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阳光从南向北的照耀着印度次大陆,在巍峨的高原下的大陆和历史上的所有时期一样。
混乱,无序。
外来的侵略者来来往往。
你方唱罢我登场。
但是现在的情况可不一样。
这一次同时入侵这片土地的是三方势力。
分别是明、清、英三国。
而在这三方势力之中。
大明印度诸侯联军虽然兵力不是最多的,但他们背后的大明帝国是如此的庞大和强大,而且关键是距离这一片区域还那么的近。
他们可轻易的通过被大明帝国掌控的印度洋得到补给,甚至兵力上的补充——实际上,在大明朝移民的主流是去创东北和下南洋。
但去印度其实也是一条路。
大明印度诸侯联军都是两江诸大宗的地头蛇,他们在印度发了财,自然要回乡拉人头了。
而且船票还是免费的,招募的人也是去印度当人上人的。
如果不是实在是太远,远力有限,说不定去印度当老爷也会被争抢呢。
当然了。
诸侯们也知道。
老爷不能太多。
虽然印度这地方,贱民遍地都是。
但是老爷多了,贱民可就不够用了。
因此招人也得卡着点招,不可能像是南洋和东北那样大规模吸纳大明汉地的过剩人口。
但即便如此。
大明印度诸侯们也依旧是在这场“印度三国杀”之中实力最强的势力。
而清、不列颠两方势力,就得像是三国的孙刘联合抗曹一样,帮助莫卧儿曹操瓦济尔加济抵抗大明印度诸侯联军。
“这地方也不像是赤壁啊.”
德楞泰领兵先占据了山谷两侧的丘陵。
但是看到这和地形的时候。
他就眉头紧锁了。
这里没有铁索横江,也不可能刮东风,明军也都是步兵,不可能上船。
打个屁的赤壁之战啊。
“爷,咱们真的要在这里和明狗子战一场?不列颠人如果不来,莫卧儿怕是顶不住,而且不列颠人不会有消耗我们的想法吧?”
在德楞泰身边的是一名入了旗的汉将,名为曾胜,参加过乾隆包衣军,一路辗转跟着勒保到了西域,现在又到了印度,入了旗,还分了不少印度包衣。
而且印度河流域的地盘非常好。
像曾胜这样的新旗是真的不太想继续和大明打下去了。
国仇家恨?
他们能有什么国仇家恨啊。
如果不是旗人都快死光光了,他们能被抬旗?
当初连做个包衣的名额都要抢呢。
德楞泰摇了摇头,说道:“曾胜,这对面的如果是朱皇帝的正规明军,我也不会和他们打,但是他们是明狗子的藩军,这些藩军是要在印度和我们抢食的,如果不打一场,什么荣华富贵,都是一场空。”
德楞泰知道麾下不少新旗人都有厌战的想法,尤其是在听到是和大明作战的时候。
他对此也没有别的办法。
谁让这大清朝现在都没了呢。
要让麾下的人卖命,那就得有好处。
土地的分配。
包衣要给。
印度女人也要随便他们挑。
这才能笼络得住人。
否则。
这三十万主体是西域屯垦汉民的勒保集团,怕是不需要别人来打,就要分崩离析了。
就在此时。
稀稀拉拉的枪声在山谷回荡。
“明狗来了!”德楞泰深吸一口气。
“杀啊!!”
马蹄子踏着地面,一队龙骑兵骑马冲杀,他们身穿着黑色镶红的军服,举着的旗帜是大明日月旗在左上角,中间写着一个龙飞凤舞的“英”字的旗帜。
这是大明英藩的藩军。
大明英国公此时就坐在一匹印度折耳马上,手持望远镜,盯着远处的战况。
山谷两侧的低矮丘陵,已经被提前赶到的清莫联军占领了。
不过看起来都没有来得及修筑工事。
这些丘陵没有什么树木,连草都是稀稀拉拉的。
这是德干高原的西北边缘。
德干高原位于南亚次大陆的中部和南部,风貌和恒河流域和印度河流域的平原迥然不同,高原上遍布着玄武岩石,没有什么高大的乔木,主要的植物都是灌木和草地。
在光秃秃的丘陵上。
清莫联军的军队倒是能看的一清二楚。
左侧是穿着白衣或黑衣的军队,队形有些凌乱,装备也很混乱。
燧发枪、鸟枪、抬枪、弓箭,火炮都是一些粗制滥造的前装短管小炮。
而在另外一侧,就是勒保的大军了。
让孙士毅意外的是。
这西清的军队居然装备很精良。
都是燧发枪,还有上百门的长管火炮。
除此之外,在不远处还隐约有骑兵在活动。
孙士毅大概估计了一下。
这清莫联军,总兵力大约在五万左右。
就算他们在丘陵的反斜面隐藏了伏兵。
最多也不会超过七万的兵力。
更何况。
这些兵力绝大部分都是莫卧儿的弱兵。
莫卧儿最强的大概是在丘陵之中隐藏着的乌兹别克骑兵雇佣兵。
而在孙士毅旁边。
大队大队的英藩、吴藩的军队正在修整。
按照印度分封计划。
恒河平原是南亚次大陆的膏腴之地。
所以。
谁想要恒河平原的地盘,谁就要出死力才行。
英藩、吴藩是兵力最强的两支,而且地位也最高,因此两藩没有要南方的地盘。
南方除了高原就是稀稀落落的沿海平原。
太稀碎了。
如何能和恒河平原相比。
所以这一次针对恒河平原的攻势,主力就是英藩、吴藩的军队。
这一次英藩预备出动一万本钱,再加上两万印度土著兵。
吴藩也准备出动这么多兵马。
组成六万大军。
现在先期抵达的是两藩各一个华人旅,两个印度土著旅。
现在在抵达之后,无论是华人还是印度人,都有些疲惫了。
正在休息休整。
在大队人马抵达之后。
双方的哨骑就已经在前线展开接触。
火枪互相射击,轻骑不断冲锋砍杀。
战场内上热闹得很。
不过伤亡却不大。
两边都在互相试探。
孙士毅听到勒保带着三十万人从西域进入印度西北部的时候,简直要惊掉下巴,这八旗什么时候这么能跑了。
这可是好几千里的路途啊。
三十多万人走了这么远。
这战斗力可不容小觑。
“国公爷,怎么样,有注意了吗?”
这时候策马过来的是吴侯钱大昭。
孙士毅笑了笑:“不过一群乌合之众,不是我们的对手,唯一的麻烦是他们占据了有利地形,居高临下,估计他们是不可能从山上下来的。”
“这是自然.”
一阵阵马蹄声传来。
原来是联军参谋部参谋总长杨遇春和他的副手杨芳策马而来。
“国公爷,吴侯,现在可以排出大批散兵,把敌人压回去了!!”
杨遇春现在也封侯了,不过他手头没有本钱,没办法在印度建藩,只能帮着打仗了,而且他在印度领兵作战也算军功,日后回到大明肯定是有大用的。
“现在就进攻?”孙士毅一愣,他的军队还在修整呢。
“从那个方向攻?”
“中路!在左侧佯攻,右侧布置火炮轰击,把所有的火枪手都集中到中路,大炮集中到右路,左边派一个土著旅去和他们玩火枪对射就行了,中路前排用印度旅和他们对射火枪,掩护华人旅到阵前,然后直接发动刺刀突击,把他们的骑兵堵在山谷里面!”
“什么?”孙士毅和钱大昭楞了一下,这也太冒险了。
孙士毅皱眉:“杨侯,这会不会太冒险了,左边就一个印度旅,怕是压不住他们,如果他们冲下来的话.”
杨遇春嗤笑一声,道:“国公爷,您也太看得起那些八旗兵了,别说他们现在是丧家之犬,就算是在北京城,他们也不是敢和我们拼刺刀的货色,而且这清莫联军,参吃不齐,怕是都有保存实力消耗友军的心思,不列颠人还没到,不就是抱着先让八旗先打的心思么。”
“这一战的关键就是中路,击溃眼前的敌人,就能兵临阿古拉城,占领阿古拉城,就能全盘皆活了!”
孙士毅微微点头。
“让阿玉的那个旅去左路!”
阿玉是他的印度头号大将,最能打的一个印度旅。
主要是这个旅的硬度人长得不像是印度本地人,反而像是从缅甸哪里来的,和华人的长相有差别,但是差别不大。
所以还是很能吓唬人的。
至少远远看着。
这一个旅的黄种阿三兵,看着就像是真正的明军
“再调一个华人旅去守右路的炮兵阵地,中路摆三个印度绿,一个华人旅,一共两万条火枪!”
杨遇春哈哈大笑起来。
“一万五千燧发枪,五千条线膛枪,我倒要看看,这西清和莫卧儿,谁愿意先上来送死。”
费尔干纳盆地。
镇西城,平西王府。
两只苍蝇掠过镇西城的城楼,高空俯瞰下来的视角下。
镇西城位于盆地中央,两条河流蜿蜒而过,仿佛玉带一般带除了一片狭长的谷地平原,真是最为优良的农耕之所。
站在平西王府的城楼上,凭栏远眺。
一望无际的平原的远处,是遍地黄沙的大漠戈壁。
大明平西王齐林看向了一队从西域省来的驼队,眼角微微一动。
现在平西王藩已经彻底退出了中原汉地,来到了朱皇帝许诺的费尔南娜盆地为家。
因为勒保的大军在中亚这一片嚯嚯了一番,尤其是富饶的费尔干纳盆地是彻底被抢掠一空了。
人已经跑得差不多,根本没多少土著人口。
所以麾下有五十多万军民的平西藩要在费尔干纳盆地繁衍生息,并且要掌控这么大的地盘,人口确实是少了点.
好在现在平西藩的人口结构很年轻,都是壮年男女——年老的也不可能跟着走万里路了。
而且现在最让齐林头痛的。
是男太多,女太少。
要是不解决好阳盛阴衰的问题。
这一代的平西藩男儿老了,以后能不能守得住这富饶的盆地都是大问题。
所以.
对于齐林来说,到了费尔干纳盆地,建立了大明平西国。
也远没有到躺平的时候啊。
女人,女人,女人!
这是齐林和平西藩高层最忧虑的问题。
没有足够的子宫,哪里能生的出足够多的孩子,等十几二十年后接替这一代的平西藩男儿,镇守这一片可以让他们的子孙世世代代繁衍的基本盘。
“王爷,南面的印度要打起来了,咱们不如.去和勒保接触一下。”张汉潮站在齐林身边,建议道。
“和勒保接触?!”齐林一惊.“会不会”
勒保是大清余孽啊,要是和勒保接触,万一被朝廷知道了。wWW.ΧìǔΜЬ.CǒΜ
“不会,朝廷哪里管得了这万里之外的事情,而且咱们又不是和勒保结盟,我听说勒保占的地盘人口稠密,女人肯定很多,咱们可以和他贸易,用骆驼、战马换女人!”张汉潮说道。
“这印度女人有白的有黑的,但是其实黑的也不是特别黑,和咱们的人串个种,怕是几代之后,就和汉人没什么区别了,更何况是不是汉人,那还得看是不是学汉话,写汉字。”张汉朝说道。
“这地方太富饶了,咱们这一代能守住,下一代人口如果不足够多,咱们可就未必能守住了,历史上占据这里的族群何其多,但能长久占的可没多少。咱们现在背靠大明,要大明不衰,咱们就能长久占据这里!这是可以传万代子孙的地盘,咱们这一代人要做的.就是要生娃,拼了命的生娃!”
张汉潮很清楚,要长久占据费尔干纳盆地,最基本的就是要有足够多的人口,人口足够多,才能抵挡来自四面八方的威胁。
“而且如果咱们的人口足够多,还能继续向西扩张!”
张汉潮说道。
“向西扩张?西边是什么?”
“波斯、阿拉伯这些地方虽然大部分是沙漠,但是沿着几条大河,还是能繁衍不少人口的。”
张汉潮现在想着的是去中东种地。
但.
在一百多年后。
平西藩占了大部分的产油地之后,就成为了富得流油的平西人了
后世。
形容一个人有钱。
说的都是“富得和一个平西土豪一样”.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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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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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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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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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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