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益脸色铁青,显然也是没想到这处陵墓远比自己想象中更加危险。
能幻化他人形体迷惑生人的邪物,极为精妙的鬼打墙幻境,以及那无所不在的诡异咒力。
他们三个盗墓贼之所以愿意前来此处皇陵,便是觉得姜齐虽然生前算得上英明神武,妙计百出。
但毕竟是半道崩殂,没有时间修建皇陵。
因此他的皇陵无论是防御还是机关,必然都极为简陋,来不及设置太多的陷阱。
他们三人前来,肯定是如探囊取物,不会有什么波折。
可谁知道这陵墓之内却是危机重重,恐怖程度远超他的想象。
思来想去,丁益突然开口说道:
“此次出行不利,咱们撤。”
此话一出,倒是让原本战战兢兢的楚登阁瞪大了双眼,不敢置信的看向丁益。
若非忌惮他身后两名目露凶光的盗墓贼,他恨不得上前拽着他的袖子质问他。
他们三个盗墓贼却是完好无损,结果自己这边折损了五个人。
他们五个人的家人若是来讨人,自己单纯赔钱就要元气大伤,不知道要亏进去多少银两。
就算是拖衙门的朋友走关系压下这件事,起码也要花上七八百两银子疏通门路。
想到这里,楚登阁心疼的是牙床直疼,欲哭无泪。
可就在这时,三个盗墓贼之中却显然产生了分歧。
虽然丁益打起了退堂鼓。
但三人之中长的像瘦猴,嘴边长着八字胡的年轻男人却是不甘心的说道:
“族叔,您是功成名就了,但我这可是第一次跟您出马干这种大活。”
“要是铩羽而归,我还怎么在族里抬起头啊。”
丁益猛地训斥道:
“胡闹!”
“要不是你平日里在族里只知道胡吹一气,又不肯耐下心苦学本事技艺。”
“如今丢人又能怪得了谁。”
八字胡男人闻言,却是又怒又急,憋红了眼。
就在楚登阁以为他要怒而动手之时,却见这个堂堂男儿竟然哇的大哭起来。
配合他那猥琐枯瘦的身子,以及更加猥琐的八字胡,显得是格外的滑稽可笑。
“对,俺就知道!”
“你就是觉得俺没了爹娘,族里没大人庇护,这才只知道糊弄俺,不肯带着俺长本事。”琇書蛧
“要是俺爹娘活着,肯定会带着俺去闯墓,绝不会突然打退堂鼓。”
一直显得杀伐果断,颇有主见的丁益此时却是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一开始的怒气全然消失无踪,面露愧疚的上前安抚起八字胡男子。
“虎儿别伤心。”
“我当初握着你爹的手就发过誓,一定要带着你出人头地,光耀门楣。”
“更何况从墓里逃出去算什么丢人,你族叔我一辈子逃的次数还少吗,现在不还是闯下了搬山罗汉的名号?”
“况且能从大夏武帝的皇陵全身而退,足够你跟族里那群小辈吹个痛快了。”
八字胡男人闻言,还是不依不饶的撒娇起来。
“族叔,你这么宠我,一定会帮我探墓的吧。”
“我可是和玉兰姑娘承诺过,这次探墓一定会送她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作为定情信物!”
丁益闻言却是颇感欣慰:
“原来如此,玉兰这女娃子竟然已经答应……”
“那好,今天我这把老骨头就带你闯一闯,让你见识一下族叔这搬山罗汉的名号可不是白叫的!”
直到此刻,欲言又止的第三人才不甘的叹息一声。
他和其余两人不同,乃是家族中旁系的子弟,地位自然比不得嫡系的家族之人。
就连辈分、实力、地位都在自己之上的丁益都答应留了下来,自己便再无劝解的余地。
十几年前,丁益与八字胡男子的父母一同下墓,谁知道却触发了墓中的机关。
丁益在八字胡男子父母的帮助下险险逃得一命。
但最后只有丁益一人勉强逃出生天,从此他便将八字胡男子当作自己的亲生骨肉,一直是听之任之,各种溺爱纵容。
如今对方已经开口恳求,其余人根本没有插嘴的可能性。
于是已经大大减员的小队再次开始前进。
只不过楚登阁带来的壮汉仆役都已经死伤大半,仅剩下两个人还跟随着自己。
但他们也都是执意不肯前进,生怕步了其余两名同伴的后尘。
但楚登阁也是发了狠,直接承诺事成之后他们两人都能分到九百两银子的报酬。
九百两,足够他们包下一个酒楼或客栈之类的买卖,自己成家立业当个老板。
这么多钱,如果让他们自己去挣,再挣一百年都未必攒的下九百两银子。
如此优渥的报酬,也的确值得他们去出生入死,为此卖个命了。
于是六人继续向前走去,没走多久便看到昏暗的墓室前方隐隐有光芒浮现。
众人加快脚步走去,转过角便看到墓室核心处摆放着一颗光辉璀璨,圆润皎洁的夜明珠。
一眼看去,这颗夜明珠足足有婴儿拳头大小,惊的在场众人都是贪念顿生。
这颗夜明珠要是拿到外面,没有几十万两银子根本碰不到边。
“我的乖乖,世间竟然能有这么晶莹璀璨的夜明珠?”
楚登阁自诩一辈子也是见过珍宝无数,但还从未见过有这么高质量的夜明珠。
而丁益也是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老眼。
“我盗了半辈子的墓,见过品质最高的一颗夜明珠也远不如此物珍贵。”
“按理来说,此等珍宝应该与墓主相伴入土,甚至应该含入嘴中以保尸身不腐,百虫不生。”
实际上这颗夜明珠的确是货真价实的珍宝,但姜齐自从意外得到它之后,便将它束之高阁,并且严令自己的妻儿子女不得碰触此物。
这倒不是姜齐小气,得到珍宝便要将它独占起来。
而是姜齐有最基本的物理尝试,这个大半夜亮的吓人的夜明珠,一眼看去就知道它肯定是放射性元素严重超标。
拿到手上把玩,用不了多久就要头发牙齿掉光光,死的凄惨无比。
派人私下打听,果然知晓此物传说中乃是受诅咒的珍宝。
几届主人都是死的凄惨无比,莫名其妙便在家中暴毙。
因此心有余悸的姜齐便将它封锁了起来。
谁知道自己宝贝儿子夏文帝姜瑜,竟然以为这个夜明珠是姜齐最为珍爱的宝物。
因此并没有将之私下珍藏,而是送入了老父亲的陵墓之内,将这价值连城的珍宝深埋皇陵之中陪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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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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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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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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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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