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曹达华忙碌了一天后回家,便闻到了一股子莫名的香味。
“嘶嘶!”
他使劲嗅了咻后,呢喃道,“什么味道那么香?”
下意识的,他循着味道找了过去。
结果!
就看到了正在厨房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一边炸鸡的曹德。
“阿德,你在做饭呢?”曹达华有些惊奇道。
要知道,曹德之前可是不会做饭的啊!
“我最近新学了一手炸鸡,你试试!”曹德边吃着炸鸡,边从一旁拿了一盘刚炸好的炸鸡,递给了曹达华。
曹达华也不客气。
拿过来后,就品尝了起来。
下一秒!
“卡兹!”
一口下去,他的眼睛也亮了起来。
“好吃啊!”
曹达华惊艳道,“外酥,里嫩,一口咬下去还爆汁,这是我吃过的最好的吃的炸鸡了!”
“再试试这个,这是我研究的各种蘸料!”
曹德说着,又递过去了一个盘子,而这盘子上面摆满了五颜六色的粉末和酱汁,正是他调配出来的,炸鸡的各种蘸料。
“好的!”
曹达华见状,接过盘子,然后用炸鸡沾着吃了起来。
“嗯!!!”
当吃下去的第一口,他眼睛又一次亮了起来。
随即,他又连忙拿着炸鸡沾了沾其他蘸料试了试。
最终!
他惊叹道,“好吃啊,每一种蘸料都让人吃出了不同的风味!”
“三叔,你觉得我这个拿出去卖,有没有市场?”曹德询问道。
“拿出去卖?”
曹达华皱着眉头说道,“我都觉得好吃,市场那肯定是有的,只是...你准备放弃原本的写小说吗?”
相对于开店,他更喜欢曹德写小说。
一方面是小说的收益现在已经肉眼可见,而开店的收益还一片迷雾。
另一方面,写小说显然比开店更轻松啊!
“不,不,不!”
曹德摇了摇头说道,“小说肯定是不能放弃的,我说的是我拿这个出去开店!”
“有区别吗?”曹达华迟疑道。
“有啊,开店又不需要我自己炸,只要教会手下的店员炸就可以了!”曹德解释道。
“那没问题了!”
曹达华紧锁的眉头顿时展开,笑着说道,“这开店一定火!”
随后!
他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似的,又迟疑开口道,“只是...如果你将这个交给了店员,那么他学了之后,自己去开炸鸡店呢?如果他也做这么好吃的话,肯定会分走不少客人的!”
“他不可能做的这么好吃的!”
曹德想都没有想就回答道,“之所以能这么好吃,是因为我做的!”
他的炸鸡能做的好吃,是因为有炸鸡仙人这技能,他看出鸡的大小,成熟程度等等不同,并且按照其不同完美的控制火候,裹面粉的程度等等,保证每一块都是最好吃的模样。
但如果要开店,手下的店员没有这技能,曹德能做的只是找出最合适的时间和流程,教他们正在第几分钟下去炸,要炸几分钟,面粉裹几层这样子。
虽然这样子做出来的味道也不差,比市面上的炸鸡都要好吃,可绝对无法跟他亲手做的相提并论。
“至于自己出去开店...这有可能!但也有很多手段限制!”曹德又道。
店员学会了后自己去开店,甚至配方流出去,这些情况曹德都想过。
这也是没有办法避免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只要利益足够,肯定会有店员想要去开店,甚至偷卖给别人配方。
不过!
也不是太要紧的事情。
他只要控制一下味道,不直接做到最好,只是让炸鸡比别人家做的更好一点,之后如果流传出去,再慢慢的提升,那他的炸鸡就永远是最好吃的。
其次,他也可以和人签订竞业合同,让他们不得流传出去或者离开后不得从事相关的行业。
这虽然不能完全避免配方流传出去,但让人多一点顾虑,延缓流传出去的时间。
而有了这段时间,曹德就可以将炸鸡汉堡店的规模做到很大。
到时候就算配方流传出去了,也没有关系,他完全可以靠着庞大的规模,硬生生的将其他人挤出市场。
“看来你有想法了,有想法就去做好了!”曹达华一听,便笑着支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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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半个月的时间,除了写小说外,曹德都在忙着到处跑手续,注册公司,找店,找装修公司装修,订购统一制服,找供货渠道,并通过中介找店员等等!
甚至连学校开学了,他都只是抽出了一个小时,急匆匆的去报了个名后,就没有再去过去。
可谓是忙得不可开交。
但最终!
“不行了,要找个秘书或者助理来帮忙处理这些事情了!”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的曹德,却是实在有些受不了了。
本身一天至少要写三万字,至少要花费十个小时。
再加上一些必须的时间,比如吃饭,洗漱等等,一天除去睡觉能用的空闲时间也三四个小时。
可三四个小时来处理这么多事情,实在是不够。
没办法,他只能压缩睡觉时间。
这一来二去的,他每天就只能睡三四个小时。
而这时间,一两天还好,半个月下来,实在是有些受不了了。
因此!
他决定找个秘书或者助理来帮他处理事情了。
要不然,再搞下去,怕是还没有赚到钱,就因为疲劳过度而当场暴毙了。
“曹先生,您来了!”
来到中介处,一个四五十岁,穿着职业装,略显肥沃的大妈,便笑着跟曹德打了一声招呼。
大妈姓钱,全名不知道,但大家都称呼她叫钱婶!
她所处的中介公司是一个中等规模的中介公司。
业务范围也比较广。
上到集团需要经理,下到街边小摊需要服务人员,他们都有在介绍。
在招收店员的时候,曹德也是通过他们公司找的,所以这次找秘书助理的,曹德也懒得再去其他中介公司了,直接就再来找这家公司了。
“曹先生,您要找的店员以及店长等等我们都已经找好了!”
“店长曾经做过麦当鸡的店长,四十岁,女,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前两年因为要生孩子,所以辞职了,但现在孩子有了,也有父母在照顾,不用担心孩子的事情,就又出来找工作了!”
“而店员则是按您的要求,招了十二个,全都在十八岁到三十岁之间,虽然没有什么学历,但勤劳肯干,性格也都比较老实!”钱婶正色道。
“好!”
曹德点了点头,道,“就他们了!”
店员什么的,本身也不需要多有能力。
勤劳肯干,性格老实也就完了。
随即,他话音一转,又道,“不过...这次我来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他们,我来的目的是想要找一个秘书!”
“秘书?没问题!”
钱婶眉头一挑,拿出了一张表格后,并询问道,“您对秘书有什么要求呢?”
“男女不限,但要求大学学历,并至少要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最好的话三十岁以下!”曹德想了想说道。
他找秘书是来干活的,是来分担他这段时间的忙碌的,所以要求至少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有工作经验的,不需要再教什么,直接就可以上手。
但如果是没有工作经验的,那招募过来还需要培养,短时间内无法分担曹德所忙碌的事情,那不符合他的目的。
至于为什么要三十岁以下...
谁想要身边跟着一个阿姨或者大叔呢?
“工资呢?”钱婶又问道。
“试用期一万五一个月,转正两万!”曹德又道。
目前香江的平均工资在两三千左右。
可秘书属于高级白领,一般都比较贵,至少要五六千!
而且,曹德要的不是一般的秘书,而是有工作经验的秘书,这种秘书自然要价会更高,所以自然不可能只给五六千,至少要一万以上。
但之所以给两万,也不是曹德冤大头,是因为眼前的中介公司会根据工资来寻找匹配能力的秘书。
给出两万的话,会找到能力更高的秘书。Χiυmъ.cοΜ
“可以了,我们会在一个礼拜内给你找到您所要求的目标!”钱婶在表格上记录好了曹德的要求。
“嗯!”
曹德点了点头后,从随身的口袋之中拿出了四千块钱交给了钱婶。
钱婶所在的中介公司收费比一般的中介公司要贵。
一般来说,每替雇主招收一个人,就要收被招收目标的一个月工资。
比如曹德准备招收的秘书给两万块一个月,就要缴纳两万块的费用。
当然,不是直接给,而是先缴纳工资的五分之一作为定金,等找到人后,再给剩下的五分之四。
不过!
贵也有贵的道理。
普通的中介公司,一般来说最多帮你简单的挑选一下。
比如你要秘书,要三十岁以下的,要性格好的,他们最多帮你找到三十岁以下的秘书,至于性格好不好,他们完全不在意,也不会给你专门挑选。
但这家中介公司,会听从雇主的要求,寻找目标,比如要什么性格,背景干不干净等等,他们都会仔细甄别,为雇主找到最合适的目标。
所以,曹德也才会交钱交那么爽快。
“对了,这是店员和大堂经理的钱,但现在店面还需要一点时间才能开起来,先让他们等几天!”曹德说着,又从口袋之中掏出了三万多块交给钱婶。
大堂经理的每月工资五千,店员每月工资三千,一共四万一。
之前缴纳了百分之而是八千二百。
所以,现在还要缴纳三万两千八百。
“行,谢曹先生!”钱婶笑着接过了钱。
“好了,我先走了!”
曹德说着,起身就准备离开。
“曹先生慢走啊!”钱婶笑盈盈的说道。
曹德点了点头,往外走去。
但就在曹德准备离开中介公司的时候,一道熟悉的身影从外面走了进来,从他旁边掠过。
顿时,他愣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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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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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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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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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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