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回飞扬时代:从淘金窝子开始>第10章 套到大货了!
  沙金就是黄金。

  之所以叫沙金,一来是因为纯度不够。

  二来则是因为沙金是因矿脉风化,经水流汇聚于河沙之中,且大小形似细沙之状,故而得名。

  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不够聪明,同时又缺乏背景的缘故。

  杨振上辈子那是妥妥的最底层体力劳动者。

  为了养家糊口,他干过的工作,当真是五花八门。

  除了下套打猎之外,如淘沙金这种只要有力气就能干的活计,自然也曾是杨振为了挣钱干过的工作之一。

  不但干过,而且他干的时间还不短。

  也是因此,如淘沙金从一开始的开碗,溜槽,到最后的收金,炼金这一整套的工序,杨振可谓都熟悉无比。

  总之如果只是淘金的话,杨振自感自己绝对有把握将那金窝子里的沙金是一颗不剩的都给淘出来。

  可要让他通过望风观水,从一条有沙金的河流里把富金点,也就是金窝子给找出来的话,那就有些勉为其难了。

  毕竟他曾经干活虽然以肯卖力气著称,到哪儿都深受老板喜欢。

  但除了本职工作外的其他事,他是连问都不会问,就更别说主动去学。

  也是因此,面对这条蜿蜒数十里,明知道曹建军曾经在里头找到了金窝子的河流。

  但自己现在却有些不知所措,不知到底该如何下手的杨振,生平第一次反省起了自己的人生……

  忽然发现自己曾经悲催的命运,或许跟自己的性格也有很大的关系,并非单纯的命不好,运气差。

  就比如这找金窝子。

  当年淘金的时候但凡多学一点,多问一句。

  杨振觉得自己这会儿怕都不会像现在这么抓瞎。

  好在经过一番抓耳挠腮的回忆,杨振总算还是回忆起了一些曾经淘金的细节。ωωω.χΙυΜЬ.Cǒm

  想起曾经的任何一个淘金点,无一不在河流对水冲刷的弯道处。

  想起但凡那些激流猛然放缓的河湾,一般都要比寻常河湾的出金量要高的多。

  再加上对曹建军的了解。

  知道以曹建军的性格,也绝对不会刻意跑很远去找金窝子。

  之所以能找到,应该具有很大的偶然性。

  比如洗碗洗衣服的时候看到了金沙,或者是一不小心摔河里发现有金沙之类。

  想清楚这些之后,杨振总算有了些眉目。

  先将范围确定在无名小河靠近伐木点上下游各几百米的范围之内后,杨振便一手铁锹,一手土海碗的在河边的个个弯道处忙活了起来。

  虽然不懂黄金因为密度的沉积性。

  但因为有具体的工作经验,杨振在这方面倒是不会再犯糊涂。

  河湾上层的河沙等等,杨振直接挖开连看都不看一眼。

  直到挖开几尺深之后,杨振这才开始将河沙装在碗里进行试淘。

  这么做并不是真的已经开始淘金,而是通过试淘,看看河沙里是否含有沙金,确定含量多寡,是否值得开采。

  也是因此,这一步骤在淘金行内有个专门的术语,叫做开碗。

  第一碗一片沙金都没有。

  后续几碗也是如此。

  直到足足又挖了半米多深,逐渐开始接近河床那坚硬的基底之时,淘洗过后的碗底才逐渐有金沙出现。

  虽说数量极少,根本不值得去淘。

  因而压根也不可能是曹建军曾经找到的那金窝子。

  但看到这些金沙的杨振却依旧欣喜若狂。

  毕竟之前虽然是因为这金窝子才放弃的回城资格……

  但对于这河里到底有没有金窝子,杨振却并不敢百分百保证。

  毕竟曹建军这人说话向来云山雾罩,想从他嘴里听到句真话,那真是比登天都难。

  现在虽然还没挖到金窝子。

  但这些金沙,却足以证明曹建军在金窝子这事上并未说谎。

  原本只是猜测,现在却已经可以确定金窝子的确存在……

  杨振岂有不兴奋之理?

  也是因此,虽然挖沙开坑累人至极。

  但在发现金沙之后,杨振却是干的无比卖力。

  不过短短半天,杨振就已经挖开了四五处可能富金的河湾开碗。

  若非是还得去检查之前下的猎套有没有收获,杨振怕都还得继续挖。

  一看到杨振放下东西拿着猎枪出来,知道杨振肯定又要进山的黑虎上蹿下跳,汪汪叫个不停,似乎是在对杨振说快带上我,带上我一般。

  杨振自然也不会忘了带上黑虎。

  毕竟别说万一遇什么野猪狼之类的大货,有黑虎在多少能提个醒这点,就说万一看到猎物没打死,光靠他自己怕未必追的上。

  慢悠悠的走过伐木完毕的荒坡,刚刚靠近老林子内兽道下套附近的位置。

  黑虎忽然低吠几声,然后便直窜了出去。

  “难道又有东西上套?”

  看到黑虎窜出去的模样,杨振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心说这猎户打猎下套,便是老猎户都不敢保证天天有收获。

  自己进山三天已经打到了两只,今天要再套中。

  连三天都有收获,运气不至于这么好吧?

  但下套处一只被黑虎死死咬住,浑身黑毛的猎物,却的的确确的证明了杨振的运气好。

  不但好,而且还好的过分。

  因为这次的猎物虽不是什么像野猪之类的大货,却也半点不小。

  是一头足足二十几斤重,满身肥膘的猪獾!

  虽然这两天有事兔子又是野鸡的,肉是半点没少吃。

  但一看到那猪獾,杨振却依旧忍不住就开始口舌生津。

  原因无它,那就是猪獾肉肥啊!

  反正是一想到那炒的滋滋冒油的猪獾肉,杨振是口水都下来了。

  简直恨不得立即将猪獾给背回去炒上一大盆,来个大快朵颐。

  黑虎似乎也能分辨出眼前这大货和前两天野猪兔子的区别,一直咬着不肯撒口的同时,不断冲着杨振摇头晃脑,似乎是在说这么大一家伙,今儿你可得给我多吃点一般。

  “都套死半天了!”

  “居然还敢咬着邀功,你这家伙也真是脸皮够厚!”

  摸摸已经僵了的猪獾,杨振好笑的白了黑虎一眼,却也不忘承诺到时候肯定给它多吃两块。

  黑虎这才算是撒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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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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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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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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