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港综:我要做有钱人曹德曹达华>第十四章 招秘书
  是夜!

  当曹达华忙碌了一天后回家,便闻到了一股子莫名的香味。

  “嘶嘶!”

  他使劲嗅了咻后,呢喃道,“什么味道那么香?”

  下意识的,他循着味道找了过去。

  结果!

  就看到了正在厨房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一边炸鸡的曹德。

  “阿德,你在做饭呢?”曹达华有些惊奇道。

  要知道,曹德之前可是不会做饭的啊!

  “我最近新学了一手炸鸡,你试试!”曹德边吃着炸鸡,边从一旁拿了一盘刚炸好的炸鸡,递给了曹达华。

  曹达华也不客气。

  拿过来后,就品尝了起来。

  下一秒!

  “卡兹!”

  一口下去,他的眼睛也亮了起来。

  “好吃啊!”

  曹达华惊艳道,“外酥,里嫩,一口咬下去还爆汁,这是我吃过的最好的吃的炸鸡了!”

  “再试试这个,这是我研究的各种蘸料!”

  曹德说着,又递过去了一个盘子,而这盘子上面摆满了五颜六色的粉末和酱汁,正是他调配出来的,炸鸡的各种蘸料。

  “好的!”

  曹达华见状,接过盘子,然后用炸鸡沾着吃了起来。

  “嗯!!!”

  当吃下去的第一口,他眼睛又一次亮了起来。

  随即,他又连忙拿着炸鸡沾了沾其他蘸料试了试。

  最终!

  他惊叹道,“好吃啊,每一种蘸料都让人吃出了不同的风味!”

  “三叔,你觉得我这个拿出去卖,有没有市场?”曹德询问道。

  “拿出去卖?”

  曹达华皱着眉头说道,“我都觉得好吃,市场那肯定是有的,只是...你准备放弃原本的写小说吗?”

  相对于开店,他更喜欢曹德写小说。

  一方面是小说的收益现在已经肉眼可见,而开店的收益还一片迷雾。

  另一方面,写小说显然比开店更轻松啊!

  “不,不,不!”

  曹德摇了摇头说道,“小说肯定是不能放弃的,我说的是我拿这个出去开店!”

  “有区别吗?”曹达华迟疑道。

  “有啊,开店又不需要我自己炸,只要教会手下的店员炸就可以了!”曹德解释道。

  “那没问题了!”

  曹达华紧锁的眉头顿时展开,笑着说道,“这开店一定火!”

  随后!

  他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似的,又迟疑开口道,“只是...如果你将这个交给了店员,那么他学了之后,自己去开炸鸡店呢?如果他也做这么好吃的话,肯定会分走不少客人的!”

  “他不可能做的这么好吃的!”

  曹德想都没有想就回答道,“之所以能这么好吃,是因为我做的!”

  他的炸鸡能做的好吃,是因为有炸鸡仙人这技能,他看出鸡的大小,成熟程度等等不同,并且按照其不同完美的控制火候,裹面粉的程度等等,保证每一块都是最好吃的模样。

  但如果要开店,手下的店员没有这技能,曹德能做的只是找出最合适的时间和流程,教他们正在第几分钟下去炸,要炸几分钟,面粉裹几层这样子。

  虽然这样子做出来的味道也不差,比市面上的炸鸡都要好吃,可绝对无法跟他亲手做的相提并论。

  “至于自己出去开店...这有可能!但也有很多手段限制!”曹德又道。

  店员学会了后自己去开店,甚至配方流出去,这些情况曹德都想过。

  这也是没有办法避免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只要利益足够,肯定会有店员想要去开店,甚至偷卖给别人配方。

  不过!

  也不是太要紧的事情。

  他只要控制一下味道,不直接做到最好,只是让炸鸡比别人家做的更好一点,之后如果流传出去,再慢慢的提升,那他的炸鸡就永远是最好吃的。

  其次,他也可以和人签订竞业合同,让他们不得流传出去或者离开后不得从事相关的行业。

  这虽然不能完全避免配方流传出去,但让人多一点顾虑,延缓流传出去的时间。

  而有了这段时间,曹德就可以将炸鸡汉堡店的规模做到很大。

  到时候就算配方流传出去了,也没有关系,他完全可以靠着庞大的规模,硬生生的将其他人挤出市场。

  “看来你有想法了,有想法就去做好了!”曹达华一听,便笑着支持道。

  ---

  接下来半个月的时间,除了写小说外,曹德都在忙着到处跑手续,注册公司,找店,找装修公司装修,订购统一制服,找供货渠道,并通过中介找店员等等!

  甚至连学校开学了,他都只是抽出了一个小时,急匆匆的去报了个名后,就没有再去过去。

  可谓是忙得不可开交。

  但最终!

  “不行了,要找个秘书或者助理来帮忙处理这些事情了!”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的曹德,却是实在有些受不了了。

  本身一天至少要写三万字,至少要花费十个小时。

  再加上一些必须的时间,比如吃饭,洗漱等等,一天除去睡觉能用的空闲时间也三四个小时。

  可三四个小时来处理这么多事情,实在是不够。

  没办法,他只能压缩睡觉时间。

  这一来二去的,他每天就只能睡三四个小时。

  而这时间,一两天还好,半个月下来,实在是有些受不了了。

  因此!

  他决定找个秘书或者助理来帮他处理事情了。

  要不然,再搞下去,怕是还没有赚到钱,就因为疲劳过度而当场暴毙了。

  “曹先生,您来了!”

  来到中介处,一个四五十岁,穿着职业装,略显肥沃的大妈,便笑着跟曹德打了一声招呼。

  大妈姓钱,全名不知道,但大家都称呼她叫钱婶!

  她所处的中介公司是一个中等规模的中介公司。

  业务范围也比较广。

  上到集团需要经理,下到街边小摊需要服务人员,他们都有在介绍。

  在招收店员的时候,曹德也是通过他们公司找的,所以这次找秘书助理的,曹德也懒得再去其他中介公司了,直接就再来找这家公司了。

  “曹先生,您要找的店员以及店长等等我们都已经找好了!”

  “店长曾经做过麦当鸡的店长,四十岁,女,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前两年因为要生孩子,所以辞职了,但现在孩子有了,也有父母在照顾,不用担心孩子的事情,就又出来找工作了!”

  “而店员则是按您的要求,招了十二个,全都在十八岁到三十岁之间,虽然没有什么学历,但勤劳肯干,性格也都比较老实!”钱婶正色道。

  “好!”

  曹德点了点头,道,“就他们了!”

  店员什么的,本身也不需要多有能力。

  勤劳肯干,性格老实也就完了。

  随即,他话音一转,又道,“不过...这次我来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他们,我来的目的是想要找一个秘书!”

  “秘书?没问题!”

  钱婶眉头一挑,拿出了一张表格后,并询问道,“您对秘书有什么要求呢?”

  “男女不限,但要求大学学历,并至少要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最好的话三十岁以下!”曹德想了想说道。

  他找秘书是来干活的,是来分担他这段时间的忙碌的,所以要求至少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有工作经验的,不需要再教什么,直接就可以上手。

  但如果是没有工作经验的,那招募过来还需要培养,短时间内无法分担曹德所忙碌的事情,那不符合他的目的。

  至于为什么要三十岁以下...

  谁想要身边跟着一个阿姨或者大叔呢?

  “工资呢?”钱婶又问道。

  “试用期一万五一个月,转正两万!”曹德又道。

  目前香江的平均工资在两三千左右。

  可秘书属于高级白领,一般都比较贵,至少要五六千!

  而且,曹德要的不是一般的秘书,而是有工作经验的秘书,这种秘书自然要价会更高,所以自然不可能只给五六千,至少要一万以上。

  但之所以给两万,也不是曹德冤大头,是因为眼前的中介公司会根据工资来寻找匹配能力的秘书。

  给出两万的话,会找到能力更高的秘书。Χiυmъ.cοΜ

  “可以了,我们会在一个礼拜内给你找到您所要求的目标!”钱婶在表格上记录好了曹德的要求。

  “嗯!”

  曹德点了点头后,从随身的口袋之中拿出了四千块钱交给了钱婶。

  钱婶所在的中介公司收费比一般的中介公司要贵。

  一般来说,每替雇主招收一个人,就要收被招收目标的一个月工资。

  比如曹德准备招收的秘书给两万块一个月,就要缴纳两万块的费用。

  当然,不是直接给,而是先缴纳工资的五分之一作为定金,等找到人后,再给剩下的五分之四。

  不过!

  贵也有贵的道理。

  普通的中介公司,一般来说最多帮你简单的挑选一下。

  比如你要秘书,要三十岁以下的,要性格好的,他们最多帮你找到三十岁以下的秘书,至于性格好不好,他们完全不在意,也不会给你专门挑选。

  但这家中介公司,会听从雇主的要求,寻找目标,比如要什么性格,背景干不干净等等,他们都会仔细甄别,为雇主找到最合适的目标。

  所以,曹德也才会交钱交那么爽快。

  “对了,这是店员和大堂经理的钱,但现在店面还需要一点时间才能开起来,先让他们等几天!”曹德说着,又从口袋之中掏出了三万多块交给钱婶。

  大堂经理的每月工资五千,店员每月工资三千,一共四万一。

  之前缴纳了百分之而是八千二百。

  所以,现在还要缴纳三万两千八百。

  “行,谢曹先生!”钱婶笑着接过了钱。

  “好了,我先走了!”

  曹德说着,起身就准备离开。

  “曹先生慢走啊!”钱婶笑盈盈的说道。

  曹德点了点头,往外走去。

  但就在曹德准备离开中介公司的时候,一道熟悉的身影从外面走了进来,从他旁边掠过。

  顿时,他愣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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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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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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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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