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重五应声而进。
“你去把常遇春带过来。”程德直接对刘重五说道。
刘重五点了点头后,便匆匆离去。
没过一会儿。
刘重五带着常遇春来了。
程德看着常遇春说道:“常先锋,我意欲强攻高邮城。本来呢,我是想亲自带人去强攻的,但是,罗参军他们都向我推荐了你,说你比我合适。我就是来问问你,如果让你做攻打高邮城的先锋,给你一万人,你能拿下高邮城吗?”
常遇春闻言,目光射出璀璨的光芒,连忙躬身道:“回禀将军,我常遇春只需五千人,就可以登上高邮城城墙!”
程德摆摆手道:“五千人,不够。我给你一万人。”
常遇春连忙拍着胸膛道:“请将军放心,我常遇春誓言死拿下高邮城!”
程德皱眉道:“说些吉利的,这还没开始打呢!再说了,即便拿不下高邮城,也要保全你自己。你可比高邮城重要多了,这点,你别拎不清。”
常遇春听后,心中无比感动。ωωω.χΙυΜЬ.Cǒm
他没想到,在将军心里,他比一座高邮城还重要。
这是他没想到的。
正因为如此,他才不能辜负将军。
“是。”常遇春应道。
“嗯。你先下去休息,养精蓄锐一番,明日天一亮,大军就会开拨。在大战前,不要饮酒,知道了吗?”
常遇春连忙道:“请将军放心,常遇春还是知道轻重的。”
说吧,常遇春便躬身告退离去。
“这军备器械一事,便交由罗参军下去安排吧!”程德微撇过头,看向罗茂说道。
罗茂应道:“是。”
“罗参军与刘军师暂且下去吧!我还有些事情,与姚祭酒说。”
罗茂与刘伯温便朝程德躬身行礼后,各自离去。
程德目视着姚广孝道:“高邮城如果强攻不成?你可有其他办法拿下高邮城?”
姚广孝一愕,“将军,你刚刚不是安排了常先锋攻打吗?为何......”
姚广孝没有继续说下去,但他的神情,却是落在了程德眼中。
程德叹道:“未虑胜,先虑败。只有事先考虑周全,并布置好。这样,即便真的事情发生了,也不会一下子就乱了阵脚。高邮城城高又坚固,即便是勇猛如常先锋,想要拿下它,我心中也并无信心。”
姚广孝明白了程德的意思,他思索片刻,便开口道:“巩卜班其人,联想到罗参军先前的话,属下倒是思得一计。”
程德目光一亮,“何计?”
“离间计。”姚广孝回道。
程德望着姚广孝道:“你且详细说来。”
姚广孝:“既然巩卜班是酒色之徒,且身居高位。那么,在他之下的那些人呢?他们会不会想要取而代之呢?如果将军,暗中书写一些招揽他们的书信,而这书信又恰好被巩卜班知道。那么,在未战之前,他们势必会先内乱。而这,便是将军的机会。”
程德眉头一皱:“这些书信,如何送进高邮城?且又如何送往那些人手中?”
姚广孝笑道:“将军可听过鸡鸣狗盗之徒的故事?”
程德轻点了下头。
姚广孝继续道:“鸡鸣狗盗之徒,虽说上不得台面,但是,有时候还是能发挥不小的作用的。正好,属下倒是知道这附近的一些鸡鸣狗盗之徒,而且,他们的弱点也被属下所知。此时,还请将军交给我去安排。”
程德望着姚广孝道:“这书信需要我写吗?”
“如果将军愿意的话,那自然是更好了。”姚广孝道。
“需要写多少封信?”
“二十封吧!”
程德:“......”
不过,他还是答应了下来。
信的内容由姚广孝口述,程德只是默写下来。
二十封书信的内容一模一样。
当完成好,程德便将它们交给了姚广孝。
姚广孝接过这些信后,便当着程德的面,将信中重要的内容给涂抹掉了。
程德深深地望了一眼姚广孝,平静地道:“你现在就去安排此事,我等你的消息。”
“是,将军。”姚广孝躬身应道,尔后,匆匆离去。
程德目送着姚广孝离去的背影,喃喃道:“鸡鸣狗盗之徒,涂抹书信重要内容,有意思。或许,这事情还真能成!如此也好,先让高邮城元军内乱起来,消耗他们的士气,让他们彼此防备,这样常遇春强攻高邮城时,才能更加容易些。”
“这姚广孝,似乎不错。这军师祭酒一职,他当之无愧。”
将姚广孝一事暂且放下后,程德开始翻看伏案上的文书。
忽然,一份文书吸引了他的目光。
“元朝自世祖混一之后,天下治平者六、七十年,轻刑薄赋,兵革罕用,生者有养,死者有葬,行旅万里,宿泊如家,诚所谓盛也矣。”
程德目光幽幽地看着文书末尾的叶子奇,不禁眉头紧皱。
这份文书有锦衣卫的印记,锦衣卫的所有职责中,兼有最重要的一条,便是负责记录民间的读书人,以及他们的言论,以免大才在荒野无人得知。
很显然,这份文书,便是这叶子奇的言论了。
对于这种明显偏向元朝的言论,他有些不喜。
这个士人的名字,被程德直接在上面打了个X。
对于此人,哪怕再有才,睁眼说瞎话就不对了。
......
转眼间,夜幕降临。
长空挂着如弦的月,散发着清冷的光。
月下,一行鬼鬼祟祟的人,趁着黑夜,顺着一处臭水沟,钻了进去。
这处臭水沟,正是通向高邮城城内。
他们每个人怀里,都怀着防水的密封好的信筒。
他们受姚广孝的命令,往高邮城城内送信,每个人负责送一份,一份对应一个人。
这些人,之所以听从姚广孝的命令,也很简单,因为他们的妻儿老小,都在姚广孝手中。
姚广孝和他们约定,信送到后,在约定地点,会返还他们的妻儿老小。
这种事,这些人捏着鼻子认了。
也只好听姚广孝的命令行事。
虽然他们是鸡鸣狗盗之徒,但他们的心都是肉长的。
妻儿老小,在他们眼中,比什么都重要。
这些事,对他们来说,轻而易举。
他们有时候缺什么东西了,就会在夜里,顺着这臭水沟,就去高邮城城里面,进一些缺的东西。
这些东西,包括粮食、胭脂水粉、钱财、药材......
当然,他们不会花一文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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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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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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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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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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