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那一支线膛枪还有那几枚沉重的手榴弹估计就已经是六七贯的本钱了,再加上那只一看就打造的十分精良的短柄斧……
他瞬间对眼前的这加强营更加高看一眼,能用这么多钱去装备的队伍肯定是有非凡之处。
石秀笑道:“乔爷此时知道真假了吧,你看俺们身上的这手榴弹,步枪,还有斧头,在作战之时全都有各自的用法,若是不勤加练习,战场上非但不能使出效用,反而容易伤及自身。”
乔洪点点头,又疑惑道:“将军这支队伍究竟在战场上该如何使用?”
“俺们这回进钦州城专门就是为了守城而来的。”
石秀指指自己身边的一圈士兵说:“庄主之前说了,青州城中不好多放兵士,要放就要放精锐,最好能在短时间之内集中火力。”
“俺们所使用的手榴弹一枚若是投的准了登时就能报销掉对方五六个贼子,咱们这一营六百多人,跑动的又轻快,若是城州哪里有了贼人突入,俺们冲上前去丢一轮手榴弹,短时间便能起到阻塞贼军前进的效果。”
乔洪想了一下瞬间眼中发亮,果然就如石秀所说他们这样能够短时间输出大量火力的步兵是用来阻挡突入城中贼军的最好兵种。
关于护保军中是否组建掷弹兵部队,这是孙新和栾廷玉商量了很久的问题。
孙新知道掷弹兵这种兵种在近代的军队之中是有广泛存在的,用途也很明确——作为步兵火力的补充。
近代军队之中的战场之神当然是炮兵,可是由于大炮的机动性比较差,想要跟随连队前进非常困难,所以连队在复杂地形之中需要有短时间能够输出大量火力的武器,在近代的科技条件下,就只有用掷弹兵顶替了。
但随着科技发展,掷弹兵也是近代军种之中最早被抛弃的一类,因为他们的功能到了近现代就已经被迫击炮所取代。不过也不完全,就比如孙新前世刚刚入伍之时,和南边的猴子的摩擦结束还不久。Χiυmъ.cοΜ
据老兵说在崇山峻岭之中有时候迫击炮没法及时补给上去,所以那时连队里就会有专门的优秀手榴弹手,投的好的榴弹手可以准确的将手榴弹投入几十米外机枪堡垒的透气孔之中,几发手榴弹就干掉敌人一个地堡,有一個这样的手榴弹手跟着变相等于是加强轻步兵的火力了,堪称是轻便版的迫击炮。
而掷弹兵放在这个年代就更有用了,对于步兵来说火力永远不嫌多,无论是在攻坚之时还是和敌方遭遇的时候,能有一群掷弹兵冲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往对面甩一轮手榴弹,至少能起到震慑的效果,甚至碰上弱一点的敌人直接用手榴弹的火力把敌人打散也不是不可能的。
可是掷弹兵的局限性也很大,掷弹兵必须要集中训练,真正到了打仗之时,如果将掷弹兵集中在一起效果会不明显。
但分散到各个步兵的单位中去,光光是给他们补给手榴弹都会造成很大的麻烦。
如果就为了给那每个连队中就一个班的掷弹兵送手雷,就要在辎重里专门加上一项品类的话,那还不如直接给全体火枪兵配发手雷呢。
扔的准不准不说,起码多少能起到一点震慑效果。
这就是问题所在——如果能给全体火枪兵配发手雷的话,掷弹兵的存在又有什么必要?
掷弹兵就是处在这么一个尴尬的境地之中,因为这种兵种的分工实在太不明确了,所以这在未来是一个必然会被边缘化的兵种。
但是几方论证之后,栾廷玉却还是认为孙新提出的掷弹兵很诱人,最终决定在护保军中试验性的组建一个掷弹兵加强营。
于是组建掷弹兵营的任务就落在了拼命三郎石秀的头上。
这一支掷弹兵部队是石秀亲手拉扒出来的,在孙家庄训练了三个月,又到曾头市驻扎了半年,现在已经形成战斗力了。
掷弹兵要投掷手雷,身高越高自然投的越远,于是掷弹兵的选拔便采取了最严格的标准,甚至比炮兵对于体力的要求还高,个个都得是一米八往上的大个。
而栾廷玉和孙新两人对于这支掷弹兵部队的设想也是基于他们的移动速度和高火力密度展开的,既然掷弹兵部队可以在短时间内输出大量的手榴弹,那么必然能够在攻坚和快速突击时起到奇效。
所以这群士兵被练成了善于近身格斗,突击和先登的超强轻步兵。
这也是近代各国对于掷弹兵的主要要求。
在曾经建立过掷弹兵部队的国家里,无一例外的都把掷弹兵当成了最强步兵的代称。
他们必须具备近身格斗,快速突防与快速输出火力的能力,正是因为集这些优点于一身,所以在近代的许多国家,掷弹兵部队基本就是近卫军团中的最强精锐。
而对于石秀建立的掷弹兵加强营孙新的要求是他们除了丢手榴弹之外还需要掌握步枪射击,短斧格斗,刺刀术等等技术。
这一次守青州就是孙新专门想要试验一下石秀的训练成果。
乔洪和石秀一起在训练场上站了半上午,当看到掷弹兵加强营的各连队分批开始训练射击,先登练习,体力训练和各种刺杀搏击战术对抗之时,乔洪的表情从最开始的疑惑渐渐转为惊讶。
最后他目瞪口呆,他总算是看出来石秀所说的不差了。
这支队伍是一支比那进城的护保军普通营兵还要强的多的部队,这么强的战术水平,乔洪根本就不能想象此时大宋的厢军或是禁军可能达到。
那群兵爷两日一操就已经叫苦连天,而据石秀所说他们的掷弹兵一个月就只有四天休假,甚至因为现在青州局势紧张,这个月的休假早已全部取消,进城十几天,这六百多兵士每天从早起就是这么一出,一天都不曾间断过。
就照这些士兵的训练程度,乔洪还真相信石秀说的话。
这训练不得累死人?怪不得没时间出兵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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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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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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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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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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