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豪哥的支持,水果生意日益渐好。
但剩下来的一百多万,就是山林的规划了,杨明早就计划好要在山上种树,种植更多的水果,这点豪哥是支持的。
不过有个问题,山中树林茂密,想要重新种植一批树,似乎就要砍伐掉一部分,这是个不轻松的事。
周末,沈汐茹来找杨明,她的公司危机解除了,董事长的位置又重新坐稳,现在许多事处于平稳进行状态,有功夫来找杨明聊天。
二人先在果树林转悠了一阵,然后往后山方向而去。
走着走着,沈汐茹便挽住了杨明的胳膊,十分自然,好像他们已经谈了很久的恋爱一样。琇書蛧
路过的镇民看到了,那叫一个羡慕啊,如今这年头,傻子都能泡到这么标志的城里女人了,还是个开宝马的,而且傻子还赚了不少钱。
有个镇民与他们参见而过,打了招呼:“杨傻子,女朋友挺漂亮啊。”
“呵呵呵。”
杨明傻呵呵的笑着,这个镇民让杨明治过病,叫他傻子是因为按摩店的招牌,并没有诋毁的意思,只是乡下人的亲切称呼。
但,沈汐茹就有点不开心了:“杨明,这儿的人都叫你傻子,为什么?你的按摩店,怎么也取了个傻子的名字?难道现在农村流行傻子?”
说心里话,她有时候是觉得杨明挺傻的,一个姑娘主动跟你示爱,你完全可以主动一点,像个男人一样,就是真的对女人做亲密的举动,亲亲摸摸的,也没什么啊。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人的思想已经很开放了,可是杨明呢,连主动拉沈汐茹的手都不会,也不会主动接吻、抚摸什么的,男人保守是好事,可是太拘束了,女人就不喜欢了。
在医院的时候,沈汐茹就告诉爷爷,她的病已经全好了,而且,她很喜欢杨明,希望能嫁给杨明。
爷爷说,孙女大了,不是小孩子了,凡事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考虑。
既然喜欢一个男人嘛,那就主动一些,爷爷可没有门第的偏见,毕竟他自己就是个农民出身,靠着几十年的打拼才有了这么大的家业。
只要小伙子有上进心,其余的都可以不在乎,有理想的男人总比混吃等死好。
另外,孙女喜欢的还是一个神医圣手,还有一身的本事,这样的男人可谓万中无一啊,不赶紧拿下,难道还要等别人来争么。
走着走着,沈汐茹就开始腼腆了:“杨明,我爷爷已经同意我们的事了。我想……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搬到我家去住,你嫂子也一起过来。”
这个话,杨明就不敢苟同了,其一,他没有想过和沈汐茹能更进一步的发展,农民和富家千金的关系,能发展到朋友,已经很难得了。
其二,作为一个男人,他可不希望依靠女人来壮大自己,传出去像什么?吃软饭的?这话好说不好听啊。
男人,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敢打敢拼,如果真的有飞黄腾达的那一天,他会考虑沈汐茹的。但是眼下还不行,只能维持朋友的关系。
自尊心,是一个男人的立身之本。
“杨明,我跟你说话呢。”
她胸前的软和,在杨明的胳膊上磨蹭着,似乎在说,我现在是你女朋友了,你应该大方一点,别那么客气,想干嘛就干嘛。
杨明望着她的眼眸,心中一阵欢愉,单说直观的感受,他真想捏着沈汐茹的脸,过去亲一口,然后能肆意妄为的做一个男人最想做的事。
“沈小姐,我……”
难道说我们不适合?这可太伤人心了,可能导致连朋友都没得做。
“沈小姐……”
“叫我汐茹。”
“好,汐茹,我现在忙着创业呢,等我配得上你的时候,咱们再谈这些,好么?”
沈汐茹停下脚步,这条村路通往后山,路上几乎不见人影,只有田地里还有两个农民在忙活。
她蛮伤心的,但没哭:“杨明,我……我都这样了,你存心的是不是?”
“不是,沈小……汐茹,你是个好女孩,但我只是个住砖瓦房的乡下小子,我们实在不适合在一起。”
“你认为我会在意这个?我不是势力小人,我看中的是你的品质,你的才华,还有你的为人,在我心里,你早已是我的男朋友了。”
“我……”
沈汐茹转念一想:“我听到镇上有人说,你跟你嫂子王桂花有点事,难道他们说的是真的?你跟你嫂子做了那种事?”
“没有!”
杨明一口回绝:“这是没有的事,我杨明就算再混蛋,一辈子没有女人,我也不可能对我的嫂子做出那种禽兽不如的事来。”
“那是为什么?是我长的不好看,配不上你么?还是你嫌弃我其他方面?”
天可怜见,像她这么漂亮的姑娘,打着灯笼都难找,杨明怎么可能嫌弃。
富家千金,腰缠万贯,加上性格柔和,多少男人排着队还等不上呢,张凡就是个例子。
张凡难道找不到其他女人么?不还是因为沈汐茹的美貌和身材么,张家可不缺钱,根本不需要傍富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张凡并不可恶,他只是从小被惯坏了,认为自己想要的女人就必须得到。
像张凡这样的人,到处都有,可以说满大街都是。
只不过,普通人没那么多钱,也没势力,自然就不会像张凡这样为所欲为。
试想一下,如果杨明从小活在金库里,前呼后拥的,要什么就有什么,他会不会就跟张凡一样呢,成为一个混蛋。
杨明不知道怎么说话了,干脆就不说话。
哪成想,沈汐茹却托住了他的腰,身体贴的很近,酥软的柔和贴在了杨明的胸膛。
“汐茹……”
“亲我。”
“啊?”
“亲我,我想知道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如果你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我保证今后不会再纠缠你,但我依然当你是恩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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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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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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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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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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