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家小女娃金小二林三喜>第414章 他都快饿死了
  卖馄饨的就在这条小吃街上,每到晌午吃饭的时候,就能传来阵阵香味。

  金恒萱和小春两人之前就被这味道吸引着吃了一回,自然是记忆犹新。

  这不允哥儿一说要吃,金恒萱把人领过来了。也不知这孩子是忘性大还是心大,为了口吃的,就跑到她面前说好话,全然忘了不久前还在与她置气一事。

  金恒萱决定不与他计较。孩子嘛,该哄还是要哄一哄的。

  几人坐在摊前,一人点了一碗馄饨吃了起来。

  这馄饨是以鲜肉和野菌子做馅,用鸡汤煮熟,加上芫荽、葱末,滴上两滴麻油,再稍微加点盐调味,吃上一口特别开胃。

  小小的馄饨一口一个,味道好极了。允哥儿和萤姐儿吃的不亦乐乎,头也不抬。

  几息的功夫,一碗馄饨已经下肚了。

  允哥儿摸着微微鼓起的小肚子,笑的十分满足。嚷嚷着晚上还要过来再吃一顿。

  金恒萱三两口吃完了碗里的馄饨,付了钱就把人拉走了。

  下午没什么事儿,金恒萱并不打算在铺子里待了。

  这两个孩子在铺子里待不住,不如早早的把人领回家去,还能教他们写字。

  说到便要做到。金恒萱一回家,就把人领到了书房。找出用旧的笔墨,又拿出了草纸放在两人面前。

  “既然你们都想读书,那就一起写字吧!不然在家里也没事干!允哥儿,阿姐先教你,等你学会了,到了学堂就能把别人给比下去了。”

  允哥儿听着十分高兴。他要是比别人学的好,那夫子肯定每天都要夸他的。允哥儿仿佛已经看到了夫子夸他的画面,一时间有些痴了。

  金恒萱敲敲桌子,打断了他不切实际的幻想。

  允哥儿瞬间回神。

  “允哥儿,咱们从百家姓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学好不好?”

  “好!”

  于是金恒萱便把百家姓的前十句给他念了一遍,又让允哥儿跟着他学。

  萤姐儿听着有趣,也跟着一起读。

  等到两人都会了,金恒萱便在纸上写下了一个“赵”字。

  “这便是‘赵‘,写法并不难。允哥儿,萤姐儿,我把这个字分开写,写慢一些,你们注意看我起笔的顺序,不要写错了。”

  闻言,两个小脑袋都凑了过来。

  允哥儿只看了一遍,就说会写了。

  萤姐儿也点头。

  金恒萱便让两人在纸上练。xǐυmь.℃òm

  这不练都说会了,一拿笔又说有难度。

  金恒萱便握着允哥儿的小手,一笔一划的教他。

  又让他自己写,等到他真的会写了,又去教萤姐儿。

  允哥儿自己已经写的有模有样的了。边欣赏着自己的大字,边夸赞。“我真是太有进步了。这么长时间,也没把写字的功夫给落下。如今这般瞧着,我自己都欢喜。”

  金恒萱默了,好半天才说了一句:“你有这种自信是好的!”

  允哥儿就笑,催着金恒萱再写第二个。“阿姐,‘金’不也是姓吗?为什么不先写‘金’字?”

  “你想先写‘金’?那这便是我的疏忽了。我还以为你们都会写了呢!哥哥们以前没有教过你们吗?”

  金恒萱诧异的看着两人。

  两个小脑袋齐齐摇头。

  金恒萱就知道了,他们是真的不会写。关键是真的没人教吗?

  金恒兴三兄弟怎么想的她不清楚,不过她对此倒是十分的不赞同。这两个娃,都会写好多个字了,竟然还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不应该,实在是不应该!

  金恒萱挥笔写下一个大大的“金”字。

  允哥儿兴奋的尖叫。“哇!这就去‘金’啊!阿姐,‘金子’的‘金’也是这个字吗?”

  金恒萱点点头。

  于是他们又知道了一个秘密,他的姓和金字是一个字,听着就很有钱的样子。

  带着这样无法言说的喜悦心情,允哥儿和萤姐儿把这个字写满了整张纸,才让金恒萱继续教下一个。

  百家姓接着来,第二个字是“钱”。

  允哥儿又高兴了。

  待金恒萱写完,两个人就照着她写的笔画,一笔一划的写完了。

  金恒萱都直呼神奇。

  早知道教起来这般能学,她做什么上午平白的得罪他一番,直接循循善诱不就行了?说到底还是她太过于心急了。

  两个孩子学了一下午,等到肚子纷纷唱起了空城计,才意识到时间不早了。

  金恒萱让两人收拾了纸笔,带着他们两人去外面清洗。

  外面的夕阳像是苍白的脸色一般显得无力,风中带着丝丝凉意。

  金恒萱洗干净毛笔,打了水让两人把脸上和手上沾着的墨迹擦洗干净。

  把毛笔在原处放好,金恒萱拿了帕子亲自给他们二人擦脸。

  允哥儿虽说来了兴致学习,也学的这般做上一下午,实在是辛苦。“阿姐,我们下午都有好好读书写字,有奖励吗?”

  金恒萱不禁莞尔。自己读的书,那肯定自己受益良多,怎么还好意思要奖励的?

  不行,不能惯着这样的小屁孩!

  于是,金恒萱试着跟他讲道理。“书读进肚子里,那就是你自己的。所以你读书是为了你自己学的,可不是为了我学的,怎么还问我要奖励呢?”

  允哥儿不想听,他只想要奖励。现在肚子饿得紧,他还想吃晌午的馄饨。

  “阿姐,我们还去吃馄饨吧?我想吃!”允哥儿拉住她的袖子,可怜兮兮的看着她。大有她不同意,就要路上一场给她看的样子。

  萤姐儿见势,拉起了她的另一边袖子。

  金恒萱:……

  “那就走吧!”

  “嗷……阿姐太好了,我最喜欢你了!”允哥儿高兴的都快跳起来了。

  萤姐儿也露出了点点笑意。

  金恒萱锁了门,带着他们走过去。反正又不远,就当散步了。

  允哥儿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最前面,像是得胜归来的大英雄。

  萤姐儿快步跟在他身后。

  只有金恒萱在后面懒懒散散的跟着,不让他们离了自己的视线。

  允哥儿中间好几次回头,就怕她突然反悔了,调头回去。

  终于走到了馄饨铺,允哥儿挑了个空桌坐下,跟摊主大声说道:“老板,来三碗馄饨,要快!”

  他都快饿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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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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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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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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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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