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姐,还没吃饭吧,一起吃。”
“那我就不客气了啊,农家饭我还没吃过呢,闻着就很香。”
今天的饭菜是鱼、虾、青菜。
这三道菜做的,可比城里的五星级饭店都要美味,吃着就停不下来了。
沈汐茹什么大鱼大肉没见过,但也开始胡吃海塞了。
“太美味了!”
王桂花笑了笑:“我的手艺很差的。”
沈汐茹:“这应该是食材的关系,鱼和虾都是野生吧。”
当然了,全是杨明去河里抓的,用的是锁灵阵,想要吃,随时可以去抓。
做菜,首先考虑的是食材的新鲜程度,再一个就是家养和野生的区别,食材一流,厨艺普通,做出来的饭菜照样可口。
“沈小姐,喜欢就多吃一些,可以留下来吃个晚饭再走,我去给你多抓一些。”
“都是你自己抓的?”
“那可不,不然谁给我抓啊,哈哈。”
“那我待会儿跟你一起去。”
“行!”
王桂花是女人,自然也了解女人。
她从沈汐茹的眼睛里看到了某种东西,这是女人喜欢一个男人才会出现的东西。
也许,杨明可能因此就要过上好日子了,能娶个富家小姐,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
若能如此,她也对得起杨家的列祖列宗了。
可是啊,这年头,哪有富家千金会跟一个乡下穷小子谈恋爱的,难道有钱人就不在乎门楣了?
吃过饭,杨明便带着沈汐茹去了村里的小河。
这条河清澈见底,还能看到河底的石子,还有用石头堆起来的锁灵阵。
那些鱼虾就不断的往里头钻。
这可颠覆了沈汐茹的思维了,这些石头里面有什么宝贝么?是蚯蚓?
不然鱼虾怎么会主动进去的,不合常理啊。
“杨明,这些鱼虾为什么要往石头缝里钻啊,是怎么做到的?”
杨明随便编了一个谎话:“这是……这是我用了一种祖传秘方,专门用来吸引鱼虾的,它们问道味道,就会进去。”
“哦。”
“本来我是想靠它们来卖钱的,但是好像数量不够,全都捕光也不好。你不是给了我几万块钱么,我也就不需要大批的捕着来卖钱了。”
沈汐茹伸手过去摸了摸那个锁灵阵,不料脚下踩空了,噗通一下栽了进去。
“哎呀!”
真倒霉,全身都泡在水里了。
杨明把她抱了上来,放在岸边,然后赶紧生火,给她烤干,不然要感冒的。
一身红色外套,就这样湿透了。
黑色的内壁已经非常明显,身前的丰硕格外妖娆,好似一个出水芙蓉。
杨明用的是钻木取火的方式,手法利索,顷刻间就起了火花。
“杨明,你还会钻木取火?”
哪里是会啊,完全是用自身的灵力在取火,只不过是利用钻木来装装样子罢了。
杨明傻咧咧的笑着。
这个傻样,把沈汐茹给逗乐了:“呵呵,怪不得你们村里人说你傻呢,你笑起来的样子,是挺傻的。”
“今天晚上,咱们可以吃全鱼宴了啊,你想吃烤鱼么,我现在就可以给你烤。”
沈汐茹转念一想:“你要是有捕捉野生鱼虾的本领,干嘛不去大面积捕猎呢?我知道有个村子,几乎村里的人都去城里了,整个村子也几个人住,全是老人。”
“那里有河?”
“有的,而且背靠大山,野物多的很。你要是能捕猎,可以弄到不少钱。”
杨明激动起来:“好事啊!”
但其实,做这种事挺辛苦的,远不如直接做生意赚的多,现在的中介都比那些养鱼虾的吃香了。
如今这个世道,比的都是性价比,做的事情少,赚的多,那才是王道。
突然间,她感觉胸口一阵麻木,手捂着,是旧伤又发作了。
“哎呀——嘶!”
杨明诧异的扶着她:“我都忘记了,你这个病情,身体是不能着凉的,因为还没根治,很容易复发。我先架起火堆,然后给你疗伤。”
说罢,杨明把衣服给脱了下来,要给她换上。
“你的衣服脱了,穿我的,里里外外全脱了。”
“啊?在这里?”
杨明万般坚定:“当然了,你要命么?裤子也换了,快点!”
这四周虽然没人看到,但好像……一男一女在这儿都脱光了,也不太好吧,感觉超丢人的。
就在她思考的时候,杨明已经褪去了衣裳:“别嫌我脏,我的衣服都是刚换的,洗的干干净净的。”
“我没嫌你,只是……”
便在这条河的西边,一棵大树的后头,杨再发跟他两个跟班都在。
他们是来看看杨明跟这个富婆来干嘛的,想不到看见了不堪入目的东西,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幕天席地的,就要干这种勾当。
不都说杨明是傻子么,正常人都搞不到城里的富婆,他一个煞笔,他凭什么?
“发哥,杨明这么有艳福啊,那女的老有钱了,她开的可是宝马。”
“是啊,发哥,天底下,还真有富婆喜欢跟傻子搞?我们还不如一个傻子了?”
杨再发一直都不爽杨明,几次被教训之后,他已经不敢跟杨明打照面了。
然而,现在又看到这一幕,多么让他冒火。
“操!这踏马个煞笔,比老子还要有艳福,那富婆看上他什么呢。”
关于杨明的这笔仇,他说什么也不会不报的,他已经打过电话给城里的李总了,可是李总说他是没事找事。
钱已经还上了,还找人家的麻烦干什么。
这会儿,已经看见沈汐茹褪去上衣了,该看到的,都能看得到。琇書蛧
杨再发扯着脖子张望:“真是个尤物啊……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踏马马的,杨明这个杂种!”
“发哥,他们好像不是做那事,只是换了一下衣服而已啊。”
“发哥,您不是跟李总混的么,咱们挨打,李总不出面?”
“狗日的李总,根本没管我!我得想个办法,让他出面才行,老子的人是丢大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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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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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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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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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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