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第14章 捡虎栈
  很明显,赵团青的乌力楞那边出事儿了。

  吕律拔腿狂奔,心里完全没有多想。

  他一边跑着,一边抬枪朝天,指头连连扣动扳机。

  砰砰砰……

  一声接一声的枪响,在山野间回荡。

  他没有想到,刚从那里出来,就出事儿……

  五条狗没见过大爪子,出于动物间本能的威压,直接炸毛,它们指望不上。

  追风又何尝不是,这种时候也很难骑着返回。

  吕律只能靠双脚跑,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只能靠这枪声,看能不能将大爪子惊退。

  那女人和孩子的惊叫,仿佛像刀一样捅在他心脏上。

  这是吕律最听不得的声音。

  吕律从未觉得自己有多勇猛,他只是一心想着,那是赵团青的儿媳,是赵团青的孙子、孙女。

  他只是在心里,已经把赵团青当成了亲人而已。

  砰砰砰……

  指头搭着的扳机被接连扣动,直到再没子弹射出,吕律才突然惊觉,赶忙从子弹袋中取出一联子弹,装填进去,继续朝前狂奔。

  猛然间,他看到一道斑斓的身影,从林木间窜了出来,迅捷无比地狂冲出来,每一步奔跑就是七八米,一纵之下更是十数米,像一道狂风般,窜进远处林间。

  猛然止步的吕律立马端枪上脸,却完全来不及,只能是朝着还在晃动的枝叶又是接连几枪打出去。

  陈秀清紧跟着跑到,他反应更慢,更是端枪的机会都没有,只是看到了大爪子惊鸿一现,他用有些发抖的声音说道:“律哥,是大爪子,这也太快了!”

  吕律没有说话,只是端着枪,在前方扫视着,过了好一会儿,始终没有任何动静。

  元宝它们早已经跟到吕律身边,呜呜地轻声叫着。

  哪怕再惧怕,吕律往回跑的时候,它们依旧跟了上来。

  吕律瞟了元宝一眼,见它已经恢复常态,知道那大爪子已经跑远,他不由长长松了口气:“走,赶紧过去看看!”

  两人提着枪,朝着赵团青他们所在的河滩跑,在林子中,迎面看到提枪追出来的赵永柯。

  “赵大哥,大爪子跑远了,别追了!”

  吕律一把拉住赵永柯:“这也不是一个人能简单对付的……”

  “这畜生,都不知道啥时候摸过来的……”

  鄂伦春人崇拜虎图腾,即使碰到大爪子,只要不对自己发动攻击,是绝对不会开枪打大爪子的。

  可现在,赵永柯都直接骂大爪子畜生了。

  见赵永柯被稳住,吕律也不去管他,赶忙朝着河滩边跑去,到了那里,他看到赵团青跌坐在地上,满脸痛苦地抱着自己的左边大腿,那匹鄂伦春马不见了踪影;乌娜堪紧紧地护着一双儿女,满脸惊悸。

  “赵老爹,你怎么样?”

  吕律跑到赵团青身边,焦急地问。

  “没事儿,大爪子靠近,我那匹马突然受惊,把我从背上掀下来摔了一下,左边大腿被磕到,只是疼,倒也没有伤到骨头!”

  赵团青吸着冷气,强忍着腿上的疼痛,在吕律的搀扶下站了起来,见他走了两步,确实问题不大。

  吕律扭头看向乌娜堪:“嫂子,没事儿吧?”

  “没……没事儿!”乌娜堪惨白着脸,小声地说。

  吕律稍稍松了口气。

  赵永柯和陈秀清两人紧跟着赶到。

  “阿玛,刚才要不是我发现黑嘴有异常,赶紧开了枪,把大爪子惊走,咱们今天可就遭殃了。”

  赵永柯看着赵团青:“这大爪子,早就盯上我们了。”

  黑嘴,是那条鄂伦春铁包金皮毛的鄂伦春猎犬。

  “怕啥?”赵团青突然吼了起来。

  “我是不怕,但乌娜堪怕,突母哈、依摸线他们怕。”

  赵永柯的声音也跟着大了起来:“咱们两条枪,对付不了大爪子,上次上边来人,你还领着公社的一大群民兵在山里转了几天,也没找到大爪子的影子,十多个人呢,到最后也只能作罢……你老了,不再是年轻时敢跟着大爪子捡老虎剩的人了!”

  听到这话,赵团青身体忍不住颤抖了一下,他猛然回头看着自家儿子,神色很是愤怒。

  但是,当目光落到乌娜堪和孙子、孙女身上时,脸色变了又变,最终缓和下来:“你说的对,我确实老了,都能从马上摔下来,大爪子靠近了也不知道了。确实老了……老了!”

  这句话说出来,似乎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吕律只觉得他似乎一下子苍老了许多。

  在农场跟着赵团青学打猎的时候,晚上唠嗑,吕律听过,赵团青干过捡虎剩这事儿。

  捡虎剩,说白了,就是“虎口夺食”,捡老虎吃剩下的猎物。

  当然,这也不是啥都捡,只捡老虎吃剩下的有价值的猎物残体。

  赵团青胆大,通常捡熊瞎子的残体,因为有熊掌、熊胆。

  吕律还记得当时问过赵团青:“既然那么危险,为什么还去捡?”

  赵团青说:“捡熊瞎子残体,虽然危险,但再危险,也没有杀熊瞎子危险。”

  这是一件非常冒风险的事儿,在大雪封山的时候进行。

  因为只有大雪封山的时候,熊瞎子才会进入洞穴冬眠,长时间饥饿的大爪子才会去掏仓。m.xiumb.com

  费大力气猎杀的食物,在冬季对大爪子而言,可谓弥足珍贵,也正是因此,那样的熊瞎子残肢也会因可能就隐藏着的大爪子而变得危险。

  大爪子喜欢吃回头食,一旦大爪子回头撞上,后果不堪设想。

  大荒里,山深林茂,水草丰茂,野兽众多,山中打猎的人多,打猎的兽也多。

  正是因此,每天都会有受伤的野兽倒在这大荒里,更有许多被吃剩下的野兽残肢。

  经常进山的人,时不时就会遇到这些东西,捡到了带回家,清洗一下,放锅里烀熟,就是一顿难得的野味。

  这就是捡剩!

  在大荒里,捡剩,又叫捡栈。

  栈,本是人们堆积货物的地方。

  山里有不少兽类,在捕到猎物,会把吃不完的兽类残体,用野草、积雪或是枯枝败叶掩盖藏起来,方便饿的时候来吃。这样的地方,就好比人们堆放东西的栈。

  人们就把老虎、狐狸、老鹰等没吃完的东西,习惯性地叫做捡虎栈、狐狸栈、鹰栈等等。

  这其中,自然是捡虎栈最为危险。

  大爪子性子孤傲,通常情况吃完东西后,不藏不盖,也不会像土豹子那样拖树上挂着,看都不看,直接就走。

  赵团青年轻时杀虎,就是在捡虎栈的时候遭遇的回头的大爪子。

  那时候,赵团青可没有政府发放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手中有的只是一把抬牙子。

  这就是种前膛装填的火药枪,近距离杀伤力很大,但对三十多米外的目标威力和进度都小很多,关键是,只有一枪的机会。

  那时候,他看到大爪子,大爪子也已经看见他,一人一虎就这么对峙着。

  赵团青也是第一次碰到大爪子,吓得脑袋都是懵的,一点跑的想法都没有,身体止不住地颤抖,完全不听使唤。

  但也正是这样的对峙,让赵团青有了缓和反应的机会。

  等他看着大爪子一步步靠近的时候,他立马就将挎着的抬牙子取了下来。

  他这里一动,大爪子也立马动了,迎面狂冲过来。

  赵团青自己都不知道是本能还是紧张,扣动了扳机。

  砰地一声枪响后,大爪子应声倒地。

  过来好长时间,才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干掉一头大爪子。

  吕律当时也觉得非常不可思议:懵逼状态打杀一头大爪子,这该是多逆天的运气。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赵团青成了有能力打虎的有名猎手,但只有他自己明白,他不过是走了狗屎运。

  吕律还记得张团青唠嗑时对他的告诫:“在这山里,就连捡剩下的,都得有本事才行,你得好好学啊。”

  赵团青很清楚自己的名头名不副实,也就在那时候开始,他努力的了解着自己遇到的猎物,磨练着自己的本事。

  许是在农场喝酒喝得有些高了的缘故,吕律听到睡下的赵团青的梦呓:“不知道等哪天才能再碰到大爪子,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猎虎……”

  现在突然听到赵永柯提到捡虎栈,吕律一下子想起这件小事儿。

  他开始在想,赵团青为啥一直在这山里,为啥明明知道有大爪子,依然循着大爪子往深山里跑。

  吕律估计,这很有可能就是赵团青的一個心结。

  有了好本事儿,却找不到大爪子。

  这其中的意味难以言表。

  这只是他的猜测!

  吕律看着赵团青,试探性地问道:“赵老爹,你该不会是一直想着要杀大爪子,才坚持留在山里的吧?为了真正成就你猎虎的名号?”

  鄂伦春人,绝大部分都已经定居,大部分人也只有在进山打猎的时候,才会邀约上几个猎手,在山里呆上一段时间,很少像赵团青这样,政府工作人员都下来劝说数次了还不肯出去的。

  除了他确实热爱这片大片森林,但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这个。

  听吕律这么一说,赵团青又是一怔。

  看他那神情,吕律就知道自己说对了。

  猎虎,那是最厉害的猎人的称号。

  “大爪子太少了,又已经不允许打杀,像这样伤了好几条人命,得到允许,可以被猎杀的大爪子,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后的机会。

  我是有这想法,可我想得更多的是,这山本就已经没几个乌力楞了,来了这大爪子,人会更少,这还是我们的山?”

  赵团青这句话,等同于承认了,但却有着更深层次的念头,是对这山野的眷恋。

  虽是鄂伦春人,但赵团青也已经有不小的转变,不再去想着把大爪子当成山神爷,在这几十年间,他受到的影响不小。

  “赵老爹,这也不是猎虎的时节啊,现在林木茂密,虎踪难寻,而且一个人很难对付,人多了,或是带上猎狗,稍微有点响动,大爪子也必然逃脱。现在还不是杀它的时候,得到冬季才行!”

  人手不足,猎狗还小,环境条件也不适合,掐踪都困难,更别说猎杀了。

  “跟我出山吧,好好教教我,到时候,我帮你!”

  吕律认真地看着赵团青说道。

  他现在有很大理由相信,赵团青上辈子,很有可能就是因为想着猎虎这事儿而永远地留在山里。

  那头已经把人纳入食物链到处伤人的大爪子不该留,赵团青也不该是这样的结局。

  赵团青犹豫了一会儿,看看吕律,又看看自己的孙子、孙女,最终点点头:“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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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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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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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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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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