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反清>第四十三章:比武
  “什么...”

  “我?”

  郝摇旗一脸震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李自敬的这句话,给他的感觉,就好似晴天霹雳当头一击。

  郝摇旗浑身上下都结起了鸡皮疙瘩,全身麻木,如同触电一般,眼睛瞪得老大。

  从前在中军,他一向是不受待见的对象,却没想到来到前营的第一天,就受到如此大的重用。xǐυmь.℃òm

  李自敬的脸色严肃得不像话,冷冷说道。

  “我像是在开玩笑吗?”

  郝摇旗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跪下。

  “卑职领命!”

  听见外头的议论声,更多的前营士卒从营地中一个接一个地钻出来,听见内容后都是目瞪口呆。

  他们惊奇得都屏住了呼吸,都是没有想到,这位新到的制将军一来就抛出了如此重磅炸弹。

  但是很快,有人提出了疑问。

  “小闯王,我大顺精骑选任严苛,你说选谁就能选谁吗?”

  “说的是啊,别让弟兄们白高兴一场!”

  李自敬朝一开始问话那名身着黑色箭衣的老本兵看去,脸上微微一笑,找个树墩子坐下。

  “好问题!”

  “你们也知道,当今大顺天子是我李自敬的亲大哥,如今,我又是咱们前营的制将军。”

  “咱们前营,虽说不如中军出力多,但击溃多铎,没有咱们挖的隧道也是不行。”

  “这点事情,也是我李自敬愿意回馈大家的贡献,难道我还做不得主吗?”

  听见这话,方才问话那名老本兵挠挠头,傻笑着退了回去,余的老本兵却都是更加兴奋了。

  李自敬环视众人,从树墩子上站了起来,在众人面前来回踱步,神色忽地严厉下来。

  “但是你们要记住了,正因为我李自敬是当今大顺天子的亲三弟,这军中内外,不知道有多少眼睛盯着。”

  “因此,我的规矩也便有所不同!”

  李自敬看着周围一应老本们骤然肃穆起来的气氛,从众人的中间插过去,缓步走到对侧。

  随后,按着雁翎刀,冷峻的眼神从他们的身上扫过。

  “想要入选精骑,成为我的贴身护卫,就要遵守前营的新军法,不听话的兵,我不要!”

  “你们大可以去中军,让权将军给你们选!”

  李自敬说着,双眼微眯,紧了紧雁翎刀,眼神间散发出一股煞气。

  “别说我没给过你们这个机会,不愿意的,现在都可以走人,去哪个营都行!”

  说完,李自敬来回踱步,也不再吭声。

  众人渐渐起了些许的议论声,你一言我一语,但大多数都是不肯放弃这个入选精骑的机会。

  一旦入选精骑,就是彻底被视作大顺军的根本。

  每名精骑,都会下发三套甲胄,一布面铁甲,一棉甲,一内衬的锁子甲。

  除此以外,还有一套足以抵御任何严寒的三层棉衣。

  如此精锐的配备,与原本明朝精锐边军骑兵不遑多让,全部武装在身上足有二十到五十斤重,根本不是一般人能穿得动的。

  素质不足的士卒,就算强行穿戴起来,也难以再去舞动刀枪,更别提大顺军动辄随营转战千里的情况了。

  因此,大顺军的精骑被视作重中之重,每一名都是千挑万选出来,是精锐里选出来的精锐。

  大顺精骑,正面去和所谓的女真铁骑硬碰硬,只要人数不是过于悬殊,都不会出现一面倒的情况。

  就算面对白甲满洲护军,在士气极度高昂或是濒临绝望时,大顺精骑也能对其造成相当的杀伤。

  就算最差的情况也能拖延时间,让大军主力完成转移。

  李自敬如今也算是沾了李自成的光了,用这个名头号召了不少人,至少在大顺内部还是挺管用的。

  一上来,就能在众多历战老卒中挑选亲卫。

  大顺精骑最让老本兵们趋之若鹜的,还是对其家人的待遇。

  老本兵的家属随营而走,称作老营。

  老营中一日供给两餐,某些过于骁勇的老本,甚至会配给本家单独的营帐。

  只要升入老本,几乎就会免于挨饿受冻的局面,在乱世中寻得稳定的生存之处。

  至于精骑,更是要将他们的家人单独从老营接纳出来,视作主力营中的重点保护对象。

  行军时,精骑的家属会被保护在最内侧。

  伙食待遇方面也提升了数倍,偶尔甚至会有吃到荤腥的机会,这在如今的乱世来说,几乎是天堂一般。

  由于老本精骑一人至少双马是标配,因此家属的转移也十分方便。

  可以这么说,只要大顺不灭,老本精骑们的家属就是永远处于最安全的地方,受到最严格的保护。

  “好,都是好汉子!”

  李自敬的整个脸部绷紧,脚步停在众人面前。

  “前营重建,需要人手,因此本次选锋,暂选一队老本晋升为精骑,日后还有机会。”

  “咱们前营,毕竟是一个主力营的建制,都明白了吗!”

  众人议论的声音顿时止住,都是不自觉地昂头挺胸,连队列也转眼间就变得整整齐齐。

  “听明白了!”

  李自敬满意地点头,噌地一声抽出雁翎刀。

  “我李自敬选锋,不看丞相和军师的劳什子军功薄,我只看你们的实力!”

  “实力够,便可以晋升为精骑,就这么简单!”

  简单,粗暴。

  这些前营的老本兵多是农民造反出身,因此并不喜欢文人的那些弯弯绕,响应的声音不绝于耳。

  很多人其实也对牛金星和宋献策的验算军功之法颇有微词,但这些担忧,如今全都不存在了。

  李自敬的说法,正是他们心中所想。

  军队中以拳头说话!

  李自敬说话间,走出前营驻地,直奔潼关演武场。

  此处原本是驻守潼关数千明军的操练场地,如今成为了大顺军各营白日集训的场所。

  此处演武场,原本年久失修,如今已经被大顺军重建起来。

  旌旗迎着月光,在渐渐吹起的东风中猎猎作响,千余老本整齐划一地站在场中。

  都知道如何选任,老本兵也再没了什么嬉笑之声,人人表情肃穆,一股淡淡的杀气从他们周身散发。

  李自敬的雁翎刀直指向天空,在圆月的映衬下,散发着骇人的寒光,使众人心中不由得一颤。

  郝摇旗也紧紧护卫在李自敬身边,面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此次比武点到为止,你们都是老本兵,我知道,步战都有两把刷子。”

  “为避免影响明晨集训,因此今夜本营只考骑射!”

  李自敬说到这里顿了顿,眼神微凝,扫视场中众人,随后猛然暴喝一声。

  “开始比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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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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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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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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