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玉和吕律一起吃饱后,又用袋子装了几个馒头放猎囊里装着,然后依依不舍地看着吕律骑着追风,领了元宝娘四个上了山脊,快步走远,直到看不见了,她自己才扛着锄头、铲子去了地里。
外山野物不多,那就进入深山范围,见到啥觉得比较有价值的,能搞就搞。
反正是为了赚钱,吕律的想法很简单:随遇。
现在不一样了,吕律有了追风,外山猎物少,那就进入深山。
他自己也早已经有了好好历练一下的想法。
虽然不是打皮毛的好季节,但山上有价值的还有不少。
现在有了陈秀玉,不能把她落在草甸子一個人呆着,担心她害怕,也确实不安全。
以前靠着双脚走不远,现在对吕律来说,一天往山里深入几十公里,都不是问题。
而且,有了追风就意味着,能搜寻更大范围内的野物,发现踪迹,也能以更快的速度追踪,大大加大获取猎物的可能性。
吕律一路骑马在山林里穿行,不过一小时左右,已经到了深入山里二十多公里的地方。
天气热了,动物都离不开水,尤其是到了中午,有不少动物喜欢到河沟边喝水、乘凉。
当然,也有不少猎物将这样的地方当成狩猎场,对前来饮水的野物进行突袭、猎杀。
沿河而行,碰到野物的几率更大。
很干脆的,吕律在骑着追风到了山里的一条小河边时,直接翻身下马。
他提着半自动,开始顺着河流往上,仔细地搜寻着河边湿地上留下的动物脚印。也注意听着山里野物的叫声和鸟禽的鸣叫。
没想到,搜寻一个小时后,除了一些并不新鲜的痕迹外,一无所获。
整个过程,元宝娘四个一直跟在两侧,甚至都没发出过任何提示的声音。
这让吕律觉得有些奇怪。
这里已经是深山范围了,按理说野物更多才对,即使在外山,搜寻了那么长时间,元宝也早已经有发现了才对。
然而到现在,就连灰狗子、跳猫子、野鸡之类,他都不曾见过。
吕律停下脚步,感觉事情有些蹊跷。
哗……
正疑惑间,突然听到斜对面百数米外的缓坡林木间有枝叶晃动的声音传来,吕律连忙抬头看去,见那地方一棵大树枝头猛烈的摇晃着。
有什么动物从那种地方跃下,体量还不小,不然不会弄出那么大的响动。
元宝也一下子盯着那地方,发出呜呜的叫声。
会爬树的?
猞猁?土豹子?
吕律大概想了下,觉得这两种野物的可能性不小,都是善于爬树的野物,而且也是具有强大猎杀能力的顶级猎食者。
它们也是极其擅长潜伏、轻易不会被发现的野物。
吕律大概明白了,十有八九正是因为这样的野物存在,弄得周边连小动物都没有。甚至连这么近的距离,元宝都没注意到。
要知道,就这点距离,连松鼠这样的小动物都有可能被元宝发现了,因为吕律选择的是逆风而行,这能避免他自己和元宝娘四个散发的气味和发出的声音被被野物发现早早逃窜,也能利用气流,听到前方更远处的声音,早早地发现野物的踪迹。
风向的利用很重要。
精明的猎人,都会有意识地注意这个问题。琇書蛧
吕律谈不上厉害,但也很清楚这种细节的重要性,并一直在努力将这些细节的运用,转化成自己的本能。
然并卵。
吕律看着那已经渐渐归于平静的枝头,非常有理由怀疑,自己已经被猎物先一步发现了。
一时间,吕律有些犹豫,究竟继续顺河搜寻还是另外换个地方。
两样都是不可小觑的猛物。
就以猞猁来说,别看只有二三十公斤,身长不到一米,但这绝对是猫科一族中的另类,行动迅速敏捷,弹跳能力惊人,而且异常凶猛,比它体重大三五倍的食草动物也经常被猎杀,甚至单独的狼也时常惨遭灭杀。
若是土豹子的话,那就更不用说了,是能猎食猞猁的存在。
吕律的犹豫,主要还是担心三条还显得笨笨的狗崽。
对上这两种野物,都太容易被猎杀。
但细细一想,自己一个扛枪的大活人,不论是猞猁还是土豹子估计早就被吓跑,怕个毛线。
太过小心慎重,也不是好事儿,太容易错失机会了。
吕律抱着枪,继续顺河搜寻。
又搜了十数分钟,元宝忽然发出呜呜的叫声,这声音比小动物大得多,按吕律的估计,有很大可能是野猪。
那么长时间没发现猎物,好不容易来一趟,总不能空手而归,打不了值钱的东西,弄点肉也是好的。
抱着这想法,吕律悄悄地朝着元宝发出声音的方向摸了过去。
两三分钟后,他远远地看到在河滩边上翻拱搜食的六只野猪,哼哧哼哧的。
有两只黄毛和一只母猪,剩下的就只有三只猪崽,这是吕律所能看到的,至于后边还有没有,吕律看不到,被河湾处的弯拐给遮住了。
得继续摸近一些探明情况再说。
他领着元宝小心地绕上侧面山坡,准备从高处看看河湾处的具体情况。一直顺着林子摸上去三十多米,从林中缝隙中,已经能完全看到那群野猪。
刚才在河道边看不到的地方,果然还有两只猪崽和一只大炮卵子。
那炮卵子也就三百来斤的样子,在野猪中,只能说是中等点的存在。
吕律倒也不太担心,重新小心地摸到河边,野猪群已经进入射击范围。
他身在河岸的林子边缘,透过稀疏的林木,已经能进行很好的射击,吕律当即停了下来,将元宝娘四个一一按趴在地上,端枪上脸。
只是,在吕律瞄准其中一只黄毛,准备开枪的时候,忽然看到一条敏捷无比的身影突然从林木间蹿了出来,直扑距离最近的一只猪崽。
那速度太快,只是几个纵跃,从河边山坡上蹿下来,直扑离得最近的一只小猪崽。
然而,在它动的时候,母猪也早已经有了惊觉,母猪护崽,第一时间就朝着那身影扑了过去,一个摆头斜撅。
啪!
那身影突然凌空飞起足有三米多高,才“噗通”落地。
直到这时,吕律才真看清楚,那是一只猞猁,也就是常说的老虎崽子。
他一下子就想到之前制造树叶晃动的东西,很有可能就是这只猞猁。
怎么个情况?
猞猁似乎没想到会遭遇野猪的反击。
它看准的这头小野猪在猪群最靠近河滩外缘和林子边沿的地方,还是个猪崽,也有十多斤的样子。
这种情况,连吕律都觉得诧异,有些弄不明白那母猪怎会有这等惊人的反应。
要知道,这只猞猁出来的时候,其它猪崽和黄毛都是转身就逃。
只有这只母猪,像是早已经有所准备一样。
猞猁灵窍无比,居然会被母猪斜撅得飞起老高,怎么都有种上了母猪当的感觉。
吕律一下子眉头就皱了起来。
这还是他认知中的野猪?
猛然间,赵团青老猎人跟他说过的一句话在脑海中回响:都说孤猪毒,但最毒辣的还是母猪。
所谓孤猪,就是四处游荡的大炮卵子。
而赵团青所说的母猪,指的是带着幼小猪崽的母野猪。
当时吕律还有疑问,觉得公猪有着尖长外翻的獠牙,冲撞威猛无匹,獠牙一挑就能要命,脑袋一甩,就能将人砸个半死,反观母猪,体型通常也就三百来斤,远远比不上大炮卵子,又没有獠牙,力量也完全不足……
赵团青当时就笑了。
他是这么说的:“母猪为了保护小猪崽儿,整个喂奶期间都不会离开猪崽儿半步去单独行动。母猪在前边走,一群小猪崽儿紧紧跟在它身边。你没看到母猪左顾右盼观察周围是否有危险,别看着粗笨,但是相当警觉。
若是遇到危险,只要它嗷地一声怪叫,所有猪崽儿立刻就会钻到它肚皮底下,这时候,它会昂着头,撅着嘴,显露出白森森的犬牙,野猪也有牙啊,只是没露出来而已……”
吕律想想,感觉还真是那样。
别说野猪了,似乎在农场副业队养的家猪,都是那般模样。
却听赵团青接着说道:“它现在的架势,可是天不怕地不怕,我就亲眼看到,同群中的公猪,被母猪在这种时候挑伤,咬死。你记住一句话,领着猪崽的母野猪,猪崽越是小的时候,这母猪也厉害!”
当时吕律听得颇有感触,只觉得“为母则刚”这句话,在母野猪身上被演绎得淋漓尽致。
并且,他将这话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上次和陈秀清一起也打过黄毛和猪崽,吕律也是有过这样的考量,和现在的情况不同,那些猪崽已经断奶能自己采食了。
而现在看到的这些,还很小。
此时看到这一幕,吕律也被深深地震撼一次,丝毫不觉得赵团青所说的东西有假。
因为这母猪突然爆发出的速度和力量,太超乎吕律的想象了。
难道……它已经提前发现了这只猞猁?
这个念头电光火石间在吕律脑海中一闪而过。
猞猁的出现是个机会啊!
转了那么长时间没见野物,打到一只猞猁,那皮毛可就值钱了。
吕律心念一动,目光透过准星,瞄向猞猁。
谁知道,被斜撅过一次的猞猁,只是在落地后快速跳往一旁,然后就开始围着母野猪小步转了起来。
这是不准备跑,还想着猎杀?
这胆子也太大了!
被母野猪一挡,吕律只能等着它绕出来。
那些小猪崽受到惊吓,一下子全缩到母野猪肚皮下,瑟缩着身体,战栗着,呕呕地叫着。
随着猞猁的转动,为保护猪崽的母野猪也只能跟着转。
在逡巡中,猞猁似乎发现了一个机会,一下子纵跃而起,这似乎是佯攻,母野猪立马朝着猞猁前冲,一甩嘴巴,从低到高挑撅,只是,它这一冲,又将猪崽暴露出来了。
这一次,猞猁没有被挑到,速度极快地朝旁边一个纵跃,然后跟着又是一纵,斜里直扑猪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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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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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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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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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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