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偏不要你如愿。
凌云执起朱笔,在宣纸画像上勾了几个名字,将东西交给太监,便疲惫的往后靠去。
他想,他注定是要对不起苏晓了。
原来的时候,为了调查凌家与某市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地下交易内部,作为人民公仆的派出的卧底凌云不得不与凌韵逢场作戏,以求能够在取得她的信任后收集凌家违法犯罪的证据。
面对苏晓,他虽然有一点心动,却也是懂得孰轻孰重的。
有时候也是被苏晓缠的烦了,他就劝她:“何必呢,有些事情有些人,该放弃就不要再继续坚持下去了。”
谁知道这人好像不懂得自尊心为何物,当时红着眼睛跑开了,第二天又继续像没事人一样寻找一切机会黏在他身边。
现在,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作为烈朝的将军,他非常清楚假如柳太傅发动政变会给这个国家带来的动乱,他必须为手里握着着的虎符负责,为原身负责。
虽然他不是帝王,历代帝王的制衡之术他也不能在短时间内了解其精髓,但身为兵权的掌管者,却也懂得,用联姻取得京中世家大族的信任,稳固权利是当前最好的办法。
他注定不能实现苏晓希冀的一生一世一双人。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花太傅侄女柳溪,端娴慧至,温婉淑德,堪为侧妻,以昭贤德之范。城平候之女花绵......”
诏书颁下来那天晚上,苏小姐所在的房间内灯火通明,噼里啪啦的瓷器碎裂声响了一夜。
大吉之日。
吹锣打鼓声衬的庄严的朱雀街喜气洋洋,随着礼官一声唱喏“起”,从城平侯府晃晃悠悠抬出来一顶浅红色八人抬喜轿,轿中本来端坐的人调皮的掀起了红盖头。
这是个明丽绝艳的少女,凌厉妩媚的丹凤眼此刻却眼波流转,脉脉含情。一身浅红凤凰锦喜服穿在她身上,更显秾丽而顾盼生辉。
浓如墨深的乌发高高梳成了发髻,用于大婚的妆容使她本就妖娆张扬的气质发挥到了极点。
是那日和凌韵正面对峙的绝色少女,或者说,应当叫她——花绵。
花绵是城平侯府的幺女也是家中独女,自幼娇生惯养备受宠爱,性情又娇蛮任性蛮不讲理,弄得城平侯府众人都担忧不已。
于是圣旨初下,城平侯府的画风就变了。
城平侯花昭沉着脸在屋里踱步。
城平侯夫人夏氏抹着眼泪唉声叹气。
长姐摇头,幺妹沉思。
众仆从默默收拾行李........
小小姐起初以为大家是在担心她,霎是感动道:“父亲母亲大人,你们不必担忧我,依照我们家世代骁勇的家风,我花绵虽为女子,必然不落下风!将军身边虽佳丽不少,依照我的容色,他也定然不会冷落了我去。”
“.........”
还是母亲夏氏是个老实人,幽幽的叹了一口气:“阿绵,我们不是担心你,是担心将军啊,挑谁不好,怎就找了个你这样注定闹得后宅不宁的泼猴?”
“娘!”花绵跺脚,不服道:“我是平时....嗯,随性了一点,但也没有你们说的那样夸张...吧...”
长姐花雪的折扇猛地敲到他头上,女子一改素日里玩世不恭的笑脸,竟是格外的严肃:“记住,到了宫里,万万不可像现在这样任性,凡事少听少言,明哲保身才是宫中生存之道。”
“将军的宠爱不可缺少却也不能独占,切忌恃宠而骄。”花雪揉了揉她绵软的头发,轻柔的嗓音压低了恍若蚊鸣:“尤其要小心,将军夫人。”
“将军夫人?”轿子里的明艳少年默念这两个字,手中的锦帕绞的死紧,殷红的唇勾起一个弧度。
要她明哲保身?韬光养晦?她花绵的字典里就没有这种说法!自打生下来,什么东西不是顶好的送到她手里,她又何曾退让给别人过?
将军夫人不是守着将军不给人碰吗,不是宝贝的小心翼翼吗?哼,她偏要跟那个将军夫人争一争长短!
是夜。
宫里专门派来的敬事房的管事再一次催促到了凌云那儿。
“将军,恕奴才多嘴了,今晚哪里也不去实在是不好给别家交代,您看......”
“你说去哪儿?”
“按照这个位分上说,柳侧夫人该是要首先去的。”宦官虽躬着身子垂着头,却像极了柳太后咄咄逼人的嘴脸。
凌云厌恶的随手勾了个名字:“不了,听说城平侯府为世代将门,为国为民又立下赫赫战功,以示我心念城平侯,我也不应当冷落了他家女子。”
披着红盖头的新人端坐在喜床上,床中设置宝瓶,里面装满珠宝,金银,米谷等物,象征富贵满堂,粮食满仓。
凌云深吸一口气,拿过早已准备好的玉如意挑开盖头,一张精致绝伦的脸露出来。
苏晓现在在哪里呢?她是不是...很难过...?
“将军?”恍惚间那少年环过她的手臂,把合欢酒的酒杯递到他唇间,凌云顺着她的手一饮而尽,酒精过后是微甜的味道。
一个如火似狼的吻狠狠的印在他的嘴唇上。
她展开一个狡猾的笑,像只得逞的狐狸:“将军在妾身这里还想着旁人,我可要不乐意了。”
“没有。”凌云甩了下头,他在这里,该做的还是要做,对别人的伤害也一点都不会少,又何必扭扭捏捏。
他是个渣的明明白白的负心人,犹豫不决只会伤害更多无辜的女子。
想明白以后,凌云揽过床上的新人,冲她一本正经的解释道:“我并非是在想别的什么人,只是你实在好看,一时间发愣。”
少女的脸一下子就烧起来,垂下头又不忘偷看他一眼,嘴角蠕动:“那就好啦,嗯....谢谢你。”
她暗自咬牙,怎么这说话都不利索了,不就是被人夸一句吗,真丢人,连对将军的敬称都不会喊了。
洞房里的红烛燃的起劲,暧昧的气息在空气中蒸腾。
沉默中,少女鼓起毕生的勇气,故作勇猛的扯掉了凌云身上的衣服却被反客为主的推到了榻上。
红帐低垂,女孩的胳膊紧紧的抱着身上的男人,气息不稳的喊:“将军,你娶了我,就要一直宠着我,爱着我。”
“嗯。”男人在她的脖颈上留下一道道红痕。
“经常陪我,不许冷落我。”翻过身重新压在凌云身上,她带上了警告的语气:“要给我最好的。”
男人已经听不见她说什么了,沉沦在感官的极乐世界中,两人火热的汗水一滴一滴落在彼此的胸膛。琇書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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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春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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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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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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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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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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