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姆看着沉默的洛森,以及讶然的余列,心中颇是好奇。她虽然也知道这封请柬是城中的朱家发过来的,但是却不知道余凤高一干事情。
好在余列只是怔了怔,他意识到洛森还在跟前,便不动声色的将请柬揣入袖兜中,拱手说:“二位道友,继续用饭。”
不多时,用饭结束,余列和两女寒暄一番后,便走回了自己的屋子中。
回到屋中,余列将朱莎子的请柬拿出来,反复的看了几下,心间暗道:“罢了,既然是城中之豪门,那么不如便给她一个面子,免得得罪了。”
只不过余列却是不打算按照请柬上的,如约前往朱家府邸当中做客。
虽然他已经是道宫弟子,朱家府邸也在道城中,但是此等豪门大族,对于现在余列而言,依旧是一个得保持距离的存在。
轻易进入对方的府邸中,若是那新嫂嫂不要脸的发难,譬如以某某来诬陷他行为不端、盗窃宝物等等,余列不死也会脱层皮。
因此余列盘算了一番,他取出一张传音符,写到:“兄长余凤高,姐姐朱莎子,列闭关日久,才得请柬,多有怠慢,还请兄长、姐姐赏脸……”
余列言辞客气的推脱了前往朱家府邸中做客,转而主动提及,打算在城中酒楼中设宴,请对方两个欢聚一番,以表歉意。并说对方两人比他熟悉道城,若是知晓哪几家酒楼不错,也不妨提出来。
写完之后,余列默读一番,暗道:
“只在城中碰头,且寻一家大酒楼见面,应当就能减少风险了。不过,还是希望这只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但他不由的就想起上一次,余凤高来院落中做客时的场景,眼睛顿时微眯。
“我这堂兄,当真不是个简单人物。”
余列心中对便宜堂兄的警惕,再次涨了不少。
………………
当余列的传音符发出之后。
朱家中,余凤高盘膝坐在丫鬟睡觉的床榻上,忍受着闺房中如雷的鼾声,默默打坐调息。
忽地,一封传音符飞到门外,缓缓的渗入阵法,然后悬浮在了桌子上。
余凤高睁开眼睛,轻轻一招手,便要将传音符取到手中看看。但是闺房中如雷的鼾声戛然而止,那传音符咻得就飞到了另外一人的手中。
“咦!”
轻咦声响起,朱莎子打着哈欠,道:“余哥哥,是你那堂弟来信了。他这家伙,总算是出关了么?不过这家伙说他就不过来了,想要在城中请我们俩吃一顿酒。”
余凤高默默听着,没等他提出意见,朱莎子就轻笑道:
“瞧他一个入宫不足三年的小道徒,还刚刚完成了一番蜕变,手中能有多少余钱?不过毕竟是余哥哥的堂弟,不来便不来罢。”
朱莎子琢磨了一下,她靠在传音符上言语了一番,便打发着传音符飞了出去。
处理完事情,此女方才看向余凤高,带着笑意的说:“妹妹挑了个城中数一数二的好地方,等闲人去不得,去了也没有好位置。到时候定要让你那堂弟大开眼界一番。”
余凤高见对方连传音符瞧都不让自己瞧一眼,私自就做下了决定。
他强笑着点头:“甚好,妹妹你做主便是。”言不由衷的道谢了一番。
不管怎么说,朱莎子此举是主动要为自己出头,余凤高眼中还是生出几丝期待。
只不过,当他扫视着旁边床榻上猪一般的身形时,心间又泛起一股苦涩感。
但余凤高很快就又安慰着自己:“我辈道人,看重跟脚,皮囊算是个什么东西。满城道徒中,有几人能如我余凤高,傍上这六品道士之女?
到时候那余列见了,也只敢艳羡于我,或许当场还会阿谀奉承。”
在余凤高看来,不管是道宫中的那些同僚,还是朱家中的那些小厮婢女,个个都是嫉妒于他。若是能以身换之,不知多少人会争着抢着来取代了他。
特别是朱莎子这人,此女虽然相貌伟岸,但是平日里对待他还算是可以,肯将自家的修行资粮拿出来一点,分享给他。这点在道城中,可是极为难得的。
余凤高压下心间这些杂念,强行闭上眼帘,企图再度让自己沉浸在修炼中。
只不过他还没有入静,身旁如雷的鼾声就又响起来了。
听见鼾声,余凤高睁开了眼,目光幽幽,只得无声轻叹。
而余列这边。
在收到朱莎子的回信后,他打开一看,再次的挑了挑眉毛。
来信倒是同意了在城中一会,但是其选择的地点,却大大的出乎了余列的意料。
那朱莎子选的酒楼并非太过高级、也不是太过寻常了,而是这楼的名字有点问题,其名为“合欢楼”。
若是余列所知不错,此楼乃是合欢宗在潜州道城中最大的一幢产业,楼有五六十层高,靠近道宫山门,且内里金玉满堂,的确是一个富贵逼人的宴请场所,道宫中不少道徒在平日修炼之余,就会去合欢楼中放松放松。
可合欢楼中的产业不同于寻常的酒楼,它或许适合寻常的道友间的聚会,但绝对不适合兄嫂和小叔子碰头。ωωω.χΙυΜЬ.Cǒm
隐隐间,余列感觉那位朱姓嫂嫂,或许也非是常人。
不过他拿捏着回信,又琢磨到:
“莫非这地点是我那便宜堂兄故意选的,好证明一下他和那朱莎子之间的地位?”
琢磨了一下,见没有琢磨出个东西,余列也就记下日期,将传音符收入了囊中。一并的,他将之前那合欢楼寄过来的请柬也翻找出来,两两的放在了一块。
合欢楼中物价昂贵,既然此楼的管事之前发来了请柬,那么不用白不用。兴许到时候将请柬掏出来,能打个折扣,节省不少灵石。
翌日傍晚时分。
余列休息妥当,他骑跨着坐骑鸦八,在城中转悠一圈,就寻到了合欢楼的所在位置。
只见一幢雕梁画栋、飞檐斗拱,灵光闪烁的楼宇出现在他的眼中,其矗立在暮色中,远远望去望上看,美轮美奂,分外的夺人眼球。
并且余列还没落地,一声声娇媚的呼声,就传入了他的耳中,可爱的很,让人身子都为之酥麻似的。
“小郎君,来呀来呀!”
“恩客来临,姑娘们开门揖客!”
形形色色的女子或男子,身着绫罗绸缎,出入于楼宇上下,恍若仙子仙郎,言笑晏晏,眼波流转,顾盼生花。
楼宇内里更是歌舞流动,缕缕灵光乍现,如雾似霞,映在路人的眼中,让人两眼都泛光。
而余列骑着八哥,他定睛望着,上下打量,目中也有点恍惚。
说个不争气的话,此等销金窟,他余某人今儿可是头一遭来。
如今一见,此楼以仙家手段取乐,光彩耀人,果非寻常。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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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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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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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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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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