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末世大佬重生七零年代养崽崽>第34章 林玫瑰
  看着程娉淼红彤彤的脸颊李炎懿忍不住想要逗逗她:“怎么样,满意你看到的么?”

  “满意,满你个大头鬼啊!”程娉淼不知不觉说漏了嘴,气得骂了李炎懿一句。

  “满意就好。”李炎懿装作没听到后半句,神色怡然的回答道。

  说完就转身出去洗漱了,听着门外的流水声,程娉淼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好一会儿自己的脸才恢复正常。

  趁着李炎懿去洗漱,程娉淼也麻溜的换上了保守的睡衣。

  等李炎懿洗漱回来,发现李炎懿上身就穿了一个军绿色的背心,露出了胳膊上流利的线条,窄窄的背心儿穿在李炎懿身上更显得他的窄背劲腰,仿佛能透过那背心看到他的腹肌。

  这比没穿衣服还诱惑人啊,程娉淼心里想着,眼睛也忍不住往李炎懿身上瞄,李炎懿见状还特意在程娉淼面前晃了几圈。

  “······我去洗漱了。”程娉淼不好意思的说着,然后迅速的冲向屋外,留下笑得一脸开心的李炎懿。

  睡觉的时候程娉淼照样把被铺的远远的,体会到搂着媳妇儿睡觉的好处的李炎懿,已经不满足这么远距离的两人了。

  所以到了半夜,某人就偷偷的移到程娉淼那边了,他没有钻进程娉淼的被窝反而轻轻地把程娉淼抱到了自己的被窝里,这样明天也好解释。

  不怪他,是媳妇儿自己跑到他被窝里的,嗯,就是这样。李炎懿满足的抱着香香软软的媳妇儿睡着了。不知道媳妇儿身上抹了什么东西,香香的真好闻。

  有了媳妇儿的李炎懿心里十分满足,再也不想跟没媳妇儿的人说话了,也不知道谁当初心心念念的想离婚来着。

  经过了两个多月安稳日子的程娉淼,睡觉已经没有之前的警惕心了,也不知道是李炎懿在身边的关系,她睡得格外安稳,全然不知道某人已经过分的把她搂在了怀里。

  第二日一早程娉淼醒来发现自己竟然又跑到了李炎懿的怀中,作势就想给李炎懿一拳头,但是看了看这不是自己被窝,难道是自己睡觉的时候不老实?自己跑过来了?不对啊自己睡觉一贯是很老实的啊,怎么李炎懿一回来就不老实了呢!m.χIùmЬ.CǒM

  搞不懂的程娉淼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正纠结着呢,李炎懿醒了。

  “早啊,媳妇儿,你昨晚睡着睡着就跑到我被窝里来了,我也不好意把你往外推,你枕着我的胳膊枕了一宿,我的胳膊都麻了,你能给我揉揉么?”李炎懿得了便宜还卖乖,假装可怜兮兮的说道。

  “不能!你自己揉!”程娉淼恶狠狠地说道,说完就起床了,不搭理那个假惺惺的某人。

  李炎懿失笑,过了一会儿也自己起床了。

  早餐是张桂芝做的,玉米糊糊粥,加煮鸡蛋还有咸菜疙瘩再加上昨天剩的小酥肉,吃完饭就到了该上工的日子了,虽然地里现在活也不多,但再过一个月就到了麦子该收获的季节了。

  在东北,麦子一年只种一茬,四月份之前种八月份左右收,现在已经是七月初旬了。而玉米水稻则是十月份左右收割,都是一年一茬,所以在东北活儿还是比较少的。

  李炎懿没有让张桂芝和程娉淼去上工自己扛着扁担去给稻田浇水去了,张桂芝在家呆着没事儿就要上山去采蘑菇,程娉淼由于要给李炎懿做衣服就没有去,小炎瑞倒是跟着去了,也不知道是去玩还是去帮忙捡蘑菇的。

  等来年开春,程娉淼他们就打算给小炎瑞送到小学去读书了,所以现在这就几个月也没有多管李炎瑞,想玩就玩,男孩就应该活活泼泼的,但程娉淼也没有放松李炎瑞的学习,每天都会教李炎瑞识字和算术。李炎瑞也很聪明认学,对此程娉淼表示很欣慰。

  一上午的时间李炎懿就把一天的活给干完了,正准备要回家呢,被一个漂亮的女人堵住了。

  “哎呀,我的脚好疼,好像是崴了,李同志,你能扶我一下么?”说着就故作清纯的看了李炎懿一眼。

  这个女人给李炎懿的感觉很奇怪,明明是妩媚型的长相,却要装作天真无邪的样子,而且眼神很不单纯,有一种老黄瓜漆绿漆的感觉。

  李炎懿回都没有回她,绕过她走了,留着她在原地无措的坐着,直到好一会儿,李炎懿都走没影了。

  林玫瑰才起身,狠狠的跺了跺脚,不甘的说道:“李炎懿,这辈子我一定要得到你!”

  没错林玫瑰就是上次错过了祖国山河一片红邮票的那个女人,也是新来的知青,她长得美丽,刚来就引得沈知华和一个男知青争得头破血流,但她一个都看不上,她看上的是在部队当兵的李炎懿。

  不是看上了他的帅气,也不是在乎他一个月五十块钱的津贴,而是看上了他的未来,要知道李炎懿之可是成为了富甲一方的商人。

  对,林玫瑰是重生回来的,前世她和王晓敏争夺沈知华,以为沈知华是个可造之才,确实等恢复高考之后,沈知华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大学,她也嫁给了沈知华过上了城里人的日子。

  她原来的家庭对她并不看重,家里好几个女儿就一个男孩儿,女儿就是拿来卖彩礼的,她不愿意嫁给糟老头子,才趁父母不注意,偷偷报名下了乡。遇到了人模狗样的沈知华,没想到嫁给了他之后才是噩梦的开始,婆婆刻薄不说,她由于自身不聪明加上家里不重视只读了高小,没有考上大学,所以也就没有工作,在家伺候公婆和丈夫。

  谁知沈知华在结婚以后竟然染上了酗酒的恶习,隔三差五还家暴她。最过分的是竟然趁着她怀孕的时候和王晓敏又勾搭上了。

  她一气之下和沈知华争执了起来,不小心撞到了桌角,孩子也没了,还落得了一个不孕不育的下场。

  后来更是被沈知华休了,自己过上了给别人打扫卫生的晚年凄苦的日子。

  当她路过一个餐馆时,发现电视上正播着一个采访,当年另一个离婚知青的丈夫李炎懿竟然当上了首富,而且跟程娉淼离婚之后他终身没有再娶。

  看着人到中年仍然意气风发的李炎懿,林玫瑰站在原地久久不能动弹,就这样她一不小心被车撞到了,再一睁眼她竟然回到了刚下乡的时候。

  这一定是上天给她的机会,她一定要好好把握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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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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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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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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