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了这些,几人心情大好,就像一群过家家的孩子呵呵直笑。
林仙儿忍不住问凌霄:“姐夫,这个瓶子会不会不够装,我们要不要回去把那个大缸拿来呀?”
“太麻烦了!”凌霄靠在树根上,嘿嘿笑道:“这附近资源丰富,这个位置也好,我们干脆在这里盖个木屋得了!”
“木屋?!”步花语顿时面色发苦:“又要干活啊?”
凌霄笑道:“也不是很大的那种,能遮风大雨抵御野兽就好!”
林仙儿眼珠子一转,恍然大悟:“哦,我懂了!这是要圈地,防止装逼男来偷东西!”
她貌似已经把这棵树看成自己的私有财产了,三人不禁莞尔。
凌霄摸着她的脑袋笑道:“一方面可以收集枫糖汁,一方面可以在附近采集储备野果野菜,这个地方确实不错,如果时间充裕的话,我甚至想在树上建一个木屋,可惜……”
陆雪馨抿嘴一笑,忽然看了看大地,然后转首看看四周,很是不解:“凌大哥,这些是枫树种子吧?为什么这附近只有这一棵树呢?”
凌霄想了想,迟疑道:“这个岛很古怪,也许是气候变化的原因,至于以前……”
说到这里,他神色一动,不知忽然想到了什么,起身对三女说:“按理说,即便不长枫树也该长长别的树的……值得研究一下!”
三女知道他不会无的放矢,没有多问,立即开始行动。
“小心有毒蛇毒虫,落脚之前,先用一根木棍打打草!”
“打草惊蛇啊?明白了!”
“不愧是姐夫!”
“嗯!”
叮嘱完毕,凌霄也开始着手调查。
咦?!
某一刻,他愣了愣,蹲了下去,从草地下方的泥土里拔出一块半个手掌大的东西。
不远处的陆雪馨见状,走过来一看,惊疑不定道:“陶瓷?”
正在沉思的凌霄刚点头,远处就传来林仙儿的惊呼:
“姐夫!你过来看看!”
等两人走到,只见步花语和林仙儿正拿着一块沾着泥土的物什打量。
凌霄惊讶道:“白玉?玉佩!”
林仙儿点点头。
步花语则说:“不仅是玉,上面还有字,而且还是汉字,但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
“我瞧瞧!”凌霄精神一振,连忙接过来。
然后,他惊呆了:“南枝?”
“你居然知道这种字体!”步花语惊讶道:“南枝?是什么意思?”
凌霄叹道:“如果我猜的没错,应该是出自这首古诗……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反。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当他吟来,三女都震惊了,听到后来,则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叹气——这是一首思乡诗,勾起了他的乡愁。
几人沉默了好久,意识到气氛不对的凌霄回神,干笑道:“如果我猜的没错,这玉佩应该是一对的,另外那一个上面应该刻着‘越鸟’。”
“越鸟南枝?”步花语好奇道:“怎么说?”
凌霄摸着下巴沉吟道:“越鸟来自于南方,在南面的树枝筑巢,以示不忘本。这个玉佩上只写着南枝二字,说明它的原主人是刻字之人的第二个归宿!”wWW.ΧìǔΜЬ.CǒΜ
“至于刻着越鸟的那一块,则应该是在刻字之人的手里。”
林仙儿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惊讶道:“这里并不是北方,而是南半球呀!难道说……”
“傻傻的仙儿!”步花语大笑道:“象征!懂么!只是一种象征!亏得姐姐还以为你是一位大诗人呢,居然连这个也不懂。”
林仙儿一愣,有些不好意思的干笑起来。
陆雪馨皱了皱眉,问:“这个玉佩为什么会在这里呢?”
答案当然是:曾有和大家一样的人来过这里。
但大家都沉默不语,因为这个简单的答案里所包含的一切太复杂了,根本没有头绪。
步花语忽然问:“对了,酋长!这大概是年代的东西?”
“不知道!根本没法判断!”凌霄摇头苦笑道:“因为小篆虽然是秦始皇同一六国后出现的,但直到现在,很多书法家都喜欢用这种字做章文。”
步花语点点头,注意到他手上的东西,惊讶道:“那是什么?”
“陶瓷!”
“陶瓷……应该不是那几个老毛子的东西吧?”
凌霄没有急于回答,而是让大家再找找看。
………
半个小时后,凌霄正欢天喜地的盯着刚被他从土里挖出来的石磨贱笑,远处又传来了林仙儿的呼喊。
赶快去一看,一棵大榕树根上居然‘长着’一块石碑。
凌霄从石碑上抓起一小撮黑毛,苦笑道:“原本应该是有字的,可惜……风蚀严重,而且有动物来这挠痒,擦没了!不过……”
他话语一转,看了大榕树一眼,又说:“这至少是几百岁的大树了,如果这块墓碑的主人与玉佩的主人有关,那说明那些人至少已经是几百年前的人了。”
说到这,他站了起来,眯着眼睛观察了一会儿,露出一抹讶色:“前有朱雀,后有玄武……四象阴宅?”
迅即,只见他快步走回糖枫树那里眺望,只见左边正好就是他去挖黏土的那片林子。
他非常兴奋的指着右边相对荒芜矮小的丛林对一头雾水的三女笑道:“如果那些人离开了,他们一定是从那里往北方离开的!”
步花语不解道:“就算是,那可是几百上千年前的事了,有什么好高兴的?”
林仙儿却是一愣,恍然大悟,同样露出了安心的笑容。
因为,她也意识到,如果真像那些老毛子一样被袭击了,得退走,那么那条路或就是正确的撤退道路了。
有了这条后路,因那些古怪的蜥蜴而一直提心吊胆的她,又怎会不高兴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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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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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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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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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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