她就可以让他的名字响彻古城和田川城。
甚至还能传到上京去。
她可不在乎在这件事情里梁文哲是不是真的不知情,冤不冤枉。谁让最后得利的人是他。
既然得利的人是他,让他承担一些风险也是很合理的!而且在这件事情里要说最无辜的那个人应该是阮凝而已。
即便是有婚书为证,如果她嫁给梁文哲就只能为妾。不嫁,想退亲也退不掉。而且还要面对梁家的层出不穷的逼迫。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她想阮家的人大概是不会定下这门婚事吧!
“小姐的意思我明白,我这就去和他们说,结果一定让小姐满意。”
听到水千寒的吩咐,红袖的脸上那是抑制不住的兴奋。这样的事情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做了。
自从小姐嫁入上京之后她们都快无聊死了,那些看不惯小姐的人也都是一些无用之人,根本就不给他们出手的机会,这下终于可以做他们擅长的事情了。
红袖笑着从屋内离开,因为过于兴奋蹦跳着往外面走,走到院子里的时候没看脚下,还差点摔倒了。
“我看这红袖那天应该敲打一番了,多大的人了竟然还是如此的孩子性。这要是误了小姐的事情怎么是好,有时候她看着还不如沉稳呢!”
丹青在红袖的身后走出卧房,因为她要去做准备晚饭。只是她的一只脚才跨出房门就看到红袖在院子里伸张这双臂,尽力让自己保持平衡不摔倒的样子。
明明是武功高手,此时却如一个摇摆的小鸭子一样在那摇晃着。她那不是不是不能保持平衡,那是起了玩心。
“你也不用对她们过于苛刻了,其实也不算是很大,怎么就不算是孩子了。我倒是希望你们都能可以多些童真,少些烦闷。只是你们这么多年跟着我也没闲着,一年有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奔波。”
“而且因为我的事情,倒是让你们也做了不少的事情。”
那时候她要找哥哥,都是丹青她们陪在她身边,不至于让她一个人孤独,也没有让她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之后放弃继续寻找的打算。
“要不是遇到小姐我们的命运又能好的哪里去,也不会知道这天有多大,地多宽广,甚至是女子也可以活的潇洒自在,也有底气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丹青说完冲着水千寒一笑就离开了,但是她也像是红袖一样跳着离开的。可见此时她的心情很好,是真的很好。
水千寒起身走到窗户前看着院子里消失的两个背影,她其实也是很庆幸遇到了他们,遇到了师父和师兄,还有真心对她好的人,让她对这个陌生的朝代有了归属。
甚至生活也不再迷茫,有了方向。前面十几年她在寻找哥哥,今后她的时间大概会分出去大部分在孩子身上。
第二天一大早水千寒就起床去做早饭,毕竟要去上坟,要赶在午时之前去坟地里,不能去太晚了。
而且她们昨天也和人家冥纸铺子里越好了,也不能迟到了。
早饭之后水千寒自己换好衣服,然后给两个孩子也换了一身就带着他们出门了。
出了寒宅的大门他们往西走,在城门口和人家冥纸铺子里的伙计回合,然后继续往前走。
出了城门口她们改道往南走,最初的时候是不算宽广的大道路,也就是官道。然后在一个分叉口,他们的马车进入了只允许一辆马车通行的小道上。
大雪下了一夜,如今还在下,他们的马车为了安全起见走的很慢。
不是大雪,是小雪,但是因为下了一夜的大雪已经封了道路,路上除了她们这一辆马车没在有其他的车辆通行,他们也只能在文叔的指引下慢慢的向前前行了。
“这道路两边的农田挺多的,就是不知道这里的收成怎么样?”
水千寒看着外面说道,道路两边是人家村子得里的农田,望过去还能看到不远处大雪掩盖下的屋脊。
“古城这边的收成还不错,侯爷在古城有几个庄子,文叔曾今让我看过这几个庄子里的账本。每年都是有些进账的,虽然不如我们的庄子,但是和其他人的庄子比较还算是不错。”
丹青回答道。
“文叔怎么会让你看账本?”
而且看的还是寒君绝在古城田庄的账本,这件事情她怎么不知道?
“府中的事情你不打理,也不怎么过问,这不文叔就全都给我了。大概是觉得给我看和你给你看是没有区别吧!但是文叔绝想不到你根本就没看过。侯爷的私产就有这里的几个庄子,那几个庄子听说还是侯爷母亲的陪嫁。”wWW.ΧìǔΜЬ.CǒΜ
“原本是在侯爷父亲的手里,最后在后院先头成亲的时候就交给了侯爷,说是他母亲的东西应该给他。”
“但是却不知道侯爷为什么直接就交给文叔打理了,一直作为他的私产。文叔每年跟着回来祭祖的时候收一次租子,我们这次回来也可以去收租子的。”
而且小姐去收租子那是名正言顺的,毕竟她是侯府的夫人。只是大概小姐没有不会去吧。
小姐说过她对侯府的一针一线都不感兴趣,那日后都是小少爷的,她只是暂代保管而已。
“庄子远吗,要是不远哪天我们去看看,放着我们的时间对的很,也不能让然儿一直都在屋内不出去。”
毕竟那以后也是然儿的东西,他都已经来了,还是去看看吧!
“这个要问下文叔,我也不是很清楚。文叔之前就是负责那几个庄子的管事,一定对那几个庄子很熟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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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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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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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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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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