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鹿身材魁梧,行走时昂首阔步,长得像马一样英俊,体型仅次于驼鹿,妥妥的大型鹿科动物。
刚才从旁边林间飞跑过去的马鹿,头上有着树杈状的角,明显是只雄鹿,体重三百斤往上。
而狼獾不过五十斤左右。
这体型和重量都有着巨大的悬殊。
在吕律的认知中,狼獾是马鹿的天敌之一,但往往捕猎的是战力更弱的雌性马鹿或是幼崽,像这样直接捕猎雄鹿的情况并不多见。
别看马鹿是食草动物,它的战斗力还是非常强悍的。
对于雄性马鹿来说,浑身上下的重头戏都在头上。
一岁大的雄鹿,头上开始树杈形状的长角,每长大一岁,就会增加一个叉,当长到八岁的时候,就不会再长了。
也就是说,成年的雄性马鹿,会长出八个叉的鹿角,正因如此,驼鹿又被叫做八叉鹿。
别看马鹿的角颇有点仙风道骨的味道,但每年繁殖季节过后,都会自己脱落,第二年重新长出来,刚长出来的鹿角,表面覆盖着一层绒毛,看上去软软的,这个时候就能割取鹿茸,长到一定时候,绒毛脱落,鹿角变硬。
这个时候,马鹿就开始了对自己这套武器的打磨了。
它们会利用树干打磨鹿角,或是与同伴相互角力,让鹿角表层的绒毛尽快脱落,露出坚硬的鹿角来。
它的战斗力,不仅仅是鹿角,还有非常厉害的前脚踢,吕律上辈子在收山货的时候,就见到有人捕猎马鹿,被马鹿一蹄子踢断腿的例子,威力非同一般。
葛家田徒手抓马鹿,差点没让马鹿给弄废,也是个很好的列子。
在看到马鹿突然从林间蹿出来,又拐道逃窜的时候,那么近的距离,不用吕律发出指令,元宝它们第一时间就追了出去。
马鹿可是好东西,五人也是立马跟着就追。
元宝它们几条狗子的吠叫声,就是最好的指引,朝着叫声传来的方向跑就行。
马鹿奔跑能力、耐力都非常了得,但毕竟脖子上还挂着一只狼獾,正在遭受攻击,根本就没跑出多远,就被元宝它们给追上。
五人追了不过四五分钟,就在林间雪地上看到被六条狗子围着还在疯狂缠斗的马鹿和狼獾。
看到这种情况,吕律都不知道该说啥。
马鹿是跑不掉的无奈,只能殊死一搏。
处于猎杀地位的狼獾居然在被元宝它们围困的情况下,依旧不肯放下马鹿逃跑。
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似乎是没有见过这等怪异的情况,元宝它们并没有立刻参战,只是在一旁快速游走,冲着站成一团的马鹿和狗獾狂叫着。
当然,狂躁地纵跳搏斗中,它们也不太好近身。
等靠得近一些,赵永柯抬起枪就准备打,被吕律压了下来:“它们跑不了,咱们看看吧,五十斤的狼獾,猎捕三百多斤重的雄性马鹿,这样的情况很难遇到,多看看,也多些了解。”
听到吕律这么说,同样抬起枪的梁康波、张韶峰和陈秀清,都把枪放了下来。
雪地上,马鹿疯狂地蹿跳着,一次次奋蹄而起,试图借着下坠的力道,将抱在脖子上的狼獾给抖落下来。
可狼獾不是省事的玩意,那长足有十厘米的锋利爪子死死地抱着马鹿,嘴巴更是死死地咬着马鹿脖子,任凭马鹿如何折腾,就是不肯松口。
似乎是意识到这个法子对狼獾作用不大,马鹿也立刻换了法子,走到一棵桦树旁边,使劲甩动脑袋,将牛皮糖似的抱着它脖子撕咬的狼獾,狠狠地砸在桦树树干上。
这一下子,狼獾被砸了个正着。
砸第一次,狼獾没松口,砸第二次,狼獾还是没松口,到第三下的时候,狼獾受不了了,紧紧抓着马鹿的一双后脚耷拉了下来。
紧跟着,马鹿脑袋低下,一双前脚不断交替乱踩。
几人看到,狼獾的尾巴被踩到一下,在马鹿猛力地一拽之下,被扯了下来。
“好厉害!”
张韶峰看得惊讶无比,他也看到马鹿脖子上被咬得破开的洞口,血液不断地流淌下来,在猛烈的攻击中,在雪地上留下斑驳红点:“这只马鹿怕是也活不长了。”
“就因为跑不了,所以殊死一搏,这怕是杀红眼了,挣脱了也不想着跑!”梁康波笑着说道。
就如狼康波所说,马鹿好不容易将狼獾拽下来,在周边还有元宝围困的情况下,完全是一副不管不顾的样子,没有想着跑,而是脑袋一低,用头上的鹿角朝着狼獾一撞,将刚刚从鹿蹄下几下翻滚站起来的狼獾撞得翻了个跟头,紧跟着又是一挑,将狼獾挑得飞了起来。
狼獾落到雪地上,围在周围蠢蠢欲动的黑虎立马冲了出去,想要给狼獾来上一下。
刚才马鹿和狼獾疯狂扭打,乱蹦乱跳的,几条狗子,没找到机会近身,现在分开,终于逮到机会。
就在黑虎咬向狼獾的时候,狼獾反应极快地一拧身子,从雪地上蹿跳起来,反而张口就朝着黑虎扑咬过去,逼得黑虎赶忙往后躲避。
而狼獾也只是把黑虎吓退,转身又朝着冲着马鹿发动偷袭,狠狠在马鹿后腿上捞了一口的黑嘴冲了过去。
马鹿被黑嘴捞了一口,后脚几下踢蹬,将黑嘴甩开,掉头就朝着黑嘴顶撞过去。
黑嘴见状,当然掉头就跳往一旁躲避。
狼獾也是奇葩,没有立刻对马鹿发动攻击,反而将攻击的目标也锁定黑嘴,想要将它逼退得更远。
生命危急,马鹿眼见狼獾出现在自己前面,它几乎是本能地把脑袋一低,用鹿角朝着狼獾就是一下斜挑,再次将狼獾挑得飞了起来。m.xiumb.com
狼獾落地后,在雪地上一滚就又站了起来,像是完全没事儿一样,终于又将目标锁定在马鹿身上,它毫不犹豫地朝着马鹿冲上去,龇着牙在马鹿面前左右跳动,或是围着马鹿转圈,逼得马鹿低着头不停地跟着转,进行防备招架。
也许是血流得太多没了体力,也许是转晕了头,竟是没折腾几下,再次被狼獾逮到机会,蹿跳起来,又成功用四肢爪子抱着马鹿脖子,开始疯狂撕咬。
“这傻大胆,还真是凶残!”
不仅仅是六条狗被无视,就连在一旁观战的五个人,也被狼獾无视,梁康波笑着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它难道就不知道,这里的狗和人,都能轻易要了它的命吗?”
“这就是狼獾凶残的一面,在它这体型的食肉动物中,它是当之无愧的王者,敢跟猞猁抢食物,敢跟狼群抢东西,关键是这玩意,喜欢用尿涂抹在身上,能释放臭味,臭得不得了,好多有能力杀它的动物,都被这气味儿逼得不愿意下口。
而被它抢到的猎物,它也用尿涂抹,别的动物都没法下口,就只能放弃不要,这就是个小霸王,又凶又无赖。”
吕律笑着说道:“它怕是知道这马鹿不行了,已经被当成自己的猎物,而我们和狗子,在它眼中估计就是被当成来抢夺猎物的,它给我的感觉,就是在护食。”
这甚至是敢从棕熊口中夺食的存在。
真的是无所畏惧。
“律哥,这马鹿跟咱们上次打的那只,咋不一样,上次那只是赤褐色,这只怎么是灰棕色?”陈秀清关注重点有点不一样。
“这有啥好奇怪的,换毛了。马鹿会随着季节的改变换毛,夏季的毛赤褐色,比较短,也没有绒毛。但是到了秋末冬初,为了御寒,马鹿就会长出绒毛,毛色就会变成灰棕色。这就跟人到了冬季,冷了加衣服一样。
在初夏,它们在换毛的时候,会不断用身体去摩擦树木,让身上厚厚的毛赶快换掉,所以,在夏季找马鹿的时候,不仅仅是脚印,还有它们在树上磨蹭时留下的毛,也能用来追踪。”
提起马鹿换毛的事儿,吕律顺便给陈秀清上了一课。
不仅仅是陈秀清,张韶峰和梁康波也听得微微点头。
“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多找赵老爹和赵大哥问问,在掐踪找猎物方面,他们是行家!”吕律顺便提点道。
就连吕律自己,这方面的知识都是从赵老爹那里学来的,鄂伦春人那种通过蛛丝马迹就能轻松追寻猎物的能力,向来让吕律佩服,哪怕到现在,在赵团青和赵永柯面前,吕律都还在自觉地保持着谦虚求教的态度。
“那你说,马鹿明明比狼獾跑得更快,为啥还能那么轻易被追上?”陈秀清又好奇地问。
“狼獾爬树也很厉害,它们在发现动物踪迹的时候,会跑到树上守着,在高处的时候,气味扩散不太容易被下边的野物发现,等猎物经过,直接扑下来就咬,这玩意儿还有个名字,飞熊,在树上灵活着呢。
还有一个法子,那就是它会把猎物赶到雪窝子里,陷阱去的野物行动受到限制跑不掉,它们就能轻易咬死。
再说了,狼獾跑起来的速度也不慢。你再看看它那大脚巴掌,在雪地上都不怎么陷,在雪地上跑,那可比马鹿轻松得多。”
动物在猎捕的时候,也是极有技巧的,看似野蛮,但只有见过,才会发现,里面蕴藏着很多生存、猎杀的诀窍。
就连人类,不少猎杀技巧,都是从动物身上学来的。
折腾了数分钟,地上到处是血液和污泥,那只马鹿,终究是不行了,狼獾挂在它脖子上,再次破开一个血洞,血流得更厉害了,体力在快速消失,脚步都变得踉跄起来,最后更是一下子趴在雪地里,站都站不起来。
元宝它们还在围在旁边吠叫着,只有这只狼獾,放掉马鹿,转而绕着马鹿,冲着几条狗子龇牙,但凡有靠近的,立刻冲扑过去,将狗子们逼退。
大概是因为狼獾身上的气味,几条狗子对它的攻击欲望并没有多强烈,最后干脆连叫都懒得叫了,就围在周围。
“没啥看头了!”
吕律抬起枪,扣动扳机,给了冲着元宝龇牙的狼獾一枪,前一秒还凶狠无比的狼獾,下一秒就只剩下四脚抽搐的份了。
听到枪声,几条狗子立刻冲了过去,但到了狼獾旁边,又哼叫一声,绕到一旁,准备冲还没完全咽气准备挣扎着起身的马鹿下口,被吕律出声叫到一旁。
他拔出猎刀,走了过去,在马鹿脖子上补了一刀。
马鹿猛烈的挣扎几下,也跟着一命呜呼。
“这地儿气味太难闻了,帮忙拖到一边处理!”
几人闻言,纷纷上手,将马鹿远远地拖到一旁,然后开始就地剥皮,取鹿鞭、鹿心血和鹿筋等一系列的东西。
“这鹿头给我留着吧,别弄坏了!”吕律叮嘱道。
“这鹿头要了干啥,就一堆骨头!”梁康波有些不解地问。
“我觉得这鹿头挺好看的,准备带回去放着看!”
“有啥好看的,喜欢就拿走呗。”
吕律说着,干脆自己动手,用猎刀,小心地将马鹿脑袋整个给割了下来。
这可是个少见的鹿头啊!
通常情况下,马鹿的角就长了八个叉就不再长了,只有极少数个别,会长到十个叉,而眼下这只马鹿的就是,长得威武霸气,又匀称,漂亮得不得了。
换作平时,估计就是敲碎了喂狗,但这个,吕律却舍不得,拿回去做成个鹿头摆件,碰到有喜欢或是需要的,就冲这稀有度,就能卖个好价钱,甚至不输这一头鹿其它部位的价值。
正所谓“生财有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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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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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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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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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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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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