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老板娘冷哼一声:“那对贪婪狠毒的夫妻,根本就不配做父母。”
苏晓晓叹息一声:“赵姐,以前的事就不要再提了。你还有儿子,还可以继续教导他。”
赵老板娘的目光变得柔软:“我的儿子是我唯一的希望了,我一定会好好培养他,让他将来能够有一番作为,光宗耀祖!”
“赵姐能看得开就最好了。”苏晓晓道。
赵老板娘笑笑。苏晓晓看着她笑容慈爱的脸庞,想起自己的妈妈,顿时鼻子微酸,心生怜悯之情。
“对了。你来我们这里有几天了,你可听说了什么事情吗?”赵老板娘突然问。
苏晓晓摇头:“我初来咋到,并未了解凤仙阁的具体信息。若赵姐知道什么,还请告诉我。”
赵老板娘道:“也怪我粗枝大叶。我忘记提醒你,凤仙阁是有规矩的。来到这里的顾客,除非是熟客,否则一律不得透露客人的信息。”
苏晓晓愣了一下:这样呀!难怪,她一路上打听周家公子的事,根本就没有任何消息传过来。
苏晓晓笑着点头:“我明白。既然如此,那就恕我冒昧了。”
赵老板娘笑着摆手,示意她不必拘礼。
苏晓晓又陪赵老板娘说了一阵,便借故出去逛逛,顺便买些胭脂水粉,衣裙首饰。
凤仙阁的东西价格贵得惊人,她一个月工资只能买两套衣裳,四套首饰,再加两盒胭脂,也就花了六百文左右。
逛累了之后,她找了个凉亭坐着歇脚。
苏晓晓坐在凉亭里休息,望着来来往往的游客,心里暗忖:“这么繁华的大都市,果真不凡。”
正想着,就瞧见前面一群人吵闹着往这边跑,嘴里骂骂咧咧。
苏晓晓眉头皱起,她对这种事情素来敬而远之。
“快躲开。”突然,她听到身后传来焦急的呼唤。
苏晓晓转身,便瞧见一个人影扑向自己,将她推倒在地上。她只听到砰的一声巨响,摔得她屁股痛,半晌爬不起来。
“晓晓,你没事吧?”有人将她扶了起来,关切问。
这声音耳熟,苏晓晓抬头看去,便瞧见一张俊俏的面孔映入眼帘。
竟然是秦王殿下?
他身边跟着的是宋嬷嬷、青黛、青霜和墨风。
“秦王殿下。”苏晓晓福身行礼。
秦王殿下伸手将她搀扶起来。
秦王殿下今日穿了件黑色的锦袍,腰系玉带,显得丰神俊朗。那双眸子,深邃幽静,让人捉摸不透,只是静静注视着你,就有一种摄魂夺魄的魔力。
“你没事吧?”秦王殿下又追问一句。
“谢殿下关心。”苏晓晓垂下眼睑。
秦王殿下微微皱眉:“本宫送给你的香囊呢?”
苏晓晓恍然。
原来,他是替那枚香囊的主人来询问的,她连忙掏出来递给秦王殿下:“殿下,幸亏你送给我的香囊救了我的命。”
“你戴着很合适。”秦王殿下赞赏地点头:“以后不准摘下来。”
苏晓晓低头应是。
秦王殿下这才离开。
苏晓晓长吁一口气。幸好这秦王殿下不认识她,要不然,麻烦就大了。她可不想再惹出什么乱子。
她刚想站起来,却感觉到肚腹处剧烈疼痛,紧接着她整个人跌坐在地上,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
青黛慌了,赶紧叫人:“快来人啊!有人晕倒啦!”
很快,苏晓晓就被扶进屋里躺下。
大夫来诊断过后,道:“姑娘这是吃坏了东西,拉肚子而已。我开点药,吃了之后就会好。”
“那她什么时候会醒?”墨风急急问。
“少说也得五六天。”大夫开完方子,便离开了。
青黛立即吩咐伙计煎了药。
药煎好之后,青黛试了一下温度,喂了苏晓晓服下。
喝了药,苏晓晓迷迷糊糊睡了一天,终于恢复精神。
她睁开眼睛,看到了床顶绣工优美的帐幔。
她眨巴着眼睛环视一圈,确认自己身在凤仙阁的房间里。
这里的布置简单大方,一应用品都很齐全,而且十分考究。
她翻身下床,走到门口,拉开了窗户,外面是个阳台,阳光灿烂。
阳台的对面有棵梧桐树,枝繁叶茂,郁郁葱葱,散发着浓郁的木属性灵气。
苏晓晓吸了吸鼻子,感慨万千,没想到凤仙阁的梧桐树居然也是灵物!怪不得凤仙阁的东西贵得令人乍舌。
凤仙阁位于城南郊区,是京城有名的商业街之一。
苏晓晓站在阳台上,欣赏了一会儿风景,就收拾了东西回客栈。
她住的地方距离凤仙阁比较近,所以先行回到了客栈。
客栈的掌柜热情迎了上来:“哟,小娘子又回来了。”
“嗯。我要的东西呢?”苏晓晓拿出荷包里的银票递给掌柜。
“放心,小娘子要的东西都准备妥当了。”掌柜将银票塞进袖袋里,又问:“小娘子今晚是在店里歇着,还是……”
苏晓晓道:“掌柜的,我住在隔壁。若有需要帮助的,随时派人通知我一声。”
“好嘞,小娘子慢走,我送您上楼。”
“不必劳驾掌柜的,我自己上去就好。”
掌柜的亲自将苏晓晓送至二楼。
“小娘子,这是钥匙。这两天有个姑娘一直找你,但是你一直不在。你可见过她?”掌柜问。苏晓晓想了想,似乎没什么印象:“我这段时间都呆在凤仙阁,没出过客栈。”
“那姑娘姓吴,长相清秀,模样乖巧可人,小娘子要是见过她,一定会喜欢的。”
吴氏?苏晓晓脑海中浮现出昨日与秦王殿下争执的那个女孩子。
“掌柜的,我知道了。多谢你告知。”
“哎哟,小娘子别客气!你以后有空常来我们凤仙阁,我们凤仙阁虽然比不上云鹤楼和醉春楼,不过这儿也挺热闹。我叫林三。”林三朝苏晓晓抱拳,笑眯眯地走了。
苏晓晓看了一眼掌柜的背影,轻嗤一声。
她拎着食篮回了屋里,换下湿漉漉的衣服,擦拭干净。这才重新梳洗一番。她这副狼狈的模样实在不好出门,所以她只能窝在屋子里,待到身上的味道淡了些,她才敢出来活动活动筋骨。
她从柜子里拿出一把扇子,轻轻摇晃着,惬意无比。
正当她舒服的时候,门外传来敲门声。
她起身去开门。门外站着一个年约十七八岁的男人。
“这位公子……”
“我姓沈,你称我沈大哥即可。我今早听闻你落了水,特地来探望你。”沈大哥道:“我家里有几株老参,不值钱,希望能够治疗小娘子的病。”
“沈大哥太客气了。”苏晓晓推辞,“我并未受伤,不需要用到老参。”
“小娘子就别客气了。”沈大哥将一只红漆木匣子放到桌案上,打开了盖子,顿时一阵沁人心脾的草药香味飘来。
苏晓晓忍不住抽了抽鼻子,惊叹道:“哇,这老参可真漂亮呀。”
沈大哥笑了:“你喜欢的话,就请收下。”
苏晓晓犹豫片刻:“既然如此,我就却之不恭了。沈大哥,多谢你的好意。”
“那好,小娘子安心养病,我改日再来看你。”
等到沈大哥走了,青黛端来一碗鸡汤,“小姐,这是我炖的补血汤,趁热喝。”
苏晓晓道:“你也留下来喝一碗吧。”
青黛拒绝:“奴婢已经吃饱了,小姐快喝吧。”
苏晓晓喝完一碗鸡汤,感觉舒服了许多。她想起昏迷前的情况,脸色一变,急忙喊来青黛。
“怎么了小姐?”青黛担忧地问。
苏晓晓将手腕搁在桌案上,让青黛检查。琇書網
“小姐的脉搏平稳有力。”
苏晓晓松了口气,“那就好。”
“咦?”青黛忽然露出诧异的表情。
“怎么?”
“小姐,您这条腿……”
“哦,我忘记告诉你了,前段时间我崴了脚,摔倒在路边,被石板绊了一跤。不仅扭伤了脚踝,还撞伤了膝盖,现在还没好利索。所以不敢用力,怕碰着伤势。”
青黛点头:“小姐,那这些日子您可得好好休息,别累着了。”
苏晓晓答应了,她靠在软垫上休息,没过多久就睡了过去。
次日醒来,发现天气阴沉,像暴雨来临前的征兆,灰蒙蒙的一片。
“糟糕,要下雨了。”苏晓晓急忙起床更衣。
青黛跟着苏晓晓一同进了浴桶沐浴。
苏晓晓一直泡到全身发烫,才从水里爬了起来。
她穿戴整洁后,才下楼。
掌柜的正在摆弄算盘,看见苏晓晓,便笑眯眯地招呼她过来坐。
“今天的饭菜可丰盛?”苏晓晓看了一眼桌子上的几碟小菜,有鱼有肉,卖相极佳。她不由吞了吞唾沫,她早晨只吃了一个馒头,根本填不饱肚子。
“当然丰富,你可尝尝我这厨子的手艺!”
“我尝尝。”苏晓晓夹起一块鱼肉放进嘴里,鲜嫩的鱼肉入口即化,鱼肉鲜甜滑嫩,咸而不腻,非常爽口。她连赞两声好吃。
“这是我们这儿最拿手的小炒鱼,小娘子喜欢的话,下午再给你做。”
“多谢掌柜。”苏晓晓笑着道。
她刚坐下,就有客人来了。
来者是位年约十五、六岁的少年郎。他生的俊俏,一双桃花眼,顾盼流转。只是此时他脸色苍白,显得十分憔悴。
“掌柜的,给我加一份鸡蛋粥。”他声音沙哑,一开口便喷出一股酒气,显然是喝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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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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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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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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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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