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梵进门的时候,沈明禾正好挂断电话。
“跟谁打电话呢?”
“跟我师兄啊。”
谢梵不解,反手关上房门,“你有……师兄,大学里的?”
沈明禾觉得有些好笑,“不是,就是那次我亲自去送酒的那位老师,在他门下,我不叫师兄叫什么?”
谢梵推着移动餐车停在床边,沈明禾掀开几个盖子扫了一眼,中餐西餐,完美搭配。将餐车暂时放在一边,谢梵直接从床上抱起人送去洗漱,“你和你那位师兄很亲近吗?”
沈明禾怀疑谢梵又是想歪到哪里去了,便耐心解释了一下,“我们老师就是个怪脾气的小老头,他真正承认的学生其实也就我和师兄两个人,当然,可能是因为我们那时候最闹腾,他实在受不了才认下的,其他人都没我们脸皮厚。”
“我和师兄老师那段时间就住在山上,漫山遍野的跑,可能是因为小时候我和师兄那段经历太疯了吧,一个放哨一个捣乱……总之即便后来我回到家里上学,我和师兄也没有半点儿生疏,还和小时候一样……”
“你说你师兄叫季如风?”谢梵突然开口。
“是啊,怎么了?”
“你师兄是在江市吗?季氏集团?”
沈明禾愣了一下,“你认识他?”
“略有耳闻。”谢梵点点头,“前段时间季氏集团内部经历过一次不小的震荡,季氏大少爷成功掌权,当时我只是听姚慕尚提过一两句,都说那位季氏大少爷雷厉风行,没想到竟然是你师兄。”
“雷厉风行?”沈明禾想起小时候季如风漫山遍野的拿着弹弓打鸟,下雨天专门往泥坑里跳,弄脏衣服之后被师傅摁在凳子上打屁股……她实在是想象不出来,谢梵口中现在雷厉风行的季大总裁到底是个什么模样的,这和她记忆中的人实在是有点儿太割裂了,刚刚两人打电话,她反正半点儿没听出来这人和以前有什么不同。
不过季如风既然能在姚慕尚口中得到这样的评价,那显然季氏集团当时肯定经历了一番腥风血雨,但是季如风却什么都没和她说,就连师傅也只是以为他回去处理家里一些麻烦事了,很快就能回来,谁能想到,竟然是夺权。
沈明禾还是有些难以相信,“季如风平常都叼着根棒棒糖吊儿郎当的,旁人看见十个有八个肯定都以为他是那种大街上没什么文化的混子,怎么突然就……高不可攀了呢?”
听完沈明禾的话,谢梵果然沉默了,沈明禾凑过去,“季如风肯定不像你和姚慕尚一样,从小就是照着翩翩公子的模样长大的,你估计没办法想象,还有叼着棒棒糖,穿着海滩大裤衩的总裁吧?”
谢梵:“……”
他在沈明禾的话中听出了一丝嫌弃。
秉持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优良心态,谢梵直接忽略了自己年少时那些情况的经历,随后果断战火东引,“其实也不是没见过,姚慕尚刚上初中的时候,其实差不多也是这个样子,当然现在他可以伪装的人模人样了。”
“姚慕尚?也是海滩大裤衩?”
谢梵毫不迟疑点头,“对,他那时候总是想学人家当什么古惑仔,特别中二,一放了学就纠结一大帮人,假装自己是什么大哥。”
沈明禾想象了一下姚慕尚那张张扬肆意的俊脸,再想到刚见面时对方那头染的很男团风的头发,“那这事儿确实是姚慕尚能干得出来的。”
上午十一点,谢氏集团的大巴正式抵达鸡毛山景区,简单吃过饭之后,大部分人选择留在山下游乐场先玩一玩,少部分人选择直接爬山去看日出,还有一部分人选择玩一半儿爬一半,最后舒舒服服的躺在酒店里睡觉,而不是在山上搭帐篷。
沈明禾和谢梵特意落后了这些人两个小时,等到了山顶终于可以搭帐篷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半了,此时山上早已经亮起了一串灯,搭配着旁边一些仿古建筑,很漂亮。
沈明禾没急着搭帐篷,反正他们今天晚上有的是时间,“要不要我们一起拍几张照片?”
谢梵环顾四周,实在无法理解大晚上有什么好拍的,山上风景确实很好,但在黑夜中,即便是有路灯也看不那么真切。
“哎呀,你不懂!”沈明禾直接把人拉来自己身边,然后调整摄像头角度,“白天和晚上拍照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这种有路灯的情况下,黑夜给人的感觉是很奇妙的,来来来,你再往后站一点点。”
山上有租用的拍摄固定架,沈明禾站在镜头后面,指挥着谢梵这边动一动,那边动一动。
难得的,谢梵对某件事情表现出了生疏的一面,就像是一个木偶,任由沈明禾摆弄,以保证最好的光影构图。
“咔嚓,咔嚓。”单人照,双人照,侧面照,背景照,短短几十分钟,沈明禾手机里就多出了上百张照片,筛选的时候,沈明禾突然心痒,她看着谢梵那几张侧脸照,不愧是她拍的,这个光影,这个构图,还有谢梵这凌厉的下颔……真是美感,力量感和神秘感共存。
这张照片直接做头像谢梵肯定不会同意的,但是如果能画出来,成品肯定很漂亮,而且旁人也轻易认不出画中的人是谢梵。
于是沈明禾怎么想的,也就怎么说了。
“我一直以为你只是会设计珠宝,没想到你还会给人画像?”
“当然了!”沈明禾一脸“你怎么如此大惊小怪”的表情,“我们做这一行的,很多事情都是共通的,而且像这种真人照片,我都画过不知道多少次了。”这话顺嘴就说了出来。
“是吗,可你好像从来都没和我说过这件事。”
沈明禾立刻意识到她到底说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第一反应就是蒙混过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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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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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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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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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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