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反清>第六十六章:行刑
  翌日。

  西市。

  作为西北重镇,大顺的立都之地,西安城中本就是聚集了大量的商人,西市作为城中四大集市之一,每到白日更是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每条大街小巷,都有无数的身影在走动,铺子上被挂上了红色的灯笼和五颜六色的彩带。

  这是西安城中的百姓,对于李自成决意留守西安这个决定的庆幸和欣喜。

  当途经路口时,看到那熙熙攘攘的人群,各处沿街叫卖的商贩,以及栉比鳞次的商铺,你一定会觉得这里是个热闹所在。

  但今日的这份热闹不同,这里将要发生一件大事。

  对于他们来说,身处乱世中能有的选择实在不多,西安算得上是北方最安全的几个地方之一。

  天色刚亮,西市便是人头攒动,形形色色的人挤满了大街小巷,为的就是看热闹。

  在如今乱世,普通小民朝不保夕,可以称上是乐子的实在不多,观赏砍头算得上一个。

  大顺军士卒早在天还没亮的时候,便在西市的周围布防,将大街至刑场的沿途隔离开来,以免围观的人群影响到行刑。

  对李自成来说,这场行刑办得越盛大越好。

  到时候一传十、十传百,就是给大顺的免费宣传。

  大顺军要通过这次行刑,向世人展现出接纳降卒的一面,彻底打破流寇的传言。

  就连清军降卒都能接纳的大顺军,南明军队又算得了什么。

  “快看,来了!”

  伴随着人群中的一声惊呼,街道上的喧闹顿时为之一寂,众人都是翘起脚望去。

  脚步声从前方响起,这条街的尽头,正有一批身着黑色箭衣的大顺军士卒整齐而来。

  很多人一下子就认了出来,这是由小闯王李自敬率领,回师后便一直驻守在西安定门瓮城的前营。

  相比于其它四营,这支前营在西安军民面前出现的次数不多,势力也弱,很多人也是头一次看见这样的场面。

  李自敬骑着高头大马,头戴笠盔,当仁不让地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左右是掌管精骑的郝摇旗,以及此次行刑的监斩官前营果毅将军吴兆胜。

  在三人身后,先是面露凶光的百余前营精骑,而后便是那些踩着整齐脚步的老本劲兵。

  前营的大纛,在昨晚已经更换成李自敬的李字大纛,旗鼓号角等物,也都一应准备齐全。

  李自敬一手牵着马缰,淡漠的眼神隐藏在笠盔的帽檐下,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之感。

  郝摇旗虎目环视左右,被他对视到的围观群众,无不是胆虚将目光移开,这种杀人般的目光,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吴兆胜身后的那些清军降卒,如今已经和普前营士卒一般无二,全都换上了新衣,旗号俱用大顺为李自敬专门准备的制式。

  刑场上早被高高立起了一座大台子,台子上被摆着一口虎头铡,这是从原明朝西安府城衙门里拉出来的。

  虎头铡上血迹斑驳,依稀能看出其上散发出的煞气。

  有明以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同一个地方,被这同一口虎头铡夺取性命,血染刑场。

  戴之俊直到今天才是完全相信,他要被砍头了。

  但他不明白,他明明什么都没做,神机库的大火他是想放,但却还没来得及动手。琇書網

  如果不是吴兆胜放的,那又会是谁?

  现在戴之俊已经想不了那么多了,伴随着大台上那口虎头铡愈来愈近,他在囚车上的双腿也在不断发颤。

  死亡,从未如此之近。

  戴之俊突然有些后悔,他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在潼关的战场上战死,或许还能以勇士之名,为留在北京的家人得到些许荫封。

  现在却要以懦夫、内奸之名死去,被这些他看不起的贫穷小民,流寇乱贼所杀。

  对戴之俊来说,前往刑场的道路极其漫长,他既希望早点结束,又惧怕死亡,希望这条路再长些。

  但无论怎么想,前方道路还是越来越短,刑场上摄人心魄的虎头铡,似乎朝他露出了血口獠牙。

  整个过程下来,吴兆胜没有回头看一眼,一直都是坚定的跟在李自敬身侧。

  戴之俊看着他的背影,痛恨得咬牙切齿。

  刑场最终还是到了,戴之俊的整个人也是面如死灰。

  他看着周围叫嚷不断的围观人群,想趁这最后的机会求饶,却又落不下面子。

  戴之俊双腿不断打颤,一被放出囚车,便直接摔倒在地上,浑身无力,怎么都站不起来,如同一滩烂泥。

  李自敬回眸望去,眼中是极度的冷淡。

  吴兆胜知道这是他表现的时候,也明白李自成下令让他亲自行刑的用意,立刻翻身下马,来到昔日同僚身前。

  吴兆胜的面容浮现出些许的可惜,随后一把将戴之俊拉起来,架着他来到台上,死死按在那口虎头铡前。

  戴之俊想骂出些什么,但此时却是根本说不出话来了。

  他微微侧头抬起,看着远在天边,又近在咫尺的那口虎头铡的血色刀口,暗自咽了口唾沫。

  李自敬来到台前的位子坐好,一众前营士卒也都围在台子周围,肃穆以待。

  “杀了他!”

  “我说老子今年怎么这么晦气,原来是因为这个狗汉奸!!”

  台子这面的前营气氛紧张,围观的西安军民却是气氛炽烈,每个人都在大声叫骂,将一直以来的晦气归结于这个汉奸的头上。

  在这样的乱世,每个人的戾气都很重,包括李自敬在内。

  西安城内一直都在戒严,北路还在血战,汉中不知道如何,荆襄乱局需要收拾,气氛十分压抑。

  李自敬眼眸微动,或许李自成是对的,现在西安的军民,很需要这样一场行刑来发泄。

  死的不一定非要是戴之俊,而是必须要有人去死。

  吴兆胜一直盯着李自敬的表情,周围的呼声也是震耳欲聋,见到后者眼神投射过来,这才转过身来。

  “你还有什么话说?”

  戴之俊一愣,抬起头来,见吴兆胜一手按着虎头铡的刀口,随时准备落下。

  在这最后关头,他身上的畏惧似乎在一瞬间消散,一直以来发生的这些事情,在他的脑海中串联起来。

  最后,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可能。

  戴之俊怔了片刻,脸上忽然浮现出诡异的笑容,随后更是哈哈大笑,反唇相讥。

  “你真以为他们会信你?”

  “我告诉你,火不是我放的,那火肯定是这些流寇自己放的,就为了拿我的头安定人心!“

  “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日!”

  吴兆胜目光微微一凝,下一刻,还是狠狠按了下去。

  顷刻间,血光乍现,一颗鲜血淋漓的头颅滚落下台,台下的围观军民也爆发出了震天的欢呼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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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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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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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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