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宝咧嘴笑了下,露出一口经常抽烟熏得黄黑牙齿。
索伦牧场,那可是军垦之地,又叫索伦军马场。
在那种地方当过牧马人,经常跟马接触,其中不乏军马,对于马的好坏,自然有相当高的认知。
金家宝的话,无疑是对追风的一种肯定。
“就是这马,太瘦了些,没打理好?”金家宝有些感叹地说:“这要是伺候好了,那就太漂亮了。”
“现在还好一些,天天苞米、豆饼不断,刚买来的时候,简直就是皮包骨头。”
这些时日,吕律对追风可没少用心,苞米、豆饼都喂了不少钱的了。
马无夜草不肥!
马匹的活动量大,没有充足的草料供给,是很难养壮的,吕律深知这一点。wWW.ΧìǔΜЬ.CǒΜ
为了让追风早点壮起来,他也是煞费苦心。
“你从哪儿买的?买了多少钱?”金家宝好奇地问。
“就在区上赶集的时候买来的,花了一百三十块钱,买来有半个多月了。”吕律如实说道。
“这运气可以啊,一百三十块钱,还是在区上,你这可是捡到宝了。”
金家宝一脸羡慕:“难得碰到这样的好马,今天我给你好好打理一下。”
说着,他用手捞向追风左前提,手还没碰到呢,追风已经嘶鸣一声,跳向一旁,双蹄不断踢踏,根本不让近身。
金家宝跟着又绕往后边,吕律赶忙提醒:“大爷小心,这马会踢人!”
金家宝点点头,试探着伸手,追风后踢立马就蹦起来,左后脚翻踢,跟着又是右后脚,最后又是一双后脚同时翻踢。
招牌的三连踢,吕律这是第二次见到了,这动作极快,其中的力量更是不容小觑。
金家宝早有防备,一见追风有动作,赶紧跳往一旁,哈哈笑了起来:“这脾气不得了!”
“没点脾气,也成不了好马!”吕律笑道。
“这话没错……你碰它不踢你?”金家宝偏头看着吕律。
吕律伸手抓住追风前蹄,追风没有蹦跳,在吕律稍稍用力后,追风很顺从地将前蹄给抬了起来。
放下前蹄后,吕律又绕到追风身后,这次他不敢大意,也是真担心追风会踢到自己,只是,手碰到追风后蹄的时候,追风只是抖了下,小挪一步,并没有反抗,在吕律抓着它左后蹄稍稍用力的时候,也跟着提了起来。
“啧啧……”金家宝咂咂嘴,连连称奇:“这马果然是被你驯服了,这都认主了……今天这马掌,还得你自己来钉。”
“啊……”吕律愣了一下。
“这马性子烈,只听你的,外人近不得身,只有你是最适合的,将马生生绑起来,我相信你也不愿意看到那种情况吧!”
“可是,我不会啊!”
“不会我可以教你啊,反正你以后少不了要伺候这马,多学点也没关系。”
听金家宝这么说,吕律想了想,觉得也是。
这马注定要陪伴自己不少时日,总不能老是牵着追风往金家宝这里来。
金家宝年岁也大了,还真不一定能招架得住。
钉马掌也是个技术活,学会了没啥不好。
何况,有老师傅专门指点,也是個难得的机会。
“那就我来吧!”吕律当即点头。
金家宝很快回了屋子,找出来修马掌的平口铲刀,打磨马蹄用的矬子、还有钉钉子的小锤以及一串人工锻造的四棱马蹄铁。
在金家宝的指点下,吕律先抬了追风的左前蹄,将之前老旧的马蹄铁拔掉,用平口铲刀,小心翼翼地一点点修整马蹄。
初次尝试,他不敢用太大劲,生怕割到追风蹄子内包裹着的新肉,又怕铲得太猛,出了没法弥补的缺口。
好一会儿后,终于修出一只马蹄,吕律也弄出了一身汗。
用锉刀打磨平整,又用金家宝递来的马蹄铁比了大小,选了合适的,用钉子钉上,把冒出蹄壳的多余部分剪掉、打磨,总算是完成了一只。
如法炮制,有了第一只蹄子的经验,吕律接下来就轻松了很多,四只马蹄完全钉好马掌,花了吕律差不多一个小时才算完成。
好在,整个过程中,追风表现的非常配合。
打了个响鼻,追风在地上踩着小碎步,适应着新换上的马蹄铁,甚至还跳了几下,显得很兴奋。
“你小子聪明……”
金家宝在一旁围着追风转了一圈,满意地点点头:“虽是初学,但是一点就透,比不少养了多年马的人强。”
“还是您老指点有方!”吕律谦虚地说:“大爷,你那把铲刀,能不能卖我?”
刚刚在用的时候,吕律对那把平口铲刀的锋利可是深有体会。
切马蹄上的坚硬角质,都不用太大力气,轻易就能切下,是个好东西。
“你小子……这是学会了钉马掌,还想连我吃饭的家伙也一起带走啊。”金家宝瞪着吕律说道。
“大爷,你别误会,我只是想着,以后自己修马掌,也得经常用,想给自己备个趁手工具,这是把好刀!”吕律连忙解释,生怕惹了老人不高兴。
“行了,我逗你玩呢。”
金家宝笑道:“我上年纪了,也没那么大力气来做这些事儿了,这些是我在索伦牧场就用的好东西,材质都是顶好的,你想要的话,就带走吧……十块钱!”
在吕律都以为金家宝是要送给他的时候,却突然话锋一转,跟钱挂上了钩……吕律不由微微愣了下。
只是十块钱而已,东西好用,吕律倒也舍得。
他当即二话不说,从怀里掏了一张大团结递给金家宝。
金家宝见他这么痛快,忽然又不接钱了,只是感叹一声:“陪了我多年的东西,这辈子,怕也是很难再碰到这样的好马了,送你了!”
金家宝说着,将铲刀小心地用布包裹好装袋子里边,又取了一副他亲手打造的马蹄铁和一些钉马掌的钉子,一同装袋子里边,递给吕律。
吕律伸手接过:“谢谢大爷!”
他自己也老过,知道上了年纪的人,总爱念旧。
身边的人或物,只要看到,总能想起自己的一些过往。
就如同他一样,重活一世,明明有更多的选择,却依然惦念着陈秀玉,想着要回到这片深山一样,这是他难以割舍的情感,是最宝贵的东西。
有些情感,不是说想丢掉就能丢掉的,更不是用钱能衡量的。
这把铲刀,对于金家宝而言,又何尝不是这样。
他应该是想着吕律能继续好好利用这把铲刀,用在给好马修蹄钉掌上。
这老人,在索伦牧场的时候,也有很多他难以忘记的事情吧。
牵着马离开洄龙屯,身后跟着的追风,四蹄踩在土路上,踢踏作响,非常轻快。
回到草甸子后,吕律将马鞍放在它身上,追风没有抵抗,任凭吕律系好肚带,他咬牙踩在马镫,翻身坐到马鞍上,轻轻一抖缰绳,追风开始在草甸子上小跑起来。
这大腿,这屁股,缺虐。
得虐出老茧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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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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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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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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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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