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回飞扬时代:从淘金窝子开始>第12章 狼来了
  虽说因为肉吃多了,一晚上肚子都不怎么舒服。

  但早起的杨振却依旧神清气爽,觉得浑身上下都有使不完的劲。

  和前几天一起床就头昏脑涨,走几步就气喘吁吁的状态,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仅仅吃了两三天好的,就给身体带来了这么大的变化。

  杨振是喜不自禁。

  似乎都已经感觉自己的身高已经在充足的营养之下,正蹭蹭的往上窜。

  也是因此,在煮早饭的时候,杨振又特意在豆子稀饭里剁了几块肉骨头。

  毕竟趁热打铁,骨头汤稀饭,补钙啊!

  熬上稀饭,杨振这才开始洗漱。

  完了又照例把自己给挂在了门框上。

  等到挂出了一身汗,豆子骨头汤稀饭也就熬的差不多了。

  就着早先腌的萝卜丝喝了几大碗稀饭,将剩余的一点稀饭和上洗碗水喂狗之后,杨振便再次开启了寻找金窝子的大业。

  半天下来,又淘了四五个河湾。

  虽说依旧没能找到金窝子的所在,但杨振却有种真切的预感。

  他预感到自己距离当年曹建军所淘的金窝子,距离已经越来越近了!

  之所以有这种预感的原因非常简单,那就是在开碗过程中,他发现碗底的金沙已经越来越多。

  从最初的没有,到后来的几碗才能发现一两颗金沙。

  最后开的几碗,已经碗碗都能看到金沙了!

  出现这种情况,除了是快要挖到金窝子了之外,压根就没有别的可能!

  虽然预感强烈,但眼见时间不早,杨振还是赶紧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准备先去看看套子上有没有什么收获。

  毕竟金窝子只要有,那就不会飞。

  可套子上的猎物那就未必了。

  万一好不容易套中了猎物,却因为没去检查给挣脱了飞走了,或者是被过路的野物发现了给吃了之类……

  那可就亏大了。

  但有时候的事,真是怕啥来啥。

  刚刚进山的检查第一个套子,杨振就发现套子上虽套中了一只野兔,但那野兔却已经只剩下了半边,剩下的大半都已经不知所踪。

  一看这场面,杨振第一眼就感觉肯定这绝对不是野猪干的。

  毕竟野猪虽说也吃肉,但野猪的食量大。

  要给它们碰到吃肉的机会,那绝对没有吃一半还给留一半的道理。

  事实也证明了杨振的判断。

  周边的脚印谨慎轻盈,呈现梅花点状……

  这分明就是狼的脚印!

  太乙山里有狼这事,杨振是早就知道的事情。

  只不过这几年伐木之类砍伐的厉害,因而除非是一些经常进山的牢猎户,等闲人对于狼,那真是光闻其名,不见其踪。

  也是因此,在确定是狼之后,杨振几乎在第一时间便警惕了起来。wWW.ΧìǔΜЬ.CǒΜ

  毕竟狼这东西不但狡猾凶猛,最重要的是一般都会成群结队。

  要伐木点周边真有一群狼在暗中虎视眈眈,那可就太危险了!

  好在经过一番检查,杨振发现偷吃野兔的虽然是狼,却似乎是一头孤狼。

  因为他在地上只发现了一头狼留下的痕迹,并未发现别的狼踪。

  确定是孤狼而不是群狼之后,杨振长松口气。

  毕竟狼虽然凶猛,但受限于体型。

  孤狼对于人的威胁,并不会比普通的野狗大上太多。

  也是因此,在放心之余杨振便不但没有取走那剩余的半只野兔,反倒是在周边额外增添起了新的套子来……

  “不管你是狼是狗,但既然有胆子从我杨振碗里抢肉吃!”

  “那你就得有成为我碗里肉的觉悟!”

  一边布置套子,杨振一边怪笑不已,心说虽听很多人说过狼肉不好吃。

  但两世为人,自己却还从未吃过。

  也不知道这次自己有没有机会,开回吃狼肉的荤。

  布置完陷阱套索,杨振便起身准备去检查别的陷阱套索。

  但黑虎却趴在地上,冲着套索上没被取下的那半只野兔哼唧不已不肯走……

  很明显是觉得这半只野兔既然杨振不要,那就该给它吃,不能就这么浪费了。

  “那是留着当诱饵用来套狼的!”

  “等套到了狼,哥到时候让你吃顿痛快的还不行么?”

  安抚一番,杨振这才拖着不情不愿的去往下一处。

  原本以为周边既然有了狼出没,其余的套子上今天怕不会有什么收获。

  但让杨振没想到的是其余的套子上不但有收获,而且还很多。

  除了那被啃掉一半的野兔之外,二十多个套索,居然还套中了五个猎物。

  三只野兔,一只野鸡,还有一只松鼠。

  虽说分量加在一起也比不上日前的猪獾,但单论数量的话,却是几天来收获最多的一次。

  松鼠虽然没多少肉,却也是能吃的。

  毕竟这年头便是田鼠那都专门有人去抓来吃,就更别说是松鼠了。

  只是考虑到屋里还挂着一只野鸡十几斤的猪獾肉,今儿有抓了三只野兔还有一只野鸡,短时间内怕绝对不可能缺肉吃。

  再加上因为之前没吃上那半只野兔,一路上黑虎都无精打采不停的哼哼唧唧。

  杨振无奈,只能将松鼠丢给黑虎,当做补偿。

  三两口将松鼠下肚,黑虎立即就精神了起来,围着杨振是上蹿下跳。

  那模样,看的杨振是忍俊不禁,心说也就是在跟前儿。

  要不然的话,就这货这心眼子。

  说它其实是个人只是套了身狗皮,自己怕都是想不相信都难。

  回到伐木点,依旧是扒皮开膛。

  将肠肚脑袋等不要的丢给几条狗之后,今儿的野兔野鸡之类,杨振全都没动,全部挂在火炉上准备做肉干。

  但即便如此,他也没亏了自个儿。

  毕竟四五只野兔野鸡的兔杂鸡杂之类加起来也不少,即便炒炒之后,那也有足足半海碗。

  在灶塘里窝了几个红薯。

  收拾完毕的杨振坐在火炉边,,一口烤红薯再来一口用猪獾油炒的兔杂鸡杂,吃的那叫一个美。

  吃完饭,杨振照例将自己挂在门框上,一边想着金窝子估计要快了,淘金用的淘金盆溜槽之类,一边情不自禁的想起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母亲任玉华和妹妹杨兰兰。

  心说自己在这边天天大鱼大肉。

  也不知道母亲和妹妹在杨天林家现在,到底是过的啥日子。

  有没有饿着,有没有挨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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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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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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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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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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