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书七零:我被糙汉宠上天>第74章有喜欢的人了
  丁思宁这话一说,丁家众人都不赞同地看着黄桂花。

  黄桂花讪讪地笑道:“那不是我也被人骗了吗?那时的常知青刚下乡,我就看那人文质彬彬地,就在你耳边多提了几句,也就是当个闲话说说。”

  “是你自己看上他,咋能怪我?”

  “是呀,不怪你,所以我一直没说过,可是你又要我陪你大弟玩是啥意思?我又不像他一样一天到晚不上工?”

  “我大弟咋就不上工,他就是年纪小,拿的工分少点。”黄桂花不自在地说:“都是亲戚,我是想着你们年纪差不多,能玩到一起去……”

  “别说了,立家媳妇,我们家的事还轮不着你插手,想当家就自己分出去单过。”丁父敲了敲桌子开口道。

  黄桂花一听公爹开口了,马上闭上嘴,心里却很不以为意。

  丁思宁也没说什么,安静地吃饭,她还在想要怎么说通父母,没空去理这个拎不清的二嫂。

  饭后,丁思宁帮着收拾完厨房,就回了房间,她还没想好怎么跟爹娘说她跟许彦舟确定关系的事,更没把握爹娘会不会嫌弃许彦舟这个人。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丁母主动进了她的房间,还把门插了起来,一脸笑意地看着丁思宁,“宁宁,你有啥话要跟娘说?”

  “有那么明显吗?”丁思宁不由自主地摸上自己的脸颊问。

  丁母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她,“你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你有啥事娘是不知道的?”

  丁思宁蹭到丁母身边坐下,轻咬着唇瓣道:“娘,也没啥大事,就是我……我心里有喜欢的人了。”

  说完她重重地松了口气,俏脸却蓦地红了起来。

  丁母不动声色地僵了一下,又轻声问道:“是那个人送你回来的?”

  丁思宁干笑两声,讪讪地点了下头。

  丁母没好气地睨了女儿一眼,笑问道:“那你们现在到了哪一步?”

  “啊?啥哪一步?”丁思宁一时没反应过来,脱口问道。

  对上丁母似笑非笑地眼神,她忽地又明白过来,脸颊飘上两朵红云。

  “就……就是确定了恋爱关系了……”丁思宁声若蚊蝇地说。

  “啥?”丁母的声音一下子拨高了,眼神不善地看向女儿。

  “就刚刚确定恋爱关系。”丁思宁吓得脸色一变,却还是硬着头皮说。

  她当然知道丁母为什么那么激动,原主也是先斩后奏地强行跟常洪民确定对象关系的。

  丁母看女儿虽然有些无措,却还是强撑着,干脆直奔主题地问:“那人是谁?”

  随后又加了句,“我告诉你,这次的人要是不合我心意,你就赶紧给我断了,不许闹得人尽皆知,知道吗?”

  丁思宁低头道:“知……知道了,是……是咱们村子里的人。”

  “村里人?不是知青点的?你不是看不起村里的小伙子吗?”

  “娘,那是我以前眼瞎心肓地听了别人的挑唆,其实咱村的小伙挺好的,朴实能干,哪像那些城里来的知青,一个个心眼比筛子还多。”

  “知道就好,不过呢,哪里都有好人和坏人,不能一概而论,知青点有些知青人也挺不错的。”

  “不过你接触的那几个人品都不行,也算你现在有点自知之明。”

  “村里人也不是个个都是好人,不然村里关于你的流言也不会传得那么难听。”

  “不过这些你都别管,就当那些人在放屁,你爹是大队长,再咋滴他们也不敢在你面前嚼舌根,你只管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成了。”

  “娘,你真好!”丁思宁拉着丁母的胳膊腻歪道。

  “行了,都多大的人了,还撒娇,也不怕丢脸。”

  丁母戳了一下她的额头问:“好好交代,到底咱们村的谁入了你的眼?”

  丁思宁倚在丁母的肩头,小声地道:“就是许家的那个。”

  “许家的?不会是许家那个许国庆吧?”

  许国庆是许大娘的二儿子,他头上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整天游手好闲,到处撩拨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对李二狗还不受村里人待见。

  偏偏许大娘还把这个小儿子当成宝。

  “娘,我眼光还有那么差吗?咋样也不会看上那个混帐玩意!”

  丁母看丁思宁的眼神就有点意味深长了。

  丁思宁不好意思地呵呵笑了两声,“那不是以前小,不懂事,容易被人撺掇吗?”

  见丁母还是不说话,就老实交代道:“跟我确定恋爱关系的是许彦舟。”

  “啥?许彦舟?他不是个结巴吗?你咋看上他了?”丁母又从床上跳了起来,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家的宝贝闺女,她咋一次比一次不让人省心。

  “许大哥不是结巴,他是装的,这事儿小舅最清楚。”

  “上次林建民去堵我的时候,也是许大哥帮的我……”

  “那次不是你三哥……”

  “是三哥和许大哥一起干的,三哥其实跟许大哥也挺聊得来的,他俩关系那么好,还是小舅牵的线。”

  “啥?”丁思宁吐露的信息量太多,丁母的脑子一时间转不过弯来。

  但她也大致了解了,她那个小弟比自己更了解许彦舟。

  看来,她得找个时间回娘家一趟了。

  于是她就嘱咐女儿道:“宁宁,这事你和许彦舟先别往外说,等娘过两天去一趟你姥姥家,问问你姥爷姥姥的意见再说。”

  丁思宁点点头,她也没做好准备那么快就把这事对外说。

  第二天是交公粮的日子,虽说半夜雨就停了,可这天气还是阴沉沉的,丁父怕再下雨,一大早就用大喇叭把全村人都叫起来去县里交公粮。

  丁思宁和陈青青一个是会计,一个是计分员也跟着一起去了。

  村里还没有拖拉机,就用牛车拉,用板车推,长长的队伍显得很壮观。

  交完公粮就是一年一度的分粮。

  这几天,丁父跟几个村干部都忙得脚打后脑勺,连陈青青也忙着算帐,丁思宁作为计分员在一旁给陈青青打下手。

  分完粮食。

  村里的婶子大娘也相约着进山去采山货,捡柴禾。

  丁家却发生了件不大不小的事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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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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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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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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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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