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港综:我要做有钱人曹德曹达华>第二章 曹达华!?
  良久!

  曹德利用这副身体不错的身体素质以及常年干活累积下来不错的耐力和巡逻警察拉开了距离,并在之后找了个机会,冲入了道路一旁隐蔽的树丛之中,这才成功的甩开了巡逻警察!

  “呼~”

  而此时,已经累的不行了的曹德,眼见巡逻警察的声音逐渐消失在了夜色之中,这才长长的舒了口气,稍稍放松了一些。

  “总算走了!”

  曹德呢喃了一句后,眼角的余光忽然看到了自己身上的打扮。

  他不由的皱起了眉头,呢喃道,“这身衣服可不行啊!走在大街上,怕是一下就被警察发现了问题了,还是赶紧换了吧!”

  现在的他,穿着发黄的白衬衫,发白的绿色布裤。

  整体形象看起来不说多丑,但多少有点土气,如果出去了绝对会让人一眼就看出来,是从内地来的。

  这对于现在的曹德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这种形象走在路上,太容易被查了

  他还没有取得身份证,一旦被查就完了。

  好在!

  他对此早有准备。

  他手一晃,便从随身空间之中取出了一套崭新的衣裳。

  这是他考虑到来到香江后,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比如穿着不符合香江风格,特意花了高价钱在深城购买的。

  据说是从香江偷运过去的,当下香江最时尚的衣服。

  当然,是不是时尚曹德也不清楚!

  毕竟,他压根就不了解这个时代的时尚。

  但至少比他身上这一身充满土味的衣服好的多了。

  毫不犹豫的,他当场将身上湿淋淋的换上,换上了这一套崭新的新衣裳。

  “好像...还差点什么?”

  但换完衣服后,他又一次皱起了眉头。

  可就在他想着的时候,不经意间,他的手摸到了湿漉漉的头发。

  顿时,他一拍脑袋,恍然大悟!

  是头发!

  他的头发因为之前游泳的时候,不仅湿了,还变的十分凌乱。

  这头发可不适合这装扮啊!

  想着,他立马用手稍稍撸了一下头发,将原本凌乱的头发,撸成了大背头。

  做完这一切后,原本还略显狼狈的曹德,现在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穿着花衬衫,黑色长裤,有着满满时尚感的少年!

  但还没有完!

  想了想,他又将衬衫最上面的扣子解开了几个,露出了里面那常年干活而得到的,略显健壮的胸膛,还有那天生白皙,怎么晒也晒不黑的皮肤。

  这下!

  曹德不仅有着满满的时尚感,还多了一丝痞气,整体看起来痞帅痞帅的!

  这装扮,这样子,别说在这个时代了,就算是在未来的时代,这身打扮,这副模样,走在街上都是最靓的崽。

  “嗯,这下应该看不出我是内地的了吧?”

  再次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后,曹德总算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有了这身打扮,即使街上遇到了巡逻警察,也不会怀疑他的身份,更不会去查看他的身份了。

  “所以...接下来就要去找三叔了!”曹德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又呢喃道。

  三叔,原名曹建华。

  是他重生过之后,这副身体的父亲的弟弟。

  在二十多年前,闹饥荒的时候,因为活不下去了,就逃到了香江,后来靠着不错的运气,成功在香江安置了下来,并且还经常写信回去报平安。

  但因为时代的原因,他本人没有办法回去,只能偶尔寄过来一些香江的东西。

  而曹德在重生这半个月时间里,正好听到父亲提过一嘴,还说过他所在的地方。

  本来!

  曹德是不在意这个的。

  毕竟,这位三叔远在香江,对于他来说,短时间内基本没有办法接触。

  但现在,他偷渡了过来,这三叔就很重要了!

  对于曹德来说,现在最主要的是弄到香港的身份证,而想要弄到身份证,最好不过的办法,无疑是找这位三叔。xǐυmь.℃òm

  两人之间有亲属关系,按照香江现在相关的规定,可以直接投靠。

  当然!

  他现在还不知道现在这位三叔是什么情况,对于他的态度是怎么样的,愿不愿意让他投靠。

  要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招待穷亲戚的。

  不过,眼下对于他来说,最简单也是最方便的获得身份的办法就是这个了!

  所以,他还是决定先去找找看再说,看看三叔的情况和对他的态度,到时候再决定是投靠还是另想它法。

  ---

  三叔的家在九龙。

  从地图上来讲,距离他现在的位置,应该只有三四十公里,打个的最多半个小时就能到。

  可惜,他现在已经身文分文了。

  想要打的肯定是不可能的,只能用二路公共汽车---也就是走!

  不过,两辈子的他,出身都不是太好,也不是不能够吃苦的人,走就走,也没有什么!

  但因为这里处于边界,巡逻的警察很多,所以刚走没有两步,曹德就又遇到了一队巡逻的警察。

  这次!

  曹德并没有跑。

  而是脸上挂着三分放荡,七分不羁的笑容,像是没有事人一般,走了过去。

  这一刻!

  表面上看起来很镇定的他,其实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忽然!

  “喂!”走到他身边的中年巡逻警察叫住了他。

  一瞬间,曹德浑身寒毛乍起。

  “扑通扑通!”

  心脏也不由的加速跳动了起来。

  “什么事啊,阿sir?”

  但最终,曹德还是强压下了心头的紧张,强压下了想要跑路的冲动,转过头来,用粤语像个本地人一般,不耐烦的询问道。

  上辈子他虽然不是广省的,但后来创业就是在广省,生活在广省十余年,对粤语很熟悉,更别提这辈子还是出生在广省的了。

  粤语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大晚上的,别到处瞎逛,赶紧回去!”中年巡逻警察上下打量了一下曹德后,皱着眉头说道。

  “明白了,阿sir!我这就回去!”曹德不耐烦的点了点头后,转身离去。

  “唉~现在这些年轻仔,都不知道在想什么,大半夜的都不睡觉,跑到这荒山野岭的!”中年巡逻警察望着曹德的背影,摇了摇头,不由的吐槽了一句。

  事实证明,曹德这身打扮也确实有用。

  在随口说了两句后,巡逻警察压根没有想到他是用非法途径过来的,甚至连查他的身份证的想法都没有!

  一场危机,也就这么轻易的度过了!

  ----

  接下来,虽然又遇到了不少巡逻警察,可对方在瞄了他一眼后,甚至连上前盘问的心思都没有。

  一路上有惊无险的走了五六个小时,曹德也总算来到了目的地---九龙。

  此时,天色也已经接近黎明了!

  “何田街的康园三栋,没错就是这里了!”

  曹德望着眼前的略显破旧的五层公寓,再对照了一下记忆之中的地址后,不由点了点头。

  不过!

  公寓大门是锁着的,曹德想要进都进不去。

  没办法,他只能等!

  好在,没等一会儿,就有一个阿婆拿着垃圾袋开门走了下来。

  显然出来倒垃圾的。

  见状,曹德在阿婆一脸诧异的情况下,赶忙趁着公寓大门打开的间隙,走了进去。

  “三零一...就是这!”

  走到了三楼后,曹德扫视了一眼后,很快就找到了目标。

  “咚咚!”

  没有门铃,所以他敲响了房门。

  不过,第一时间,并没有人回应。

  他又敲了两遍。

  这时,才有一道不耐烦的声音响起,道,“谁啊!?”

  说着!

  “咯吱!”

  房门也被打开了!

  当即,一张异常猥琐,但曹德却很熟悉的面孔出现在了曹德的眼前。

  他瞳孔猛然一缩,脱口而出道,“你是曹达华!?”

  等等!

  不对!

  但曹德很快就反应过来了。

  曹达华是电影之中的角色,现实怎么可能有呢?

  所以!

  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可能,面前的人应该就是扮演曹达华的演员了!

  于是,曹德立马话音一转,开口道,“不对,你是吴...”

  可话还没有说出来。

  面前的曹达华,看着面前痞帅痞帅的曹德,在脑中回忆了一遍,发现自己并不认识后,就皱起了眉头询问道,“没错,我就是曹达华,你谁啊?”

  这话一出!

  曹德的脑袋“轰隆”一声,就像是遭到了雷击一般,瞬间变的一片空白,只剩下了最后一个念头---我的三叔是曹达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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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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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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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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