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adalrik和heohlond,耕地和alfskog之间的界限是明确的,vidrevi在人类居住的森林和平静的林地之间没有这样的界限。随着时间的推移,护林人只是知道他们可以走多远;超过一定程度,他们就不允许返回。由于人口稀少,护林人欣然接受了这一点;他们自己的森林有足够的空间容纳他们所有人,他们并不介意把最北端留给看不见的守卫。
戈弗雷不顾他们的警告,离开最后一个村庄七天后,跨过了所有林务人员都知道要提防的边界。他吹了一声口哨,一副无忧无虑的表情,走进了阿尔夫斯科格。
一眼望去,森林里没有明显的变化。这里的树木、声音和动物都和更南边的地方一模一样。如果维德雷维的护林人胆敢向北冒险,他们既看不到也感觉不到周围环境的变化。
戈弗雷的情况似乎不是这样。当他的脚步向东北走去时,他就像一条脱皮的蛇。他额头上的皱纹变得光滑了。他的肩膀放松了。他的脚步不那么急了。他的举止表明他很自在。他走着走着,一手拿着手杖,另一只手伸出手去,路过时触摸树木;每隔一段时间,他的脸上都会掠过一丝微笑。树梢上,鸟儿向他啁啾,有时让他抬起头来,咯咯地笑起来。当他弯下腰去溪边喝水时,溪水会突然向他喷射,他也会笑起来。
戈弗雷离开维德雷维一周后,进入阿尔夫斯科格一周后,他看上去是个平静的人。
又过了几天,戈弗雷突然停了下来。他慢慢地转过身。在树林之间,一个精灵侦察员走了出来,已经把箭放回了箭袋。话从她嘴里滔滔不绝。
作为回应,戈弗雷点点头,微笑着。“谢谢,我会很感激的。我上次来这里已经有好几年了。”
小精灵回答道。
“请原谅,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说过你会惊讶的语言了。”
她笑着用头扔了一个东西。戈弗雷和她一起朝那个方向走去,他们继续交谈,各自说着自己的语言。
在侦察员的陪伴下,戈弗雷走了三天,直到她向他告别。她把他留在森林里一个向上倾斜的地方,他顺着斜坡走。一个小时后,他来到一条小溪边。水流过悬崖,形成瀑布。戈弗雷在这里坐下来等着。他挖出一些食物,分给一只好奇的松鼠。
他没有等太久;不久,一个小精灵出现在他身边。“你回来了。”
“很好,Ælfwine。”戈弗雷高兴地说。
在古代被称为alfmod的精灵给了他一个怒容。“你笑了,但你的消息从来没有给我做同样的理由。”
“该死的行当。”那旅客承认道,站了起来。“你表哥也在这儿吗?”我得跟你们俩谈谈。”
阿尔夫莫德摇了摇头。“他带着他的债券在追捕。不过,他们已经走了好几天了。我怀疑他们今天或明天就会回来。”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就等着吧,你走吧。”
“当然。跟我来。”
阿尔夫莫德转过身,领着戈弗雷朝瀑布走去。他们从小溪后面经过,进入了后面的一个山洞。一个训练有素的眼睛可以观察到,已经进行的工作不仅是对这个洞穴,而且是对接下来的洞穴。
很快,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是一个自然的地方;相反,一个村庄在戈弗雷面前的山下展开。走廊通向各个方向,可以进入新的房间和区域。他们不时地遇到其他精灵,他们总是满怀敬意地迎接他们。漫无目的的眼睛还会看到精灵在各个洞穴里工作;弓匠、织工、织布工和其他一些人负责村里的简单需要。至于照明,墙壁上装在玻璃里的奇怪宝石发出内部的光,就像灯一样。
阿尔夫莫德把他带到一个很小的房间,比壁龛大不了多少。“我猜你累了,”精灵指着里面那张简单的床说。
“我是。”戈弗雷走到他身边,把魔杖靠在墙上。
“我会给你找食物和水的,”阿尔夫莫德承诺道,他扯下了一张充当门的鹿皮。在黑暗中,戈弗雷躺下睡着了。
“戈弗雷。”声音是从鹿皮被拉开的洞口传来的。戈弗雷睁开眼睛,看见阿尔夫莫德低头盯着他。“阿尔弗布兰德回来了。”
“已经?”
“你已经睡了一天多了。”小精灵指了指戈弗雷的身边,那里有一罐水,旁边是一个盛着干兔肉的木盘子。“你打鼾。大声。”
“我的礼物很多。”戈弗雷用胳膊肘支撑着自己反驳道。另一只手抓住水,一饮而尽。他把肉捧在手里,站了起来。“带路。”他告诉阿尔莫德,嘴里已经嚼了起来。
他跟着精灵进入了洞穴网,走了一条与之前不同的路线。最后,他们找到了出村的另一条路;戈弗雷弯着腰,从一棵大树的树根下走过,发现自己又回到了森林里。当他离开时,他身后的缺口似乎缩小了;如果戈弗雷回头看,他什么也看不见。相反,他向前看。
在他前面,阿尔夫布兰德正在工作,正在清洗一对兔子。当alfmod叫的时候,他的亲戚站起来,转身面对着他们。站得近了,亲缘关系很明显;虽然他们的关系是表兄妹,但很容易理解为什么传说中他们被称为剑客兄弟。此刻,除了阿尔弗布兰德的刀,他们谁也没有带武器,但即使他们穿着朴素的衣服,他们与其他精灵之间的差异也就像狼与狗一样。
阿尔夫布兰德盯着戈弗雷;最后,他把刀扔到松软的地上,伸出手去抓住旅行者的胳膊。“见到你,我的心情很沉重,但即便如此,你的出现让我很高兴。”
“我也是。”戈弗雷回答。
“我猜想你会来。你派来的那些孩子们的存在,我表姐两年前的夏天失踪了……我知道你不会离我很远,”alfbrand声称。
“孩子?”
“现在这并不重要,”阿尔夫莫德急忙说,“你为什么来,戈弗雷?”
“我相信瓦尔马克还会有一场战役。也许这一次,它甚至会到达前厅。”
阿尔夫布兰德看着他清洗过的死兔子。“你以前是这么说的。”
“那是五百年前的事了。”戈弗雷抗议道。“我几乎没有养成这样的习惯。”
“你打算怎么办?”alfmod问。
“我能做的就是阻止这一切。不出意外的话就拖延。但如果真到那地步,我将在前厅里做最后的抵抗。”
“会发生什么?”阿尔弗布兰德问。“你过去从未面对过我们的敌人。”
戈弗雷深吸了一口气。“我不知道。但我担心无论如何都不会有好结果。”
“那你为什么来?”阿尔夫莫德又问。
“因为他想让我们的剑上战场,”阿尔夫布兰德插嘴道,弯下腰捡起他的刀。
“是的。”戈弗雷证实道。“我需要你。”
“我们不能为你赢得这场战斗,”阿尔夫莫德宣布,“我们也不能让我们的同类走上战场。宋朝已经从南方消失了。我们在这里几乎保护不了它。”
“不,”戈弗雷表示赞同,“但屠龙者和刀锋歌手的出现,或许能起到扭转风向的作用。”
阿尔夫布兰德转动手中的刀,看着血淋淋的刀刃。“我已经有一千年没有拔出我的剑了。”他说。“我现在还不想这样做。”
“利害关系太大了,”戈弗雷争辩道。
“我们做了我们该做的,”alfbrand反驳道。“我们已经打过仗了。”
“还有一场战斗。你一直都知道。”
“表哥,”阿尔夫莫德看到阿尔夫布兰德沉思的脸,马上说,把一只手放在他亲戚的胳膊上。“这件事现在还不能决定。我们不要再谈这个了。”阿尔夫布兰德微微点了点头,坐下来继续研究兔子。
晚上,当大多数精灵都睡着了,阿尔夫布兰德在洞穴的走廊里走动。他来到一个放着无数弓杆和箭的房间。它还有许多用于狩猎野猪的带刺长矛,还有一些华丽的盔甲陈列在那里。蜘蛛网表明后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被使用过。阿尔夫布兰德走到一个靠墙立着的大箱子前,打开了它。里面主要是织物。亚麻衬衫,羊毛绒布,还有几件皮衣。阿尔夫布兰德在他们的身下挖出一把剑。它的鞍子是蓝色的;剑柄上刻有符文,就像他的堂兄和戈弗雷所使用的剑一样。
他没有拔出剑来,而是把它护在鞘里。他摆出武士的姿势,向前刺剑,然后收回剑。起初他动作缓慢,但随着他开始做更复杂的动作,手脚步调一致,他的速度加快了。他剑术的表演越来越快,直到额头上满是汗水。他行动优雅,即使在精灵族中也颇具传奇色彩,但他从不让剑离开剑鞘;他也许是一个吟游诗人,但他的剑在这个夜晚是安静的。
门口传来一个声音。一个女人站在那里,穿着村里所有人都穿的简单衣服。她在镶嵌在墙上的水晶的昏暗光线中微笑着,对他说话。
他停止了动作,放下了剑。带着疲惫的表情,他回答了一句,然后把剑藏回了箱子里。
当他转过身来面对她时,她穿过房间,抚摸着他的脸颊,仍然带着悲伤的微笑。他们又交换了几句话,直到他砰地关上箱子,他们离开了武器库。
第二天,阿尔夫莫德跟着戈弗雷出了村。这是愉快的一天;太阳提供热量,树木提供阴凉。精灵把水和食物递给旅行者。“欢迎你多待一会儿。”
“一个诱人的提议,”戈弗雷承认,“所以我必须拒绝。在这片森林里,时间总能从我指间溜走。”
“随你便。那样的话,我祝你一路顺风。”
“阿尔夫莫德——你表弟会打仗吗?”
小精灵深吸了一口气。“你对阿尔弗布兰德要求太高了。戈弗雷,你从未像我们一样与敌人对峙过。我不怕死,但我怕他。”
“我知道,但我还是要问。”
“我想我表弟会的。在他心里,他知道的和我一样。有些战斗似乎永远不会结束。”
“至少我们可以时不时地得到喘息。”戈弗雷苦笑着想道。
“如果没有别的事,我也会去的。”
“我知道。”戈弗雷点点头。
“时机成熟时再发出信号。”
“当麻雀歌唱,狼嗥叫的时候。”戈弗雷苦笑着说。他们握着手。
“明天见。”
“在那之前。”
这对古怪的夫妻离哈里克没走多远,就开始争吵起来。
“你为什么只带水?”达米恩的声音很愤怒。
“这对奥斯特的树木来说已经足够好了,对我们来说也足够好了。”这句话是咬紧牙关说出来的。
“酒。的精神。啤酒。即使是你们这些苔藓虫称之为蜂蜜酒的蜂蜜水也足够了。你可以选择这些可能性中的任何一个!”
“如果你这么关心我们的补给,你为什么不带呢?”
达米恩抓住身边的剑柄。“我做了!我完成了我的部分。”
“那你为什么不把它塞进嘴里呢?”
“滑稽。如果你不能缓解我疼痛的头——你是一个女祭司——至少让我听到你刺耳的声音吧。”他把手放在额头上。
“是你提出来的!”再说,哪个傻瓜会在出发前一晚去喝酒呢?”
“我不知道我要去旅行,是不是?”没有人警告过我要去阿达里克。”他反驳道。
贡沃尔公司停止了。“如果你在这次旅行中这么不明智,也许你应该回到哈里克。我可以很容易地走自己的路。”
他继续往前走。“不,我们继续。”
“为什么?”她一动不动。“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他回头看了看。“我发过誓要护送你安全到达米丹哈尔,蒙特莫的达米恩信守诺言。”他把头朝路上一甩。“来吧。”
她开始挪动身子,怀疑地盯着他。“有些事情不对劲。”
“你嗅出来了,是吗?”我还以为奥斯特喜欢猎鹿,不喜欢猎猎犬呢。”
“你不妨告诉我。”
他清了清嗓子,举起一只手挡住来自东方的刺眼阳光。“唯一的问题是我的头很痛,你说的话只会让情况更糟。”
她加快脚步想赶上他。“那么,快点!”到米丹哈尔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照你这样走,我们得花两个月的时间!”
“用匕首代替舌头。”他嘟囔着,加快脚步赶上来。琇書蛧
“我们应该在这儿过夜,”贡沃尔建议道。
“天还亮着呢,”达米恩边回答边往前走。
“因为我们快到夏至了。”贡沃尔反驳道。“天不会黑下来,但我们还是会累的。”
“现在还不到晚上,”达米恩争辩道。“我们再聊一会儿吧。”
她看了他一眼。“考虑到今天早上你拖拖拉拉的,你精力还挺充沛的。”
“就像你说的,离米丹哈尔还有很多天。我们走的路越多,所需的时间就越短。”
“你希望我们能找到一家酒馆。”
“你的话里有刺,我不喜欢。”他继续往前走,眼睛盯着前方。
“它们也有道理。你就像一头贪吃栗子的猪。”
他突然停住脚步,看着她。“你是在叫我猪吗?”
“只有你的行为,达米恩大人。”这称呼说得很不敬。“大人,您还记得我的名字吗?”
他回头看了一眼路。“当然。”他嘟囔着,向前走了几步。
“他们给了我一个神志不清的醉汉来保护我,”贡沃尔恼怒地说。
“我没有糊涂!”达米恩咆哮着,回头看了看。“你要来吗?”
“没有。我累了,现在想睡觉,明天我们可以早点出发。”
“起得真早,”前骑士惊叫道,“天哪!”
“因此,我要在这里找个地方睡觉。”贡沃尔离开大路,走进了邻近的森林。“不用我,你们可以继续。”
达米恩看着他的孩子离开了他。他悄悄地诅咒了一声,跟在后面。
尽管达米恩有强烈的愿望,但他们在南行的过程中并没有遇到任何酒馆或客栈。这条路穿过森林,没有经过任何村庄。有时,他们会偏离小径,到树林里去觅食;这主要是由贡沃尔完成的,她的绿袍知识使她非常适合这项任务。达米恩跟在她后面,咒骂着树根,这让他绊了一跤。
“我不会听这样的语言,”贡沃尔在他们再次上路时宣称。十天过去了,双方频繁的口头交锋,随后是长时间的沉默。
“七和八!”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你又来了!”你以如此粗俗的理由使用神圣的语言,人们怎么能把你的誓言视为神圣呢?”
“誓言和诅咒,这两个词都适用于任何一种原因,”达米安争辩道,“不管我是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发誓,那是我的事。”
“我猜你对诸神的漠视是意料之中的。”贡沃尔喃喃道。
“我一直尊敬诸神,”他为自己辩护,
“哈,我听说不是这样的。”
他伸手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拉过来面对自己。“这是什么意思?”
“放手!”她挣脱了他的手。
他脸红了。“有人敢玷污蒙默的达米恩的荣誉吗?”
她毫不畏缩地回望他的目光。“你告诉我。我听说蒙特的达米恩是个背叛者。我听说他是圣堂骑士,但被高等教父羞辱了。难道这些都不是真的吗?”
他怒不可遏,双拳紧攥,盯着面前的绿袍。“我没有违背誓言,”他最后宣布。“不是这样的。没有直接。”他的声音越来越弱,他的愤怒也越来越弱。
“其余的呢?”你被剥夺了军衔,你的剑断了?”
他把剑柄握在身边。“也许吧。”他喃喃地说。
她的表情变得难以置信。“这是同一把剑吗?”你唯一的武器是一把破剑吗?”
“它没有坏,”他为自己辩护,“只是——重新锻造后变得脆弱。”
“那我就放心了!”她恼怒地伸出双臂。“这样它就能撑过一次,不会再断了!”只要我们只被一个强盗袭击,我们就安全了。感谢上帝,它们不会成群结队地到处游荡!”
“安静!他咬着牙对她说,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拖到路边。
“我告诉过你不要碰我!”
他无视她的反对,用另一只手捂住她的嘴,把她拉到一丛树后面。“安静,”他嘶嘶地说,放开她的胳膊,指着路。一群弓箭手从树林里的小道上出现了。从他们的衣服看,他们显然是维德雷维人,每人都装备了一把弓和一个箭袋。他们有说有笑,同时仍然保持着快速的步伐,向南移动。
一旦他们离开视线,隐藏的一对放松了。贡沃尔突然做了个动作,抓住达米恩的手,把它从嘴里抽了出来。“谢谢你,我不是一个应该保持沉默的孩子。”
“几分钟前不是这样的,”达米安反驳道。
“为什么隐藏?这些人看起来都是普通人。强盗不会沿着国王大道走。”
“他们也不是商人或农民,”达米安指出,“他们只带着武器。他们是战士,他们要去南方。我猜,他们在阿达里克的战争中嗅到了机会。”
“即便如此,也没有理由认为他们会对我们怀有敌意。”
“你把一个男人变成了战士,战争就会在他的脑海里,即使在和平时期,”达米安喃喃自语。“我知道。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战士中度过的。”
“就是因为这个,你才这么快就跟别人吵架吗?”她神色大胆地问道。
“不,那只是家里的脾气,”达米恩反驳道,突然狂笑起来。他的欢笑开始得快,结束得也快。“我们走吧。我们是在浪费时间。”
他们继续向南行军。
一天晚上,在他们旅行了将近两个星期后,他们看到远处篝火摇曳的灯光。
“我们应该去森林里,”达米恩说,“睡在那里,让这些人走在我们前面。”
“或者我们可以看看他们是不是友好的人,”贡沃尔建议。“我们不必认为遇到的每个人都是我们的敌人。”
“你不必那样想,因为我是为你而做的,”达米恩争辩道。
“达米恩大人,如果我去米丹哈尔的整个旅程都必须和你在一起,我会疯掉的。”
他皱起了眉头。“好吧。”过了一会儿,他承认道。“在这儿等着。”
她看着他蹑手蹑脚地走上前去。他在哈里克时经常出现的那种磕磕绊绊的行为或摇摇晃晃的动作已经看不见了;达米安带着一个经验丰富的夜袭者的潜行,悄悄地移动,直到黑暗将他从她的视线中笼罩。
贡沃尔靠在一棵树上,等待着。她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盒子,打开盖子。里面有许多种子,被整齐地用木块分开的泥土堆着。他们被认为处于休眠状态,等待时机到来时被水唤醒。它们将成为米丹哈尔大庙花园的福音,为诺恩们提供原本稀缺的治疗草药。
“很安全。”一个声音在她身边轻声说道。
贡沃尔砰的一声盖上盖子,她猛地一跳。“我不是你要偷偷接近的人!”
“我的歉意。”达米恩听起来并不是特别真诚。“他们是一群简单的商人。我看他们不会对我们造成什么伤害。”
“我们过去吧,”贡沃尔建议道。她向小营地走去,达米安躲在她身后。
即使在偏远人烟稀少的维德雷维,国王大道上也经常有游客,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条路已经成为连接阿达尔梅拉克主要城市的道路的名称。沿途偶尔的空地上,到处都是天然的露营地。每一群正在休息的旅行者都会砍下树枝当柴火,他们的牲畜也会在地上吃草;就这样,多年来,空地面积慢慢增加。不可避免的是,不同的地区有时会遭受灾难,通常是战争。由此导致的贸易和旅行的减少将使森林慢慢地重新占领空地,直到和平恢复,商人也会随之而来;游客数量的增加将开启新的循环。
在这个特殊的营地,两辆车停在一边,他们的货物用粗糙的皮革罩保护着。牲口在附近吃草,大约有十个人围着一堆火坐成一圈。从祖父到父亲和儿子,每一代人似乎都在场,还有母亲、妻子和女儿。他们都没有携带武器,腰带上的刀也不算在内。
“愿奥斯特的和平降临到你们所有人身上。”贡沃尔喊道。“即使是晚上,她的眼睛在休息。”
旅客们都转过身来看着她,有几个人惊恐万分;当他们看到一个穿着绿色长袍的女人时,他们放松了下来。“女猎手保佑你,修女。”其中一个男人喊道。“来,和我们一起生火。”
“谢谢你,我的同伴和我,”她回答道,做了个手势,示意穿着深色皮衣的达米恩走上前来。他的出现使人们在火堆周围交换了几次目光,但没有人说话,人们给女祭司和她的保护人腾出地方来坐在围圈里。
“什么风把绿色的妹妹吹来了?”一位面容慈祥的老妇人问道。她已经把面包捞出来掰开,分给新来的每个人一半。
贡沃尔解释说:“我正在前往米达哈尔的朝圣之旅。”
“如果他们认为哈特的姐妹需要保护,那真是糟糕的时候,”有人评论道。
“我在自己的朝圣之路上,”达米恩喃喃道,“喂,你身上不会刚好有一滴麦酒吧?”或者我敢指望喝点酒吗?”
“对不起,朋友。”“前几天我们喝了最后一杯。”达米安听到了像受伤动物的声音。
其中一个孩子,一个小男孩,用达米恩的剑柄偷了东西。前骑士反应迅速,一巴掌把男孩的手打开。“不许碰。”
男孩毫不掩饰地盯着达米恩。“你是战士吗?”
“不,我是个裁缝。快走吧,孩子。”他开始把面包塞进嘴里。
“过来,小伙子,别打扰他。他一定是累了,”男孩的母亲责备道。
“那你为什么带着剑呢?”
“我的缝衣针。”
“你用它杀过人吗?”
“不,”达米恩隔着嚼着的面包回答。
“这不是剑的用途吗?”
“这不是用来杀人的。”这位前骑士一边咽下食物,一边回答。“这是为了保护。”
“有时候为了保护别人,你不需要杀死一个人吗?”其中一个男人问。
“这绝不是我作为保护者的命运,”达米恩只是说,“你有水吗?”我好渴。”有人递给他一张皮囊,他贪婪地喝了下去。
“你们这些好人要去哪里?”贡沃尔问道。
“去特里哈夫。”年纪最大的一个说。“我和我的儿子们通常会去西尔弗里萨,卖皮草换银子,但由于战争,我们不敢走那条路。”
“我们希望trehaf会有岛民船只,乐意购买我们的皮草。”
“我明白了,把家人也带来了。”贡沃尔指出,
“哈里克太冷了,我的骨头受不了。”老妇人说。“我哥哥的孩子们已经在特里哈夫了,他们答应收留我们。”
“哈里克的生意不太好。”传来一声感叹。“它一直都太靠北,太偏远。海水和大海是商人发财的地方,记住我的话。”
“欢迎你加入我们,”老人说。“至少在特里哈夫和米达哈尔之间的道路分叉之前。”
“我不认为——”前圣殿骑士开始说。
达米恩被贡沃尔打断了。“我们很乐意。”
他对她皱了皱眉头;在闪烁的火光中,她似乎没有注意到。“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退休了,”达米恩带着酸溜溜的心情宣布。“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你为什么没有盔甲?”男孩问。
“七和八!”
“注意你的话。”
他们又跟着商人一家走了几天,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护林人向西,向特里哈夫和大海走去;两人向东,向着阿达里克和战争前进。他们在交换祝福和小礼物(主要是食物)的情况下分开。达米恩保持沉默,一只手放在剑柄上,另一只手放在腰带上;最后,他只是开始走路,并强迫贡沃尔结束告别,跟在他后面。
摆脱了拉车的牛的缓慢步伐,他们在这片风景中更快地移动。随着他们的前进,周围的森林越来越稀疏;最终,它完全停止了。
“我们已经到达阿达里克了。”达米安平静地告诉贡沃尔。
“你怎么能肯定地说?”
“这些田地没有播种。我敢打赌,周围没有男人播种,因为他们在打仗。我们现在是在以撒王国。”
“嗯,林巫人也好,龙人也好,我想他们都尊敬穿长袍的女人。”
“哈玛拉住我!有我在你身边是你的幸运。”
“达米恩大人。”她责备地说。“注意你说话的方式。”
“士兵们唯一尊重的就是这个。”他的手放在剑柄上,神气活现地握着剑。
“你看事情太悲观了,”贡沃尔争辩道。“每丛灌木都可能结一颗烂浆果,但我敢打赌,他们大多数都是善良、诚实的人。”
“我不关心善良、诚实的人。”他居高临下地说了最后几句话。“一个烂浆果就能给我们带来很多麻烦。”
“我还以为你是个强大的战士呢。”贡沃尔讥讽地笑了笑。“圣殿骑士不应该是所有领域里最凶猛的战士吗?”
“我不再是圣殿骑士了,”达米恩喃喃自语,加快步伐进入伊萨恩统治的土地。
在阿达里克的第一天早晨,达米恩醒来发现自己孤身一人。他花了一段时间才注意到这一点。他伸了伸懒腰,揉了揉眼睛,贪婪地喝着眼睛里的水。他站起来朝冈沃尔的铺盖看了一眼,才发现它是空的。他站了一会儿,脸上带着明显的困惑;他用一只脚戳空铺盖。只有织物和下面的泥土与他的运动相符。
他弯下腰准备战斗,交叉着手去抓剑柄;他的眼睛扫视着他们露营地周围灌木丛。“如果这是精灵人耍的什么把戏——如果你带走了我的同伴,你要知道,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精良的钢材。”他大声喊道,但声音不是太大。
身后传来一阵沙沙声,他转过身,剑离鞘只有几英寸。灌木丛的叶子散开了,一个绿色的身影穿过来。达米恩放松了他紧张的身体,因为他看到了贡沃尔;她惊讶地盯着他。“你在和谁战斗?”
“你走了。”他嘟囔着,让宝剑滑入剑鞘。“我还以为有人把你抓走了呢。”
“我只是在收集一些坚果和浆果。”她手里拿着她扎成一捆的布。“你早上睡得那么晚,不可能醒来。”
“士兵的习惯。你要学会尽快、尽可能多地睡觉。”
“这么说,你至少保留了你当兵时的一个习惯,"她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尖锐地说。
“这听起来像是一种含蓄的侮辱。”
“我接下来的话会更清楚。你要么继续握剑,要么勒紧腰带,要么把手藏在背后。”
“奇怪的观察,”达米安喃喃自语,拿起他的斗篷,作为他的铺盖。
“你的手在发抖。你渴了吗?”
“我就是喜欢拉着我的腰带。”他突然生气地喊道。“别瞎看,你这该死的袍子!”
“手一抖,剑就断了。”贡沃尔嘲讽地说。“你怎么能自称勇士呢?”
“好像一个该死的女祭司会知道这些似的!”
“我不是毫无防备!她抽出腰间的匕首,反驳道。
本能的反应,达米恩抓住她的手腕,弯曲它,使她的刀掉下来,痛苦地尖叫。“小心。”他咆哮着,放开了手。“你要拔出剑来对付一个人,你最好准备好用它来对付他。”
“你这畜生,”她皱着眉头说,拿起匕首。“你比你应该保护我的强盗好不了多少。”
他发出刺耳的笑声。“相信我,我杀死的人比你见过的任何强盗都要多。”
“我记得你说过你那把易碎的剑从来没有杀过人。”她指出来。
“这是一把神圣的剑,在圣殿里使用是神圣的。”他冷笑着对她说。“在我宣誓成为圣堂骑士后,我从未杀过人,除了……”
“除了?给我讲讲你的丰功伟绩吧,伟大的勇士。”
他皱着眉头,拿起自己的东西。“我们在浪费时间。”他没有再等,就沿原路返回。盯着达米恩的背影,贡沃尔最终以他为榜样;他们开始向东移动,彼此保持距离。
从森林到农田带来了另一个变化;这对旅行者开始在旅途中参观村庄。它们都不在国王大道附近,因为这条路的唯一目的就是连接各大城市,但他们看到远处升起的炊烟表明了人们的家庭和壁炉。在几天的旅行之后,他们不可避免地经过了一家为疲惫的旅行者提供食物和住所的客栈。
“我们应该停下来过夜,”达米恩宣布。
“太阳还没有下山,”贡沃尔指出,“我们可以轻松地再走一个小时。”
“既然有床,为什么要睡在地上?”
“过去三周都不是问题。”
“我们可以吃一顿热饭。睡吧,不要让根在背后戳我们,”达米恩用一种诱惑的语气说。
“这种舒适变成了一种拐杖,”女祭司不太确信地回答。
“你可以和我以外的人交谈。”
贡沃尔呼出。“如果能让你安静下来,好吧。但是我有硬币钱包,我可以决定我们把它花在什么地方。”她拍了拍挂在腰带上的小包。“食物和床铺,仅此而已。我们喝水,”她尖锐地告诉他。
“如你所愿,”达米恩同意了,听起来很温顺。
他们走进公共休息室,发现里面基本是空的。几个男人分散地坐在桌子周围,喝酒,聊天,玩骰子。从他们的装束看,他们是附近村庄的农民;没有人像贡沃尔和达米恩那样有长途旅行的标志。
“愿上帝保佑你,修女,还有你的同伴。你要什么?酒馆老板问。
“给我们俩一顿饭,还有一张简单的床过夜。”她回答。
“当然。你们每人给一个银圆,我可以让我的孩子去打水洗澡。不会多花你一点钱的,”店主说。
达米恩轻蔑地挥了挥手。“前几个月我洗过澡。”
贡沃尔看了他一眼。“我很感激,好主人。”她从钱包里掏出两枚银币。
“一点也不麻烦。你们自己找个地方坐下,一碗炖菜马上就会送上来。”
“请给我点水喝,”贡沃尔很快补充道。达米恩看了看别处。
“当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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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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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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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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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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