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第九十章 老猎人赵团青
  鄂伦春人常年逐兽而居,他们种地不太行,但打猎一流。

  当然,他们也不仅仅局限于大小兴安岭这些山里活动,也会到平原地带活动,在长白山、完达山那边,也能时不时地看到他们的身影。

  活动范围挺大!

  在东北的不少林场、农场,经常会跟鄂伦春猎人做些买卖。

  用绿叶菜跟鄂伦春人换肉。

  双方各取所需,关系融洽。

  吕律在燕窝岛农场副业队时,虽说是搞副业,干各种养殖、经济作物栽种,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可事实上,物资匮乏,所产的东西都尽可能地拿去支援祖国建设去了,又能捞到多少好处?

  农场的生活,只能说吃饱没问题,离吃好,那差得太远。

  食堂整天都是土豆白菜,最多加一碗酱油汤,这样的伙食,铁打的汉子也撑不住。

  所以吕律刚到农场那会儿,很是期盼那位众人一直在说的,每年都会骑着马、领着猎狗,架着鹰到燕窝岛打一段时间猎的鄂伦春老猎人,他有个汉名,叫赵团青。

  因为,他的到来,就意味着有肉吃,能吃得很满足那种。

  所以,好不容易等到赵团青到了燕窝岛,吕律立马想方设法地成为他的小跟班,哪怕跑跑腿拿点东西都行,只希望自己也掌握些狩猎本事,能时时弄点肉吃。

  这种事情,雷蒙嘴上不说,其实是非常支持的,都想吃肉。

  所以,赵团青来了,吕律跟着去打猎,知会他的时候,他啥也没说,算是默认了,大伙都有好处嘛。

  赵团青脸色黑红、眼睛细长、鼻子扁平,常年风餐露宿,侵蚀得满是沧桑。

  一开始的时候,赵团青看不上吕律,直到有一次他打猎失误,被野猪给挑了小腿,得到了吕律很好的照顾,才真正开始解除隔阂,变得熟络。

  吕律当然抓紧机会,请教各种狩猎技巧,听他说那些在山里狩猎时发生的事情。

  腿伤养好后,赵团青领着吕律去打了一次狍子。

  两人同骑一匹马,掐踪找到几只在林子边吃草叶的狍子。

  别看赵团青上了年纪,身手依然相当了得。

  提枪翻身下马,落地已经成了单膝跪地姿势,抬起枪就是砰地一下。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赵团青用的是他们鄂伦春人常用的猎枪,叫做抬牙子。

  这是种前膛装填的火药枪,近距离杀伤力很大,但是射击三十五米开外的目标,威力和精度就会小很多。

  可是,这枪到了赵团青手里,五十米开外的狍子一样被打個正着。

  随身的两条猎狗听到枪响,立马追撵出去。

  受伤的狍子跑不了多远就被猎狗咬住脖子,挣扎了十多秒,没了动静。

  赵团青领着吕律不紧不慢地走到那狍子身边,拔出腰刀,熟练地取出狍子肝,切下一半递给吕律,说:“前段时间你跟着我,我看出来你眼神不太好,吃点狍子肝就好了。”

  说完,他自己吃了另一半,直接生吃。

  狍子肝,明目!

  “我怎么就眼神不好了?”

  吕律心头暗暗想着,接过狍子肝,不知该怎么办,他从没吃过生肉,何况是生的,腥气很重的肝脏。

  但是见赵团青都吃了,自己不吃总觉得不合适。

  也就强撑着,憋着气,三下五除二,将狍子肝撕扯吞下,弄得满嘴是血。

  直到吃完,才长长的呼了几口气。

  赵团青看在眼里,笑着说:“好样的,海城知青不错,看得起我们鄂伦春人。”

  吃了狍子肝,吕律坐在一旁喘着粗气,赵团青熟练地剥袍子皮,砍下狍子角,把剔干净的狍子肉绑在马背上,下水则赏给了猎狗。

  两人回到副业队,赵团青直接将狍子肉大半送到了副业队食堂,剩下的带回吕律当时所在的马棚,叫上在马棚的老倌一起开小灶。

  狍子肉切成几份,直接扔吕律架上的架上的大铁锅里煮着,煮了不一会儿,将肉块捞出来,撒上一把盐,又倒了一些煮肉的汤水,“狍子宴”就算完成。

  三人吃着狍子肉,喝着白酒,聊着农场的新鲜事儿。

  赵团青吃肉,用刀子一割,直接就往嘴里送。

  吕律也是有样学样,也割下一块,正想往嘴里送,发现肉块里都是血水。

  他才想起来,这狍子不像食堂杀猪,先放血,再洗干净,最后煮熟。

  现在吃这狍子肉,相当于过了下热水而已,最起码也有七成生,但是转念一想,之前还生吃了狍子肝呢,这点儿生肉又算什么?

  他心下一横,拿起生肉就吃,嚼了两口,出乎意料地很嫩很鲜,不加其它调料的狍子肉,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赵团青看在眼里,酒就喝得痛快了,拍着吕律的背说:“小吕不错,没有大城市人的架子,看得起我们鄂伦春人,我们以后,就是兄弟了!”

  然后就把那狍子角送给了吕律。

  两人一声老哥,一声老弟,叫得亲切,酒劲过了之后,吕律才突然响起,赵团青的年纪,当他爷爷都绰绰有余了。

  不过,都叫上了,吕律也就不管那么多了,就这么叫着吧。

  他后来听马棚的老倌说了才知道,鄂伦春人从来不会跟外人分享狍肝,这次破例请他吃,是表示认可,送狍子角表示尊重的意思。

  也就是从那时起,赵团青每次外出狩猎,总会主动过来叫上吕律,开始认真教他各种狩猎技巧。

  吕律的狩猎基础,可以说绝大部分都是赵团青教的,两人的关系,亦师亦友。

  到了后来,赵团青终究是老了,跑不动了,渐渐地不怎么来了。

  而吕律这里,又没法轻易离开农场,后来赶着回海城,跑山货生意,数年后他就是从葛家田这里打听到赵团青的消息,只是在找过去的时候,赵团青已经过世了,前一年死在了山里。

  在这山里,碰到葛家田,吕律立马就想到了赵团青。

  自己现在所掌握的东西,半数是赵团青所授,这是大恩!

  “嗐,别提了!”

  葛家田听到吕律问这个问题,长吁短叹:“往山里迁的时候,半路宿营,深夜里遇到了大爪子,拴着的马和鹿都给咬死了,还有猎狗,大晚上的,忙着招呼一家子人逃命啊,东西都没顾得上拿。就这样,人还没了两个。

  枪是带出来了,可边跑边打,子弹早用没了,没了子弹,那玩意儿,跟个烧火棍没啥两样。就这马鹿皮,还是我媳妇儿扯了包着孩子背着跑的时候带出来的,更别说刀啊啥的了。”

  这是遭灾了!

  大爪子,就是东北虎。

  半夜的时候,毫无防备地遭到大爪子袭击,确实不容易应付。

  鄂伦春人,早在解放前就已经分列成为若干个父系家族,这是一种独立的血缘经济单位,习惯上称之为乌力楞。

  每一个乌力楞包括一对夫妻极其子女组成的五至七八户的小家庭,大点的有十多户。

  说白了就是一个小群体。

  本来就是生活在大山里,靠狩猎为生,人员集中在一起,周边也没那么多猎物供给,所以四散开来,到处迁移。

  这样的乌力楞里,也就猎手有枪,没几条。

  他们狩猎厉害,但没几个人,还有老幼妇孺,碰到大爪子,根本就扛不住。

  半夜遭到攻击,只能提了枪,一边放枪恐吓一边逃,子弹用完很正常,东西被落下没带出来就更想得通了。

  那种时候,能保住命就算不错了。

  大爪子的狩猎范围很大,多少个山头才有一只。

  吃过人的大爪子更危险,那就意味着它将人纳入食谱了,有过第一次,就很有可能再次下山伤人。

  对大爪子来说,人可比绝大多数野物好猎杀。

  大爪子现如今,早已是保护动物,是不允许猎杀的。

  但有一个列外,那就是伤人以后,可以通过申请,得到批复后,才能进行捕捉或是猎杀。

  “有没有报告给上边?”吕律问道。

  “报?报个屁……等批复,等组织人手,鬼知道要到猴年马月。”葛家田恨恨地说:“等我们缓过来,我下山找人,才不管批复不批复,非杀了它不可,我要报仇!”

  家里有人折在了大爪子嘴下,葛家田自然怨恨,才不管那么多政策规矩。

  “山里的生活苦啊,还是下山定居吧,那样安全些。”吕律建议道。

  葛家田恨归恨,但还是默默地点了点头:“现在也只能这样了。”

  毕竟,这是血的教训。

  事实上,不少鄂伦春人在五三年的时候,就已经在政府的劝说下决定下山定居了。

  只是,他们不善于农耕,仍旧习惯狩猎生活,为此,政府还给他们的猎手配发了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子弹定期领,取代他们老旧的狩猎工具。

  定居后,仍然可以上山狩猎。

  就即使这样,依旧有不少乌力楞在山里四处游荡。

  很显然,葛家田就是其中一个小群体,而不是吕律认识那会定居在嘉荫。

  这么说起来,他们出现在这百多公里外的山里,就很正常了。

  “爷们,问个问题,你知不知道一个名叫赵团青的老猎人?”吕律趁机问道。

  “赵团青老爷子,这我知道,前段日子还碰到过,不过,现在我只大概知道他们的乌力楞往嘉荫那边去了。”葛家田想了想说道。

  行踪不定,葛家田说不出个具体位置。

  吕律也只能作罢。

  他现在只能想着,打了这段时间红围后,找机会去嘉荫跑一趟。

  那边草甸子、湿地多,正是水狗子、青根貂之类的小动物和各种鸟类的栖息繁衍的好地方。往那边走上一趟,相信会有很不错的收获,到时候再问问、访访,会有办法找到赵团青。

  恩情,光记在心里没用。

  马鹿肉,葛家田会叫上他的族人取回去,这种事情,不用吕律考虑,拒绝了葛家田叫他们去宿营地的好意,吕律叫上陈秀清,两人踏上返程。

  现在已经是傍晚,想回到地窨子,怕是得到后半夜。

  夜里走山危险,肯定得在山里留宿。

  葛家田所在的乌力楞,现在的情况一团糟,吕律不想去给他们添乱。

  两人翻过山坡,再一次趟过河水,这次的冰冷感觉,天晚降温加上山风吹拂,比午后那一次可就刺激得多了,穿上衣服后,两人都冷得止不住地颤抖。

  尤其是陈秀清,他重伤初愈,更是冷得脸色煞白。

  两人赶紧在河边山坳背风处,砍了些木柴,生了火取暖。

  一天下来,还没怎么吃东西呢,两人将馒头和粘豆包都取了一些出来,用棍子穿了在火上烤着。xǐυmь.℃òm

  等烤热了,陈秀清忙着吃吕律的馒头,而吕律则一个劲地吃粘豆包,陈秀玉做的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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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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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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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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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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