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回飞扬时代:从淘金窝子开始杨振曹建军>第9章 野鸡炖山药,补啊!
  “是野鸡!”

  一听这声音,杨振瞬间变已经听出了是野鸡的声音。

  只是想到自己那边才刚刚下套完毕,这立即就有野鸡上套……

  杨振忍不住的都开始揉耳朵,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只是不等他抬手,黑虎便已经闻声而动,如同利箭一边的向着下套的方向窜了出去。

  不等杨振随后赶到下套的位子,黑虎就已经叼着被咬死的野鸡颠颠的回来了,尾巴摇晃的跟风车也似的跟他请功。

  “下次套子上的猎物可不能生拉硬拽!”

  “不然这套子就废了!”

  看着那还勒在野鸡脖子上,差点连野鸡脖子都给勒断的铅丝,杨振好笑的揉了揉狗头,这才接过野鸡。

  提在手里掂了掂,感觉野鸡只有三斤多,远没有昨天的野兔重。

  不过考虑到野鸡的出肉率要远比野兔高,因而扒皮去毛之后,这只野鸡的重量少说也还该有三斤出头!

  简单重新下套之后,提溜着野鸡往回赶的杨振兴奋不已,心说昨儿才来只野兔,今儿又来只野鸡……xǐυmь.℃òm

  看来这伐木点,自己是真来对了!

  回到伐木点,杨振并没有直接收拾野鸡,而是找出背篓拿起锄头再次上山。

  上山的目的,自然是为了挖牛芋苕。

  虽说冬吃萝卜夏吃姜,那都是大补。

  但和山药比起来,萝卜到底还是差点意思。

  特别是炖鸡。

  山药炖鸡,想想都补啊!

  要是能在进小树林之前能先吃一顿山药炖鸡……

  摇摇头晃开被苏玉兰鄙视的怨念,扒开牛芋苕藤周边的腐殖土,杨振挥起锄头就吭哧吭哧的挖了起来。

  几锄头下去,足足儿臂粗细的牛芋苕便浮现在了杨振的面前。

  看到牛芋苕,杨振便小心了起来。

  毕竟牛芋苕牛市野山药,娇贵的很,一个不小心就容易挖断。

  虽说挖断了也不影响吃,但破坏完美的感觉总不好——黄花闺女除外。

  片刻之后,一根长约过尺,粗大无比的牛芋苕便出现在了杨振的面前。

  “足足三斤多!”

  “这分量,怕是比种植的山药都大了吧?”

  掂量了一下,杨振暗自咋舌一番,然后继续挥舞锄头,准备多挖一点回去放着。

  以后再打到什么野物,直接拿出来削削皮就可以炖着补身体,不用每次都现跑来挖。

  半个多小时之后,背篓里便已经挖了半背篓的牛芋苕。

  虽说个头都没有最初挖的那根牛芋苕大,但个个也都不小,加在一起足足有二三十斤。

  “这才挖了不到一半就有二三十斤!”

  “这要挖完了,那不得挖个五六十斤啊!”

  看看这片长了不少牛芋苕的荒坡,再想到黄友明给自己发放口粮时的嘴脸,杨振是忍不住的裂开了牙花子,心说就你个小样,也想饿着你杨振爷爷?

  有这地下粮仓在,就算一颗口粮不给。

  你杨振爷爷也饿不着!

  背着山药回到伐木点,天色已经不早。

  放下背篓,第一时间给野鸡拔毛开膛。

  照例留下能吃的心肝之类,将肠肚分给几条狗。

  黑虎自然是要被区别对待的,长长的一截野鸡脖子带脑袋。

  相比于兔子肉,野鸡肉的油性明显要大上不少。

  至少在干煸的时候,野鸡肉多少会出点油,不会像兔子肉一样直接粘锅。

  煸出香味之后加水,炖的差不多了加入削皮切块的牛芋苕。

  撒入葱花香菜末之后,一锅香喷喷的山药炖野鸡汤,便新鲜出炉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野鸡肉比兔子肉油性要稍大的缘故,总之这一锅野鸡炖山药,那滋味可比野兔肉美味多了。

  不但汤鲜味美。

  最重要是那肉不但嫩到了极点,而且没有半点腥味。

  反正从吃了第一口开始,杨振就彻底停不下来了。

  连汤带肉,足足七八斤的野鸡肉炖山药吃完,杨振感觉还有点没饱。

  好在他早有准备,提前在灶塘里埋了两个红薯。

  野鸡肉吃完,红薯正好也烤的差不多了。

  啃完两颗焦香扑鼻的红薯,杨振这才心满意足的躺在了床上。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两天又是兔子肉又是野鸡肉,营养十分充足的缘故,杨振发现自己不像前两天那般那么容易犯困,躺在床上是半天都睡不着。

  想起记忆中不知道从哪儿看到的吊单杠有助于长个……

  横竖睡不着的杨振干脆从床上爬了起来,两手扒拉往门框上一挂。

  想着只要营养方面能继续这么保持下去,再配合上吊单杠,自己的个头即便不蹭蹭往上涨,那起码也能突破原本的一六零。

  杨振的心头,那叫一个美。

  却不知他这吊在门框上晃荡的模样也就是没人看到。

  要给人看到怕非得以为谁吊死在了门框上。

  这黑灯瞎火的,怕是想不给人吓出个好歹来都难。

  杨振自然不管这些,依旧美滋滋的在门框上吊着,一边筹划起接下来该干啥。

  看伐木点的主要目的是看守那些机器工具之类的不给偷走,也就是说不能离开人。

  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别的需要干的工作。

  所以杨振所想的,主要还是自己的事。

  而他主要想干的也就两件,一是解决个人温饱问题,同时看能不能打些大货捞点外快,二就是淘金窝子。

  现在套子下的差不多了。

  只要套子上隔三差五的能有点收获,口粮加上那小山坡上的牛芋苕,基本的吃喝方面已经没有太大的问题。

  至于打大货捞外快,那得等下雪以后。

  毕竟大货一般都机警,白天几乎不出来。

  而他又是个鸡盲眼,又没个手电啥的,晚上出去连看都看不见。

  到时候别说打大货,怕不把自己给活活摔死就算不错。

  要下了雪,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下了大雪,在雪地上的野兽脚印更容易追踪,这是其一。

  其二是下雪的时候野兽都猫在洞里,雪一停,饿疯了的大货就不会顾及黑夜白天,都会往外跑。

  在这时候只要枪法够准,再有几条好猎狗,打到大货那是迟早的事。

  也是因此,现在摆在杨振面前的就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尽快找到曹建军当年发现的金窝子,确定好金窝子的位置之后,就尽快准备淘金工具。

  到时候一有机会,就去淘金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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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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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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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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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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