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的分店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伯父打算亲自去监管,告知了金恒萱,让她先去金茗阁里待上几日,若是王宗墨和金老汉他们有拿不定主意的事情,她也好做个决断。
经过金老太太和金老汉的轮番训话,他已经认识了自己之前的错误,摆正了自己的心态,打算好好的做好自己的掌柜,时刻以金恒萱的利益为主。
金恒萱知道他忙分店的事情脱不开身,便答应下来,不仅如此,还把允哥儿和萤姐儿一起带去了。
允哥儿和萤姐儿两个人在家里闲不住。都是在庄子上野惯了的人,突然间闲下来,待在自家的小院子里无趣的很。听到金恒星要带他们去铺子里,非常高兴,巴不得立马就走。
白阿婆停止了对金茗阁的点心供应,陈赵氏就有些忙不过来。金恒萱带着弟妹来了,反倒能帮她些忙。
金茗阁的生意一如既往的好。天气渐冷来的人反而更多了。
见到陈赵氏忙的脚不沾地,大大冷的天还时不时的擦上一把汗,反倒让她有些不好意思了。
做糕点忙不过来怎么办?金恒萱决定还是要招人。
招人也不是一下就能促成的事情。金恒萱便又起了买人的念头。
不过在这之前,她还是打算跟陈赵氏商量一下,问问她的意见。
陈赵氏听了不置可否,认为她一个人能忙的过来,没必要多添两个人徒增烦恼。
金恒萱就问她“那你能忙的过来吗?”
陈赵氏连忙点头。“我能的,小姐尽管放心。”
金恒萱看的出来,陈赵氏是并不是很想让人在她的领地帮忙,虽然她一个人忙的脚不沾地,汗都来不及擦。不过金恒萱体谅她太辛苦,并不打算采取她的意见。
“你一个人太忙了,还要照顾孩子,可见辛苦,多个人给你打杂也是好的。如今,咱家开了新店,总得需要一个人过去的。你帮我看看有没有合时的,培养两个出来,到时候让她到那边分店里去做点心,也不用你如此辛苦一个人供应两家店。”
金恒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让她自己决断。
陈赵氏的这才明白过来,自己误会了她的意思,还以为金恒萱想找个人给她帮忙,实际上是认为她做的不好,又想打发她的意思呢,听到她这么说,着实松了一口气。
“小姐处处为我考虑,是我魔障了。既如此,小姐尽管挑人过来,我一定好好培养,绝不辜负了小姐对我的信任。”
呃……
金恒萱也没有想到她不同意的原因竟然是这个,当下觉得好笑。不过她还是保证道:“你放心,你是我一手培养起来的,我肯定要重用你。你的辛苦我都看在眼里,我绝不会做那种背信弃义之事。只管好好的在这里帮忙,做好了我吩咐的事情,以后有你们的大好前程。”
几个人在厨房里忙忙碌碌,没一会的功夫就把点心给做好了。
金恒贤把还蹲在灶旁看火的狗子叫了过来。问他:“最近有学写字吗?”
狗子害羞的点了点头,不好意思抬头看他。
陈赵氏:“狗子,小姐问话呢,怎么不答?”
狗子看看他娘小声说道:“最近在学写字的,不过写的不好。”
陈赵氏也说:“这孩子想读书,便拜托了王兄弟平常你空闲时候教了他两个字。等攒够了银子,便送他去学堂读书。”
陈赵氏口中的王兄弟,就是在前面帮忙的,王宗书、王宗墨两兄弟。
金恒萱说道:“附近也有学堂,年后就送她去读书吧,一来我这里太忙了,也没空管他,二来他这么小,没必要让他在铺子里做活。”
超市听了十分惊喜,就差给金恒萱跪下了。没想到金恒萱说让他儿子读书是真的,顿时感动的两眼泪汪汪。“谢谢小姐!我一定在铺子里好好干,以报答小姐的恩情!”
这话说的,金恒萱都不好意思了,连连摆手。“不妨事,不妨事,这都是之前说好的,不要太在意。”
允哥儿看着比自己还小的狗子,觉得他好可怜,才这么小就捞不着玩了。偏偏狗子脸上笑开了花。也不明白读书有什么好的,他可不想读书,哪有在庄子上好玩啊!
看看祥哥儿现在天天读书都读傻了,以前就呆,现在更呆了。
金恒萱看到允哥儿皱眉,便笑着说了一句。“允哥儿过了年也该读书了,回头我跟你爹说一声,让他给你找先生。”
允哥儿立马皱巴着小脸,一脸的不高兴。“阿姐,我不想读书。我要去庄子上种地,你别送我去读书好不好?”
金恒萱敲着他的小脑袋。“不读书怎么行?你看家里孩子谁不读书的?”
允哥儿直接拉出来了薇姐儿。“薇姐儿没读书,为什么我要去?阿姐,你不是也没读书吗?”
金恒萱冷笑一声,呵,你跟我扯?“你见哪个书院里有女孩子去读书的?我虽然没去学堂读书,小时候也是跟着我师傅读书写字画画绣帕子的,哪有一日得闲?你不要攀扯薇姐儿。她现在整日跟着白阿婆做糕点,你学了吗?你哪里比得上薇姐儿?”xǐυmь.℃òm
眼见他还是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继续说道:“明年你开始读书,薇姐儿也是要读书的,怎么可能会偏颇?萤姐儿到了你这般大,也得去读书学习。你也不想想哥哥们读书都这么厉害,到时候你大字不识一个,说出来不怕别人笑话你吗?”
允哥儿梗着脖子辩驳:“我才不是大字不识呢!我会写好多个字了!”
这孩子!
“光会写字有什么用?你会写文章吗?会作诗吗?那你现在认识的那几个字还没有萤姐儿认识的字多,你也好意思说?”
金恒萱在外面毫不留情的揭穿了他,让他觉得颇为没有面子。
狗子也看着他,十分认真的说道:“哥哥,要读书的!我爹说读书才有出息!”
允哥儿面上一红,羞恼的跑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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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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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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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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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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