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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领明王的饷,种明王的地。

  同样收到了巴达维亚总督府和巴淡岛明王府来信的。

  占据了三发港的兰芳刘家。

  虽然同样是嘉应州客家人。

  但是刘家的地盘是从原来的三发苏丹国手下抢下来的。

  三发港本来是三发苏丹国的地盘,后来被刘家抢下来之后,就成了刘家的大本营了。

  四四方方的三发城头。

  和坤甸围楼不同的是。

  这里挂着三面旗帜:荷兰人的三色旗,大清国的三角黄龙旗,以及兰芳国的“兰芳大统制旗”。

  由于罗芳伯无后,加上刘家在兰芳国内算是最能打的重注。

  因此在西婆罗洲的华人普遍认为。

  兰芳国下一任总长必是刘家家主刘乾兴。

  此时就在刘乾兴和其子刘光亮面前,一名梳着辫子穿着马褂带着瓜皮帽身形瘦削,操着浓厚的广府话口音的青年正在侃侃而谈。

  “刘先生,朱道桦公然自称明王,已是大清人人得而诛之的反贼,若是能抓住他...定可惊动天听,到时候....刘家封镇婆罗洲也未必不可能!”

  刘氏父子对视了一眼。

  刘乾兴说道:“韦先生,您是广州旗人,和我等汉人可不同....当今圣上恐怕并不会在意我等南洋汉人的死活吧。”

  “此言差矣!那是在没有出现朱道桦的情况下,现在朱道桦公然在南洋造反,自称明王,又有阵斩两千荷兰人的惊人战绩。此事必然上达天听!若能斩杀朱道桦,你刘家必有公侯之位!”

  被称为韦先生的是一名广州的旗人,名为韦申特。

  不过却因为擅自和外国人做生意被除旗籍了....

  现在整个清国实行的是一口通商的政策。

  也就是除了广州十三行。

  任何人都不允许擅自和国外通商。

  哪怕是旗人也不行....

  事实上到了乾隆朝末期。

  哪怕是八旗之中。

  也有大量穷困潦倒的旗人。

  要不韦申特怎么会冒险去和外国人做生意呢....

  现在生意没做成。

  还因为失去了旗人身份,被十三行的黄老板打发出来联络刘家。

  而朱道桦的事情却让韦申特意识到....立功的机会来了!

  要是能抓住朱道桦。

  别说是恢复旗籍。

  官运亨通扶摇直上也是等闲!

  要知道。

  要在这大清朝内得官。

  旗人和汉人的难度差距几乎是天地之差。

  清朝同一个官位有满官和汉官之分。

  满官只有旗人能当。

  汉官旗人和汉人都可以当。

  整个大清国只有两三百万旗人,有三个多亿的汉人。

  但是官位却大致相等。

  旗人得官。

  远比汉人容易。

  韦申特如果能恢复旗籍,再有抓住或者斩杀朱道桦这个“大清朝天子第一号大反贼”的功劳在。

  前途可谓是一片坦途。

  “阿爹,韦先生...言之有理啊!”

  刘乾兴之子刘光亮说道。

  嘴巴上是这么说。

  心里想的却是....

  如果刘家能得清朝封官。

  他刘光亮当了朝廷的官了。

  还怕娶不到罗芳梅那小娘皮?

  “荷兰人和朱道桦约战马六甲海峡以东...这就是个机会!”

  “机会么?”刘乾兴不置可否。

  “还是先观望一阵,等荷兰人和朱道桦分出胜负再做决定也不迟!”

  .........

  珠江口。

  大屿山岛。

  这里是盘踞珠江口的海寇红旗帮的大本营。

  红旗帮头领郑一以及其妻郑一嫂也在盘算着这件即将要在南洋海面上发生的“海上霸权争夺战”。

  “夫君,谁赢帮谁!”

  郑一嫂身材婀娜,胸前比罗芳梅还要雄伟不少。

  皮肤有些粗糙,呈现了健康的小麦色。

  柳眉凤眼弯弓口。

  厚实的嘴唇下一点美人痣。

  光是看一眼。

  就能让人某处火热。

  “如果两败俱伤呢?”

  郑一道。

  作为珠江口最大的海寇势力。

  郑一胸怀大志。

  欲一统珠江口红、黄、蓝、白、黑、紫六帮。

  将珠江口胥家人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和当年的郑芝龙一样,称霸南洋!

  只是现在时代不同了。

  荷兰人的大船不是这些胥民能对付的。

  红旗帮有海船上百艘。

  但都是单桅、双桅,载重百来吨的小船,船上也只能撞上几门射程不长的铁炮。

  因此。

  郑一能屡次击退广东水师。

  但是却根本没有胆子去挑衅荷兰人。

  而现在....

  在郑一看来。

  他无疑是等到了机会。

  “如果两败俱伤...便是渔翁得利的机会。”

  郑一嫂说道。

  作为郑一的贤内助。

  郑一嫂在红旗帮充当的是军师的角色。

  在郑一嫂的帮助下,红旗帮屡战屡胜。

  如今已是珠江口六帮之首。

  江湖上都得尊称一句“龙嫂子”。

  郑一对这位“龙嫂”也是相当敬重。

  “那便看看上天给不给我郑一这个机会了!”

  ........

  就在南洋各地势力都在对于荷兰东印度公司与朱道桦之间的这一场“世纪之战”的时候。

  巴淡岛上却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港口、码头都进行了一番扩大。

  各种建筑的地基已经打下去了。

  朱道桦是把巴淡岛作为自己在南洋的老巢打造的。

  未来也会是马六甲海峡总督府的驻地。

  因此这些建设并不会随着他未来北上而浪费。

  不过最受人瞩目的。

  还是在不远处的大队大队的扛着火枪的青壮。

  这些华人青壮已经换上了火红色的短身军装。

  这种军装是朱道桦亲自进行设计的。

  非常的简约。

  整体是用棉布裁剪出来的,有一排黄铜排,下面是一天红色棉裤的裤子,小腿上打上绑腿,脚上是一双橡胶底的布鞋——在南洋这里根本不怕买不到橡胶。

  而且现在硫化橡胶的工艺也基本被摸索出来了。

  用来做蒸汽机的闭气装置也许还不够。

  但是用来做鞋底是够了。

  三千六百多人穿戴整齐,扛着火枪,倒是颇有气势。

  在这三千多人的前面,是几十名军服笔挺,军靴闪亮的华人军官。

  三个步兵营,三个炮兵连。

  每个步兵营下有三个连。

  每个连下有有两个火枪兵排,一个猎兵排。

  猎兵连装备的是鹿皮弹。

  一张鹿皮包裹一个大铅弹两个小铅弹。

  在没有膛线枪的情况下。

  这种鹿皮包裹的铅弹也有非常不错的命中率。

  火枪兵排装备的子弹则是用棉布包裹的,闭气性没那么好。

  和鹿皮弹一样。

  火枪兵排一次装填也同样是会装填进一颗大铅弹,再带两个小铅弹。

  一次发射三颗子弹。

  射程、命中率都有保证。

  现在的朱道桦也是军服笔挺,腰上挎着宝剑,头上顶着钢盔。

  后面还跟着几十名差不多装扮的卫兵。

  站在一处高台上看自己麾下军队的训练。

  此时一名叫做唐三炮的大块头军法官真扯着嗓子对三千多精壮汉子训话。

  “咱们现在都是明王殿下的兵了,每个大头兵五两银子的安家费都发下去了,服役满三年给十五亩水田!!每年再加五亩!还好吃好穿的养着!这样的待遇可要比鞑子皇帝那边的八旗兵都要好了!所以咱们必须要严格按照训练大纲进行训练!谁要是敢偷奸耍滑,老子打军棍的时候可不留情!上了战场,谁他妈敢当逃兵,别怪老子手底下的枪子长眼!”ωωω.χΙυΜЬ.Cǒm

  唐三炮训话完毕。

  下面的大头兵们就纷纷高呼:“领明王的饷,种明王的地,明王万岁万万岁!”

  中气十足。

  一听就是吃了好几天饱饭才能喊出来的。

  至少朱道桦听得是连连点头。

  很是满意。

  “殿下,这些华人码头工人的服从性不错,至少要比法国外籍军团的那些人渣流氓好多了....”

  “只是短短五天的时间,就已经学会排队和服从命令了。”

  拿破仑颇为得意的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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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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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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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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