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元末之逐鹿天下>第一百二十七章 微服高邮城察民情,收服李孝慈
  高邮城南城门一则告示,让高邮城整个城内的百姓都轰动了。

  告示内容:

  高邮城将军府征虏将军令:即日起,免除高邮城城内百姓元朝赋税,为期三年。凡有作奸犯科、为非作歹之人,一经发现,严惩不饶。高邮城百姓若有冤屈,亦可向将军府告之,将军府必为民请命。望高邮百姓悉之。

  他们都奔走相告,告诉亲朋好友,高邮城即将迎来好日子。

  在高邮城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元军已经没了,换成了以仁义待百姓而闻名天下的泗州军。

  尤其是那泗州军征虏将军威名远播,深入人心,由来已久。

  距离拿下高邮城,已经过了两日。

  程德这两日每日忙到深夜时分,几乎没有休息的空闲。

  今日将一些琐碎的公务,扔给姚广孝与罗茂两人处理后,他便带着刘重五几人,在高邮城明察暗访,了解一下高邮城的民情。

  在他们身后,自有锦衣卫跟着,他们身着平常百姓家衣服,分布在程德周围。

  李二狗此时面色非常激动,他想着,自己今后的生活,可以变好了。

  尤其是那巩卜班加在他们这些百姓头上的繁重税赋,随着这一则告示的出现,他们身上的担子一下子卸掉了。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不必在天没亮时就早早葱被窝里爬起来,为交够巩卜班加在他们身上的繁重税赋而忙活到深夜时分。

  而且,原本李二狗的大儿子祈求让李二狗把他卖掉,为家里谋一条活路。

  李二狗作为一个七尺男儿,听到他大儿子的祈求,也不禁潸然落泪。

  他想不明白,自己堂堂七尺男儿,又没有偷奸耍滑,每天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怎么就连家都养不活呢?

  甚至,还到了懂事的大儿子主动提出将他给卖了,为家里找一条活路的地步。

  那一刻,李二狗对巩卜班的恨意达到了顶峰,那时他想着要不是为了家人考虑,他早已把巩卜班的头给扭下来了。

  李二狗小时候因为家穷,进了寺庙当过十来年的和尚,也在此期间练了一些拳脚功夫,可以说他是有一定勇力在的。

  就在这时。

  李二狗发现有几人正朝他走来,李二狗中断了思绪,抬起头望去。

  这几人正是程德几人。

  看到李二狗忠厚老实的样子,程德没多想,便朝着此人走近。

  他觉得,像李二狗这个样子的,应该可以问出很多贴近实际的民情。

  尤其是李二狗身上穿着的,都是打了一块又一块补丁的衣服时。

  程德看向李二狗,露出温和的笑容:“这位大哥,我看你在这站着好一会儿了,想问问你一些情况,你看可以吗?”

  李二狗看到程德身后跟着几个随从,心中猜测或许是高邮城哪家有权势之人。

  这种人,他自认是惹不起。

  但看到程德态度如此温和,让他感受到了被尊重,李二狗觉得眼前此人还是不错的。

  至少给李二狗的印象,第一感觉非常好。

  李二狗也没有多犹豫,点了点头,说道:“......我所知道的有限,不一定能够回答得上你的问题。”

  程德笑道:“我就是想问一下家常琐事,不问别的。大哥你也别太担心。”

  李二狗闻言,顿时放松了下来,笑道:“那你问吧,我李二狗知道的,就告诉你。”

  程德看着李二狗,指着前面一个方向:“大哥,那边有一个坐的地方,我们去那边坐着谈,大哥觉得怎样?”

  顺着程德指着的方向,李二狗一眼望去,便知道那个地方是高邮城有名的地方——醉人间。

  里面的随意一顿饭,他听过,至少十两。

  下意识地,李二狗面色有些犹豫。

  看到李二狗脸上有些为难,程德将目光环顾四周,下一瞬,他的目光一亮。

  “大哥,要不在那边坐着谈?”

  听到程德的话,李二狗将视线投向程德所指的方向,发现是一家卖混沌的摊子。

  这下子,李二狗便没有了犹豫,点了点头。

  程德与李二狗在这家摊子的椅子上坐定。

  刘重五几人站在程德身后几步远。

  这时候,摊子的老板走了过来。

  摊子的老板,是一个面色一黝黑的大汉,看上去非常实诚。

  大汉露出笑脸道:“两位,可需要点什么?”

  程德看着李二狗嘴角吞了吞口水的模样,便笑着看向大汉:“就先上四碗混沌,给这位大哥吃。”

  大汉顺着程德指向的方向,朝李二狗身上看去。

  李二狗听后,看着程德有些不好意思,站起来,挠了挠脑袋,说道:“这......就不必了吧!”

  程德望着李二狗说道:“大哥,就当是问你一些问题的酬劳吧,大哥也不要拘谨,坐下来说话。”

  看到程德如此客气,李二狗只好顺从地坐了下来。

  大汉见此,便笑道:“那客人稍等,四碗混沌,马上上来!”

  说完,大汉连忙忙活着混沌之事。

  “大哥,你家里几口人啊?”程德看着李二狗,语气温和。

  李二狗听到程德问的是这个问题,原本忐忑不安的心,顿时放松了下来。

  李二狗没有丝毫磨蹭,急忙回道:“我家里共有八口人。我娘,我爹,我妻子,还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再加上我在内。”

  程德笑着道:“大哥可真是好福气啊,爹娘都健在,不像我,我爹娘小的时候就离开了我。”

  李二狗听到程德的话,诧异地看了一眼程德。

  “爹娘虽健在,但是他们都已经上了年纪,干不动了。家里都靠我一人养着,八张嘴都要吃饭,日子艰难着呢!”李二狗皱眉苦笑,轻吐口气叹道。

  程德一怔,“大哥一人养活一大家子,可真了不起,是个汉子。”www.xiumb.com

  李二狗闻言,却是沉默了一会儿。

  接着,李二狗开口道:“我没你说的那么了不起,我堂堂七尺男儿,应该算是非常努力的。天还没亮,我就起床去种地,一直到了晚上天黑了才回家。这还没完,到了深夜,我还会去做一些卖力气搬运的活儿。这一天天拿命去拼,可是,我却连自己的家人都养不起......”

  “之前巩卜班在的时候,我的头上就像是被压得喘不过气来,沉重的赋税,还有忙活种地得到的口粮,最后反倒是要上缴,而自己却是没留下一点,我力气还算可以,还算年轻。像我的那些邻居,因为年纪大了或者其他原因,该饿死的饿死......不过,巩卜班最近把赋税加的越来越重.....已经到了连我也撑不下去了......”

  “就在几日前,我家的大儿子,跪在地上哭着给我磕着头,让我把他卖了,给家里换一些粮食,为家里谋一条生路,那时候,我哭了。从我懂事以来,这是我第一次哭,我被刀子架在脖子上都没哭,但那次我哭了......那个时候,我只怪自己的无能,觉得自己太没有用了......”

  “这还不是让我最难受的,我的爹娘,说为了我们这些年轻的,还有几个孙儿,想要悬梁自尽,为的就是节省一点口粮,说他们活够了,我那时候很痛恨老天无眼,为什么不降下天雷劈死那个王八羔子巩卜班?”

  “还有,我的妻子被眼前没粮的生活逼着,想要卖女儿.....我的二儿子,想要卖掉自己,给我们以及他的两个妹妹换口粮......这老天还有眼吗?”

  “本来......我想既然活不成了,死之前想要拿巩卜班垫背,本想闯入他府邸,弄死他。结果,我去的时候,发现巩卜班死的连灰都不剩了。”

  李二狗此时此刻,就像是打了话匣子一般,一股脑的全都说了出来。

  而他的眼眶通红,眼里的泪水,无声地流淌着。

  程德心中极为震惊,没想到,这高邮城的百姓,竟然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更没想到,眼前的李二狗,看上去如此忠厚老实的大汉,都要被巩卜班逼着,想要弄死他。

  这巩卜班可真是不得人心。

  还有,这也让程德非常警惕。

  老百姓,但凡能活下去,也不会被逼着走向极端。

  这点,他将此牢记在了心上。

  听着李二狗说到他的事情,不自觉的,程德便联想到了以前的张村,不禁沉默了。

  如果张村不是因为他,或许,人人就和李二狗一样。

  忽然,李二狗继续道:“现在好了,征虏将军免除高邮城城内百姓元朝赋税,为期三年,这三年也够我努力让家里人吃饱穿暖了。我的老爹老娘,不用悬梁自尽了。我的大儿子、二儿子也不用跪着祈求我把他们卖了,去换些口粮,给家里谋一条活路了。我的妻子,也不用卖女儿了。只要我有一口气在,我的力气就用不完,一定会给家里人尽我所能,让他们能吃饱饭的。”

  看到李二狗坚定的神色,程德心中受到了极大的触动。

  不经意间,他的思绪回到了前世。

  那个他不想再回忆的过去。

  记忆太沉重,几乎让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他记得,为了供自己兄弟两个读书,他的父亲曾经一年里,每天打三份工,每天只睡三个小时。

  那段时间,他的父亲每天疲惫的模样,他看在眼中,极为痛苦无助。

  而且,更可怕的是,有段时间,每次他父亲都是满头鲜血,在深夜回来,听父亲说是被石头砸的。

  每次见到父亲满头是血的那一刻,他萌发了不想读书,想要去社会打工养家。

  但那一次,他向自己父亲说出这个想法时,却被他父亲大骂了一顿。

  这个事情,他一直埋藏心中,永远也忘不了。

  无论是父亲,还是眼前的李二狗,他们都是为了家人活得更好。

  宁愿让自己受苦受累,也不愿家人吃苦受累。

  或许,这就是真正的男人吧!

  程德心中对李二狗涌上了一丝钦佩,也对他多了几分好感。

  他忽然想到之前李二狗被逼着想要去杀巩卜班的事情,再仔细打量着李二狗,发现他身材魁梧。

  见此,程德觉得眼前的李二狗,并不一般。

  “大哥,我看你的样子,像是练过武?”程德忽然望着李二狗开口道。

  李二狗点了点头,“以前家里困难,去寺庙当和尚,练过一段时间的拳脚功夫。”

  程德心中一喜,将目光看向刘重五。

  “这个人怎么样?”

  “可以。”

  程德与刘重五用眼神短暂的交流了一会儿,心中很满意。

  他便重新将目光落在李二狗身上,“大哥,你愿不愿意当兵呢?”

  李二狗一愣,“当兵能养活家人吗?”

  程德笑了,望着李二狗说道:“那就要看给谁当兵了。我看大哥为人不错,重新介绍下,在下程德。对了,别人都称我为征虏将军!”

  李二狗愣住了,怔怔地看向程德,不确定地问道:“你果真是征虏将军?”

  程德点了点头:“如假包换。”

  “当兵,真能养活家里人?”李二狗继续问道。

  程德看着李二狗说道:“我对你很满意。如果你愿意来我这里当兵,你的两个儿子,可以持我的推荐信,去泗州学院读书,或者泗州军事学院,具体看你两个儿子的选择了。还有,你的两个女儿,你若是愿意的话,可以送到泗洲城将军府,由我夫人带着。至于你爹娘,还有妻子,都可以一并送往泗洲城,在泗洲城,我也答应愿意为你家安家,保证给你们一个大院子住。你看如何?”

  程德之所以下了这个决定,还是刚刚从李二狗所说中,愿意给予李二狗优待。

  尤其是他的两个儿子,极为懂事,愿意为了家里人牺牲自己。

  就冲着这一点,也能看出李二狗的两个儿子,是个有良心的人,品性惇良。

  李二狗继续问道:“能吃饱饭吗?”

  程德笑了,“泗州军事学院,泗州学院,所有花费,都由将军府负责,每日管三顿饭。将军府也是一样,管三顿饭,每个月还有银子拿,不会亏待了你两个女儿。至于嫂子,如果可以,也可以在将军府帮忙做些事情,不知大哥考虑的如何了?”

  李二狗咧嘴笑了,直接双膝跪地,“李二狗拜见将军,从今往后,李二狗愿意为将军上刀山、下火海,一生只愿跟着将军,绝不违背!还望将军收下我李二狗。”

  对李二狗来说,自己能得到征虏将军的看重,已然是天上降下的恩赐了。

  他没想到,征虏将军对他所开的条件,竟然如此优渥。

  他就算是不为自己,为了自己几个娃,他觉得也必须为征虏将军卖命。

  不就是当兵吗?他以前好歹是练过拳脚功夫的,他并不害怕。

  只要是能改善家里人的生活,他什么都愿意做。

  程德双手将李二狗搀扶了起来,笑道:“你先起来,我答应你就是了。”

  这次微服高邮城察民情,除此,他倒是另有一番收获,便是李二狗其人。

  李二狗笑得很开心。

  刚刚李二狗朝着程德跪地的一幕,被卖混沌老板看在眼里,他望着程德的方向,带有一丝崇敬。

  能在高邮城称将军的,也只有泗州军了。

  泗州军进入高邮城,与民秋毫无犯。

  对于卖混沌的摊贩老板来说,这已经是天下奇事了。

  在摊贩老板心中,对泗州军抱有极大的好感。

  四碗混沌上来后,程德将它们推到李二狗面前。

  李二狗这次没有客气,快速地将眼前的四碗混沌吃完了。

  看着李二狗似乎没有吃饱的模样,程德眼睛微眯了下,继续让摊贩老板再来四碗混沌。

  李二狗依然将新上的四碗混沌消灭了。

  看到李二狗似乎吃得心满意足后,程德便付了银子,带着李二狗到了高邮城将军府。

  然后,派锦衣卫跟着李二狗到他家里,安顿好他家里人,往泗洲城而去。

  一直到了夜晚,李二狗穿上一身乌黑战甲,出现在将军府中时,程德望着此时的李二狗,心中还是非常惊讶的。

  在他看来,人靠衣装马靠鞍,一点也不假。

  此时的李二狗船上乌黑战甲后,整个人就像是英武的将军,格外不凡。

  望着李二狗,程德问道:“家里人,可安排妥当了?”

  李二狗拍着胸膛笑着回道:“多谢将军,家里人全都安排妥当了。他们已经跟将军安排的人,朝泗洲城出发了。”

  程德点了点头,“我派了一百锦衣卫,保护你的家人往泗洲城,你也不必担心。这些锦衣卫,都是一些好手。你家人的安全,无需担忧。”

  李二狗笑道:“嗯。李二狗感谢将军如此优待我,我李二狗今后一定会回报将军的。”

  程德听到李二狗一番赤城的话语,嘴角露出一丝笑纹。

  “我觉得你这名字,有些不好听。我给你改一个,你看如何?”

  李二狗听后,目光一亮,盯着程德说道:“将军不提,我李二狗也想让将军帮忙改一个,毕竟,我的两个儿子,就要去学院读书了,要是让他的那些同窗知道他们的老爹叫李二狗,恐怕会给他们带来一些困扰,还会被他们的同窗取笑。”

  程德听到李二狗的话,心道:天下父母心。

  原本以为李二狗是想自己为自己改,没想到,他想改名字,是为了他的两个儿子考虑。

  程德沉吟思索了一会儿,“孝子之重其亲也,慈亲之爱其子也。你做到了孝和慈,不如,你今后就叫李孝慈,你看如何?”

  李二狗听得心中大喜,连忙躬身道:“多谢将军为我取名,从今往后,我就叫李孝慈。永远是将军手下的一小兵。”

  程德再次笑了,欣慰地看向李孝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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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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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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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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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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