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瓢泼大雨,冲散了大顺军中积压多日的阴郁气氛,连雨后月光也显得比往日温柔。
前营的兵士们在营帐中三两成群,所讨论的已不再是将伪王耿仲明斩首的事,不约而同都在关注一个新来的部总。
部总是大顺军中极低的官阶,山海关战败后,主力老本折损严重,各营部总下辖的老本都不多。
人数最多的中军刘宗敏部,一般的部总麾下也就是一百多名老本,稍多些的,能有二百多名老本。
李自敬所在的前营,在望都一战负责断后,损伤惨重,连制将军谷可成都战死了。
果毅将军是制将军的左右负手,左光先、田虎两名前营的果毅将军,如今也被打散,生死难料。
区区部总,下辖二百五十六名老本,算是大顺军中下辖老本最多的一名部总。
李自敬明白,这是李自成看在亲兄弟面子上开的小灶。
但部下不听话,要再多又有什么用处,还是先将今晚听令而来的这一百多人控制好,在说其他人。
这个年代,最不缺的就是新兵。
点齐到场的一百八十三名老本后,李自敬解散队列,回到自己的单人营帐中更换衣甲。
这处营帐实在是有些简陋,目测也就不到二十平的面积。
虽说是单人的,但营帐中除了一张帘子,就只有一铺简单的草席,周身也没什么类似窗户的东西,闷得要命。
李自敬将帘子卷好,开始更换衣甲。
昨夜鏖战下来,李自敬最初穿戴的箭衣和棉甲都已经破烂不堪,左肩上的披膊甚至被砍出了一道裂口。
这套甲胄破烂不堪,就算不被雨水浸湿,也已经用不了了。
李自敬脱掉棉甲,内衬的红色斩袄在左臂处也有一道触目惊心的裂口。
由于战场上根本没有时间处理伤口,左臂附近的血肉已经和衣袄的棉絮粘在一起。
伤口狭长,火辣辣的疼,但刀口却不深,只划伤了皮肉,远不至于深可见骨的地步。
李自敬咬牙忍着剧痛,将战袄的左臂缓缓脱下,额上渐有热汗冒出,最后终于松了口气,只觉得一阵凉气扑面而来。
若不是穿戴甲胄,左臂的伤要比现在严重得多,或许昨夜那一战,整条胳膊直接废掉也说不准。
这更让李自敬认识到,盔甲在战场上的重要性。
这时,两名身着白色箭衣挎着腰刀的左营老本兵走到营帐前。
李自敬抬头看去,见他们一人手中端着铜盘,一人双手托着一套崭新的衣甲。
铜盘中放着一个褐色的小瓶子,还有一小块平纹布。
这种布一般是大顺军在地方上的惠民药局中搜得,质地较市布更密,用于疗伤有绝佳的效果。
放好东西后,一名老本十分恭敬的说道。
“小闯王,这是制将军送来的甲胄。”
“铜盘里是金疮药和包扎用的细布,小闯王稍待,制将军已经找了郎中。”
李自敬将雁翎刀放到脚边,摆手说道。
“不必了,军中郎中不多,我的伤没什么大碍,让郎中去给其他弟兄治伤。”
那两名老本兵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些许惊讶。
犹豫半晌,再三询问,两人这才点头离开。
李自敬将金疮药倒出一点在手中,随后深呼口气,心下一横,将白色药粉涂抹在左臂。
转瞬间,一阵钻心的疼痛袭来。
这种一刹那撕心裂肺般的剧痛,甚至比清军的刀砍在左臂造成的痛苦更甚。
李自敬咬牙又倒出一些药粉,轻轻涂在伤口上。
剧痛感接踵而至,连血液也好似涌了出来。
李自敬紧紧攥住拳头,直到这种剧痛感缓解成了麻木,这才颤抖着松开手。
经历过这种痛楚,将细布包裹在左臂伤口时传来的疼痛,也只是让李自敬的双目微微一凝,随后便再无波动。
伤口包扎后,李自敬回想起昨夜,觉得自己相比那些被砍断手脚以致伤残的士卒,已经是非常的幸运。
将视线放到草席上的那一套新甲胄上,李自敬微微蹙眉。
这套棉甲是刘芳亮送来的,看起来和昨夜穿着的那套没什么区别,但李自敬一拿在手上便感觉到重了许多。
棉甲是北方明军装配率最高的一种,被设计成前开对襟,穿戴十分方便。
大顺军中缴获的也多是此类甲胄,防护力不比布面甲低,主要是在日益阴寒的小冰河期内可以御寒。
将校穿戴的棉甲外表看起来与普通士卒无异,但在甲胄内侧要害部位缝制有金属铁片,外面也有铜钉把铁片固定,防护力更高。
这一场大雨,算是结结实实把李自敬身上浇了个透。
冬月的天气到了夜间还是有些泛凉,需要尽快更换衣甲,以免染上风寒。
在这个年代,可没有什么速效感冒药,得了风寒实在不好受。
李自敬花了些许时间将衣甲穿戴整齐,听见营中传来阵阵喧闹,于是钻出营帐。
天寒地冻,人心似火。
前营的众多大顺士卒,正捧着碗围在几口大锅周围,眼睛直勾勾盯着锅中,不断的吞咽口水。
李自敬走近一看,发觉这些锅实在很大,甚至已经不是用大锅能形容的了,得叫做“巨”锅。琇書蛧
这些巨锅被从中军推来,一些穿着青色箭衣的大顺士卒,正用木棍卖力的搅着。
锅里的是菜粥,将各种野菜直接与白米混合到一起熬煮,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这种巨锅一次性要做几百人的粥食,实在和美食搭不上边,但围拢过来的大顺士卒越来越多,显然并不在乎粥的味道。
在这乱世,每天都有口饼子吃,就已经是很多人不敢想象的生活,现在有菜粥喝,谁还敢奢求其它。
“小...部总来了!”
人群中一声惊呼,一众前营的大顺士卒纷纷转身。
李自敬走上前去,看这锅中的米还不少,便随手盛起一勺闻闻,却发现这粥根本没什么味道。
“小闯王要喝便先尝尝!”
熬粥的大顺士卒是从中军来的,也是老兵,见过李自敬几面,知道身份。
这话一出,在锅旁等待许久的前营士卒目光,也都被吸引过来。
李自敬将勺子放下,转身招呼起众人。
“这些粥,是陛下奖赏大家作战英勇,我李自敬没什么特别的,怎么好先独享?”
“来来来,大家一起吃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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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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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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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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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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